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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出台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2014-02-28 来源:江西省教育厅网站收藏

  为规范全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提高新形势下基础教育科学管理水平,近日,江西省教育厅出台了《江西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自文件下发之日起施行。

  根据《办法》,全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实行分级负责、省级统筹、属地管理、学校实施的管理体制,采用信息化管理方式,使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管理。

  《办法》实施后,全省中小学生将“一人一号、终身使用”,学籍信息“全国统一、籍随人走”。学生学籍号以学生居民身份证号为基础,从小学入学初次采集学籍信息后开始使用,终身不变。电子学籍管理系统全国联网运行,为每名学生建立全国唯一的电子学籍档案,对学籍注册、学籍异动、毕业等实行信息化管理,实现全国范围内学生流动情况的实时监控与管理。

  《办法》同时还明确了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管理职责,对中小学生学籍建立和档案管理、学籍异动(转学、休学、退学、毕业、学生基础信息修改等)、学籍管理保障措施、学籍信息保密、违规操作处理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办法》的出台,必将有力地促进全省基础教育管理水平的提高。

(责任编辑:王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