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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全纳融合 加快推进特殊教育现代化

2021-08-04 来源:基教司收藏

  江苏省高度重视特殊教育,不断健全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为主体、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以送教进社区、送教上门及远程教育为补充的特殊教育服务体系,加快推进特殊教育高质量发展,努力建设特殊教育现代化强省。

  一、坚持协同育人,构建多元参与管理网络

  一是建立作为决策机构的联席会议。全省各级均建立了教育部门牵头,发展改革、财政、编制等八个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同志共同组成的特殊教育联席会议制度,重点解决融合教育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二是统筹完善组织实施的日常机构。省级特殊教育指导中心设在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处长担任指导中心主任;各市县特教指导中心主任由当地教育局分管局长担任,依托行政力量加大工作推进和统筹力度;实现了省市县三级特殊教育指导中心全覆盖。三是建立医(康)教结合的专家力量。成立由教育、康复、卫生、心理、社工等不同领域专业人士组成的特殊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并组建了全省特殊教育专家库。四是建立校内外融合的教育团队。为普通学校学科教师增加特教培训实践经历、推动建立一支由心理健康、康复治疗、家长、社工、志愿者等组成的融合教育团队。

  二、坚持普特融合,拓展“四位一体”实施路径

  一是以普通学校为主体的融合教育网络。全省建成普通学校融合教育资源中心3723个,其中幼儿园1202个,小学1342个,初中1098个,高中81个,基本实现所有乡镇(街道)学前、小学、初中和县区高中融合教育资源中心全覆盖。在此基础上,全省适龄特殊儿童可以享有两所普通学校的选择权,一所是学区对应普通学校,一所是融合教育资源中心,形成就近就便的残障儿童安置链。二是以特教学校为骨干的核心力量。全省96个县(市、区)共建有特殊教育学校106所,重点接纳重度、多重残疾儿童就学,逐步发展成为15年一贯制学校。同时,全省还建有特殊幼儿园96个,幼儿园特教班50个,面向本省招生的特殊中职学校(班)36个、盲聋高中(部)10个,3所高等院校开设了专门面向残疾学生的本、专科学历教育,实现了特殊教育学段全覆盖,三是以特教送教点为补充的社会支持系统。由残联和民政部门负责组建的残联康复机构、社区残疾人之家、儿童福利机构等特教送教点,用于解决无法进入教育机构的重度以上残疾儿童少年的教育问题,实行“康教结合、以康为主”,提供更高质量的特需服务。四是以家庭为基本单位的送教上门服务。对于个别无法进入机构的适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由当地教育、民政和残联联合制订送教上门办法,提供规范、有效的康教服务。

  三、聚焦九类障碍,健全按需便捷服务制度

  江苏将特殊教育对象从现行的三类拓展到九类(视觉障碍、听觉障碍、言语障碍、智力障碍、肢体障碍、精神障碍(含孤独症)以及学习障碍、情绪行为障碍、发育迟缓等),同时不断完善制度建设,努力让每一个有特殊需要的孩子都能接受适合的教育。一是诊断安置制度。由专家委员会对适龄残障儿童少年进行评估,提出安置、入学、转学建议,教育部门根据专家委员会的结论,综合考虑学校的办学条件和家庭意愿,统筹作出安排。二是服务清单制度。由学校向适龄残障学生家长提供特殊教育服务清单,告知评估认定后可以享有的特殊服务,通过书面承诺免除家长后顾之忧。三是控辍保学制度。印发《关于加强控辍保学做好疑似失学儿童情况核查和劝返复学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确保义务教育路上一个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都不能少。四是课程集体审议制度。参照普通教育课程和特殊教育课程要求,根据学生残障状况、潜能开发和补偿程度进行审议调整,确定个别化教育方案,实行单独课表、走班制授课、个别化教学、康复性训练等举措。五是送教上门制度。印发《关于做好义务教育阶段重度残疾儿童少年送教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规定每学年集中送教不少于216课时,每周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3课时;送教进家庭的每月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3课时。六是质量评估制度。对残障儿童少年身心发展和学业质量进行过程性评估,形成基于个别化教育方案的综合素质报告书。

  四、聚焦课程教学,提升内涵发展能力水平

  一是科学指导融合教育。组织专家编写《普通学校融合教育实施指导手册》,从普通学校视角和特殊教育的基本规律出发,将长期困扰普通学校的学习障碍、情绪行为障碍、发育迟缓等类别纳入其中,解决普通教师的燃眉之急。二是引进专家助力教育实践。苏台两地开展融合教育合作,组织两地专家分赴13个设区市指导;专家们采取录制培训课程、推介评估工具、定点个案研究、基于网络的高频度教研、现场师资培训、汇编案例等方式,服务融合教育实践。三是推进特教学校课程建设。发挥全省专家资源,采取分类培训、师徒结对、联盟教研等方式,全面推进国家课程的实施。鼓励学校结合实际以及学生个体差异,积极开设校本课程,很多地方形成了丰富多样的学科课程、康复课程、活动课程等课程群。四是加强特殊教育科研成果推广。江苏在两届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选中,获一等奖1项、二等奖4项,在此基础上结合实际,有效组织教学成果推广,促进全省特殊教育专业化水平提升。

  五、聚焦“两争一走”,强化特教特办保障机制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时提出的“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要求,坚持政府主导,突出特教特办,让每一位残障孩子都能享受发展成果。一是经费保障机制。全学段建立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制度,按照同学段标准8倍以上拨付,学前教育执行义务教育标准。融合教育资源中心还可获得残联系统的康复经费、中央彩票公益金助学经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支持。2014年起,会同省财政设立省级特殊教育发展工程,每年安排2500万支持优秀项目建设,截至目前,全省已建设项目572个,省级累计投入2.25亿元。完善资助体系,加大财政保障力度,实现残疾学生从学前到大学全过程免费教育。二是师资配备制度。省编办出台文件规定,普通幼儿园招收残疾幼儿达到3人、普通中小学校招收残疾学生达到5人,应配备专职特教教师。昆山市为71个普通学校融合教育资源中心均配备了专任特教教师。三是专业发展机制。省级每年举办特教行政人员、指导中心负责人、资源中心负责人或巡回指导教师培训班;研制了240学时普通教师转任特教教师培训课程标准,拍摄培训课程视频,组织现场实操培训和考核;颁布特殊教育教师分类职称评价标准,2020年评选了3名正高级特殊教育教师;突破盲聋从教人员教师资格认定机制障碍,开创盲聋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的先河。四是待遇保障机制。对特殊教育学校按绩效工资基准线的10%增核绩效工资总量,对于开展送教的普通学校教师参照特教教师享受相关津贴。普通学校承担融合教育教学管理任务的教师,在绩效工资分配上给予倾斜。

(责任编辑:姚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