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石家庄市以创建国家特殊教育改革实验区为契机,采取切实措施大力推进特殊教育改革发展,形成了“政府政策主导、财政保障扶持、师资队伍支撑、专业支持引领”多元保障机制,特殊教育办学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师资队伍建设日益优化,残疾儿童平等接受教育权利得到有力保障。
一、完善工作网络,建立政策制度保障
为加强全市特殊教育事业管理与指导,石家庄市率先在市教育局设立了特殊教育与幼儿教育处,各县级教育局也配备相应特教专干,相关教科研室还配备1-2名专兼职教研员,形成市、县(市、区)、校(普校与特校)三级管理网络。同时,石家庄市注重加强政策顶层设计,制订出台了《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方案(2017-2020年)》《关于进一步加强特殊教育常规管理工作指导意见》《国家特殊教育改革实验区实施方案》《关于建立石家庄市特殊教育工作专家库的通知》《石家庄市送教上门工作手册》等多个文件,为全市特殊教育工作提供政策保障。
二、加大经费投入,建立财政支持保障
一是提高生均经费。从2016年起,全市义务教育阶段随班就读学生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标准从每生每年6千元调至1万元。部分县(市、区)特殊教育学校生均经费达到1.3万元,实现特殊教育幼儿园与职业学校残疾学生全覆盖。二是坚持免补政策。对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免除所有费用,对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的学生发放生活补助费,补助标准为小学生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1250元。对特教学校附属幼儿园(班)的残疾幼儿实施免费学前教育,对普惠园的残疾幼儿提供每生每月250元—300元的保教费补助和每生每年2000元的资助经费。对高中阶段残疾学生实行免费教育。三是加大专项资金投入。自2016年起,市财政将市级特殊教育专项补助经费从每年50万元提高到150万元,推动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和资源教室的建设,每年投入500万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用于支持特殊教育工作,开展职业教育、职业培训、职业康复等工作,还累计投资2亿元,异地新建石家庄市特殊教育学校。
三、强化队伍建设,提供优质师资保障
一是加强师资培养培训。石家庄市有效整合优势资源,在石家庄学院、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开设特殊教育学、教育康复学等本科专业,面向全省培养特教师资,同时,还协调相关高校和特教学校共建特教师资实习实训基地,实行高校教授驻校挂职指导制度,加强对一线教师的理论和实践培训。市教育局每年举办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优秀校长、教师和资源教师专题培训,累计培训千余人次,全面提升了普通学校教师融合教育水平。二是注重提高特教教师工资待遇。市政府规定,在按照特殊教育教师岗位和薪级工资之和的15%计发特教津贴的同时,按其本人岗位和薪级工资之和的25%核定发放特教补助。为承担送教上门的教师提供每人每次定额交通补助费50元。三是对特教教师职称评聘进行倾斜。以市委名义出台的《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规定,在特教学校教师岗位上任教累计满25年且仍在特教学校任教,符合基本任职资格条件的教师,可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直接参评中高级职称。
四、健全指导网络,加强专业支持保障
石家庄市在石家庄学院成立了市级特教资源中心,建立了跨部门的特殊教育专家库,形成了以市特教资源中心为龙头、市特教学校为骨干、县级特教资源中心为辅助的三级特殊教育指导网络,为全市特殊教育改革发展提供专业支持。全市23个县(市、区)普遍成立县级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并积极发挥作用,建立了残疾儿童入学筛查监测评估机制,摸清了残疾儿童的底数,完善了残疾儿童的信息档案,实现了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全覆盖、零拒绝”,全市义务教育安置率达100%。
五、加快两头延伸,提供更多教育机会
在保障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的同时,石家庄市积极推进特殊教育向学前和高中阶段延伸。一是按照“幼特融合、资源共享、全程接纳”的原则积极发展学前教育。在12所特殊教育学校开设了附属特教幼儿园(班),在普通幼儿园创设了42个“幼特融合班”专门招收残疾幼儿,建立了19个融合协作园,在园残疾幼儿定期接受融合教育及康复训练。二是加快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2020年成立了石家庄市特殊教育职业中专学校,设置了计算机及应用、美术绘画、美容美发、服装设计与工艺等专业,增设了烹饪、美甲、插画、园艺等选修课程,开展订单式培养,与用工企业联合建立了实习实训基地,为残疾学生掌握一技之长、提升职业技能提供更多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