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上海市努力顺应时代发展要求,聚焦残疾儿童发展需求,以内涵发展促进品质提升,努力办人民满意的特殊教育。
一、完善特教体系,促进各学段协调发展有新举措
上海市在巩固义务教育阶段办学成效、确保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保持99%以上高位稳定的基础上,重点加强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实施从学前到高中阶段16年免费教育,并不断拓宽和完善残疾人终身学习通道,完善特教体系。一是两头延伸,努力提升特殊教育公共服务的覆盖面。推进学前特殊教育设点布局,在每一个街镇选取一所普通幼儿园设置一个特教点,举办特教班或开展定点定时服务,同时在普通幼儿园积极开展融合教育,为各类学龄前残疾儿童接受早期教育创造更多机会。积极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高中阶段特殊教育,在办好上海市盲校、上海聋人青年技术学校高中阶段教育的基础上,面向智力障碍类学生在全市16个区各设立1个区级教学点,初步完成市、区两级特殊教育中职教育设点布局。二是泛在可选,拓宽和完善残疾人终身学习通道。积极推进残疾人高等教育发展,推动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师范大学、上海应用工程技术大学等高校结合学科专业优势,招收符合升学条件的盲、聋类残疾人,并根据上海经济社会发展和残疾人进一步接受高等教育的需求,积极探求扩展更多适合盲、聋等类别的残疾人高等教育专业设置。优化残疾人终身教育环境,不断探索拓宽和完善残疾人终身学习通道,积极推进上海开放大学、上海中医药大学等高校进行残疾人终身教育探索实践,重点推动基于社区学院的残疾人继续教育模式,为残疾人接受更丰富、便捷、灵活的终身学习提供了更多可能。
二、深化医教结合,提升特教专业服务能力有新突破
上海市于2009年启动“医教结合”管理机制和专业支持体系建设,2010年成功申报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推进医教结合,提高特殊教育水平”,经过十多年的研究与实践,医教结合已经贯穿于政策制订、制度设计、课程教学、工作措施等特殊教育工作的各个方面,极大提高了特殊教育服务能力。一是专业化。上海在市级层面确定了残疾定点诊断医院,统一诊断标准;在区级层面建立了医教结合的特殊教育专家委员会,由区特教指导中心统筹,为各所学校提供医教结合的专业指导与服务,实现“一校多医”和“一校一医”的合作模式。二是个性化。市教委联合市卫计委组织多学科专家共同开展市级残疾学生入学评估工作,为每个孩子日常教学、康复、保健工作提出具体的意见和建议,形成符合国家要求、体现上海特色的“一人一案”,建立残疾学生个人成长档案,全程记录每个学生的成长过程。三是协同化。上海市特教队伍努力实现“三个结合”,即教育队伍与医学队伍的结合(部分区校探索聘用既有教师资格、又有医师资格的师资力量,专门设置学校保健教师岗位),教育教学与康复医学的结合,医院康复与学校康复的结合。
三、加强课程改革,全面提高特殊教育质量有新成果
上海市始终坚持推进特殊教育课程改革,把特殊教育政策、制度优势转化为提高教育质量的具体行动。一是加强教育教学规范性和对标研究。2016年底国家颁布义务教育阶段三类特教学校课程标准后,上海加强对标研究,组织开展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市、区、校全覆盖式培训。根据教育部教学用书目录编制发布上海市特殊教育用书目录,加强特殊教育用书规范,连续3年重点围绕新课标开展特教资源建设,丰富配套课程资源。二是提高学前特殊教育课程实施的针对性。编制并实施上海市学前特殊教育课程实施指南,指导学前特教机构从不同类别和程度残疾儿童的需要出发,合理安排残疾儿童的一日活动,选择适合的教育、康复内容与方法,积极开展融合教育,注重家园合作,努力提高学前特殊教育质量。三是加强中职特殊教育课程实施方案的规范性。2018年颁布《上海市特殊中等职业学校(班)课程方案》,为特殊中等职业学校课程类别与科目的开设、整体课程计划的设计、课程内容的选取、教学活动的实施等提供了指导性意见。四是提升随班就读教学的有效性。市教委教研室开展“上海市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教学有效性研究”,探索满足随班就读教育教学需求的方法、策略和组织形式,形成“一校一策”的校本化解决方案;启动《上海市普通学校随班就读课程整体规划》项目研究,涉及随班就读教师4638人,组建随班就读实践共同体,以融合教育理念为导向,加强对随班就读课程教学的管理与指导。
四、强化保障机制,各类政策扶持平台支撑有新面貌
上海市政府历来将特殊教育作为与城市发展相匹配的民生工程来抓,特殊教育发展也使发展中的城市更有温度。一是完善制度,系统协同支持特殊教育发展。上海制定了三轮特殊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同时细化重点工作,确定了核心指标。各区依此制定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并形成与核心指标对应的主要任务分解表。市、区协同,合力推进三年行动计划落地。坚持市、区两级特殊教育联席工作会议制度,加强教育与卫生、民政、财政、编办、残联等各职能部门的联动与合作。与残联、卫健委建立“上海市特殊教育信息通报系统”,完善信息采集、数据交换、协同入户等工作制度,保障残疾儿童入学工作。二是加大投入,持续优化特殊教育办学条件。各级财政、教育部门均已将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纳入财政教育经费预算进行保障,生均公用经费均按照或高于市级标准足额拨付。多年来,始终以市、区专项经费方式支持特殊教育相关重点项目的研究和推进,对特教学校图书馆、普通学校资源教室进行改建,改善学生学习环境,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积极推进基础教育学校无障碍环境建设,研制相关建设标准,要求学校从基础建设、设施设备、人文关怀等方面开展全方位的无障碍环境建设,为有特殊教育需求的学生创造畅通、友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三是立体多元,共同构建特殊教育专业支持体系。市教委与华东师范大学特殊教育系共建市特教资源中心,与多区共建特殊学生教育评估中心,视障、听障学生教育指导中心,教育科研基地,特殊教育研究所等市级专业机构,并在教科研体系中落实市、区两级特教教研员配备。在区级层面上,组建区特殊教育专家委员会和残疾儿童入学鉴定委员会。引导特教学校转型发展,设立区特殊教育指导中心,为区域融合教育发展提供专业服务。成立了全国第一个特殊学生教育评估中心,统筹全市顶级的医疗和教育资源,开展入学入园、合理便利等五类评估。同时开展相关研究,不断完善各项评估的内容、方式和流程,牵头培养专业评估教师,使医教结合综合评估更好地服务于残疾学生学习与生活。四是落实制度,推动特教师资队伍专业水平提升。加快配备各类特教教师,并通过与人社部门动态调整名单或设立绩效增量专项补贴等方式,确保教师待遇。常年委托华东师范大学为非特教专业毕业特教教师分类开设为期1年的系统培训,并将其纳入教师职后培训系统,计入继续教育学分。在教师职称中设立特殊教育序列,畅通特教教师专业发展渠道,重点关注各级各类名校长、骨干教师培养项目,帮助特教形成完整梯队,激励特教教师专业发展,不断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