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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
截止2013年11月底建设进展情况的通报

教基一司函〔2013〕6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截止2013年12月10日,我们对32个省份(含兵团)的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全国系统)建设进展情况进行了汇总、分析。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月报表报送情况

  32个省份(含兵团)均报送了月报表。绝大多数省份按时报送,湖北、辽宁、重庆、西藏、宁夏等5个省份晚于要求的时间。

  二、数据采集情况

  32个省份已完成系统的部署实施和大部分学生数据采集入库。入库率(进入全国系统学生人数与2012年教育事业统计学生人数比)达到90%以上的省份有21个:天津、河北、内蒙古、上海、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湖南、广东、广西、海南、四川、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兵团;85%-90%(不含)的省份有3个:山西、辽宁、陕西;低于85%的省份有8个:北京、吉林、黑龙江、江苏、山东、河南、湖北、重庆。

  三、自建系统对接改造情况

  1.按照11月4日对接培训会要求,上报对接方案且满足要求的省份有4个:北京、上海、浙江、山东;上报对接方案需进一步完善的省份有5个:江苏、湖北、辽宁、安徽、陕西。

  2.9个对接省份均已基本完成自建系统首次数据对接改造。首次数据补录已初步完成的对接省份有7个:北京、浙江、安徽、山东、江苏、辽宁、陕西。尚未完成补录的省份2个:上海、湖北。

  3.业务双向对接改造工作中,问题学籍处理已初步完成的有2个:辽宁、山东。正在进行的有5个: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湖北。尚未进行的有2个:北京、陕西。

  4.业务双向对接改造工作中,跨省转学已经初步完成的有1个:辽宁。正在进行的有6个: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山东、湖北。尚未进行的有2个:北京、陕西。

  四、工作要求

  学籍系统部署和首次数据采集已经进入收官期,各地要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建设的通知》(教基一厅函〔2013〕32号)要求,加快推进各项工作,确保不影响全国联网应用的总进度。

  1.按时保质完成数据采集。各地要确保2013年12月23日前学生数据全部入库。数据采集及补录工作基本完成的省份要进一步提高入库率,加强数据特别是学生身份相关信息的审核,提高数据质量,减少问题学籍。

  2.做好中小学校基本信息核对和地方自设行政区域信息上报工作。加快核对2013年9月教育部发布的“学校(机构)代码”库中的中小学校基本信息,对于新增学校或变更的学校,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教发厅〔2013〕5号)通过学校(机构)代码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处理。对学校(机构)代码管理信息系统暂时不能处理的学校,按照《关于开展中小学校基本信息核对和地方自设行政区域信息上报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司函〔2013〕59号)处理,确保数据的全面性和完整性,做到不漏一区一县、一校一生。

  3.加快完成自建系统对接改造。采用对接方式的省份要按照对接培训会要求,进一步落实对接工作方案和技术方案,加大工作力度,尽快完成行政区划、学校(机构)、数据表结构、数据字典及学生相关数据对接,确保今年底前完成自建系统改造,特别是业务双向对接改造,实现与全国系统的实时数据交换。完成改造的省要及时申请验收。

  4.全面开展系统应用。组织开展系统应用培训。要求和督促所有中小学校将学籍系统应用于日常学籍管理,通过学籍异动、信息维护等日常管理更新学籍信息。省内转学的办理要通过学籍系统完成,跨省转学根据各地联网情况统一部署实施。从2014年1月起,教育部将把各地系统应用培训开展情况纳入通报。

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 教育管理信息中心

2013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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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基础一司收藏
(责任编辑:李冰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