教基一司函〔2014〕6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现将截至2014年8月10日,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全国系统)建设应用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中小学生升级毕业升学学籍信息管理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上报情况
已上报的省份23个: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西、重庆、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
没有上报的省份9个:内蒙古、吉林、黑龙江、福建、广东、海南、四川、新疆、兵团。
二、全国系统应用培训开展情况
各省反馈的区县级培训开展情况如下:
1.已由省里统一组织完成区县级培训的省份7个:湖北、广东、甘肃、内蒙古(视频培训会)、福建(视频培训会)、湖南、黑龙江。
2.已由各地市组织区县级培训的省份12个:河北、山西、辽宁、吉林、江西、山东、四川、贵州、西藏、青海、宁夏、新疆。
3.正由各地市组织区县级培训的省份2个:河南、广西。
各省反馈的学校级培训开展情况如下:
截至8月18日,已有13个省份反馈了学校级培训开展情况,参加培训的学校级学籍管理员人数和比例分别为:山西(10201人,100%)、辽宁(5115人,100%)、广西(17779人,100%)、重庆(3426人,100%)、四川(14423人,100%)、西藏(986人,100%)、江西(7962人,99.97%)、河南(18625人,99.88%)、新疆(5008人,99.72%)、甘肃(10452人,97.07%)、湖南(11837人,96.18%)、广东(17242人,93.61%)、湖北(义务教育阶段7912人,100%)。
其他省份未按要求反馈学校级培训开展情况。
三、跨省转学办理进展情况
截至8月18日,各省份跨省转学转入转出办理进展情况统计表见附件1。其中,转入学校核办完成率为100%的是: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山东、陕西。转入学校学籍主管部门核办完成率为100%的是: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山东、陕西。转出学校核办完成率排在前五位的是:安徽、浙江、山东、北京、兵团。转出学校学籍主管部门核办完成率排在前五位的是:天津、上海、江苏、浙江、山东。
四、毕业年级学生在办业务完成情况
毕业年级学生在办业务办理情况直接影响毕业结业操作和统一升级操作。为此,我们在统一升级操作前对各省情况进行了统计。各省份原毕业年级学生未办理业务情况和责任单位统计表见附件2(不含对接省份在自建系统中操作处理的业务)。
毕业年级学生未办理业务超过50件的省有7个,分别是河南(334件)、山西(141件)、重庆(140件)、湖南(102件)、云南(100件)、黑龙江(91件)、广东(87件)。业务未办理的市县学籍主管部门较多的省份是:河南(12个)、山西(9个)、福建(9个)、广东(7个)、重庆(7个)、云南(7个)、青海(7个)。业务未办理的学校较多的省份是:河南(223个)、云南(47个)、广东(41个)、重庆(33个)、湖南(32个)、山西(30个)。
北京、天津、上海、江苏、安徽、山东、兵团7个省份按要求完成了毕业年级学生的所有在办业务,提出表扬。
五、自建系统对接改造情况
1.北京、辽宁(高中阶段)、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山东、陕西8个省份均已提交毕业后跨省就学对接改造方案。
2.已开始进行毕业后跨省就学对接联调的省份3个:辽宁、安徽、山东。
六、《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制订进展情况
截至8月18日,各省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制订工作进展情况如下:
已经印发细则或工作通知的省份23个:北京、天津、山西、辽宁(义务教育阶段)、黑龙江(义务教育阶段)、上海(高中阶段)、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工作通知)、江西、山东(工作通知)、河南、广东、广西、海南、贵州、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兵团。
已经进入征求意见阶段或待印发的省份9个:河北、内蒙古、吉林、黑龙江(高中阶段)、湖北、湖南、重庆、云南、新疆。
沿用已有办法的省份3个:辽宁(高中阶段沿用2008年印发办法)、上海(义务教育阶段沿用2012年印发办法)、四川(义务教育阶段沿用2013年办法,高中阶段沿用2010年办法)。
七、工作要求
1.结合毕业升级后的系统应用,做好系统应用培训和技术支持服务工作。要继续落实培训到学校的要求,及时上报学校级培训情况。在培训内容覆盖学籍系统各项应用的基础上,针对各省的薄弱环节可再突出培训重点。仍未完成区县级培训的省份,务必抓紧督促完成。
2.按照《关于做好中小学生升级毕业升学学籍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司函〔2014〕47号),做好毕业升级后的小学新生注册、省内招生、跨省转学、毕业后跨省就学、省内异动处理、学籍信息变动、问题学籍处理等各项工作。
3.做好已清理的毕业年级学生未完成业务的确认和再办理工作。对毕业年级学生未完成业务逐一进行确认,需要继续办理的业务应按程序重新发起。休学或其它离校没有办理完成的,可进行毕业生回退后再办理。省内转学没有完成的,可通过省内招生流程完成转学。跨省转学没有完成的,可通过毕业后跨省就学流程实现转学。
4.对接省份抓紧完成毕业后跨省就学改造和业务联调。反馈近期还不能进行业务联调的省份,务必于8月底开始业务联调。
5.尚未出台《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省份要加快进度,严格按照办法规定健全学籍制度,强化学籍管理,细化规范要求,简化工作流程,抓好贯彻落实。
6.继续做好跨省转学工作。及时处理新发起的跨省转学申请,并核实确认和及时处理超时限未完成的跨省转学办理工作。湖北、河南、海南、上海、陕西转出学校核办完成率相对较低,要加强监控和督促。
附件:
2.各省份原毕业年级学生未完成业务情况和责任单位统计表.xls
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 教育管理信息中心
2014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