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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催办毕业年级学生转学
和其他在办业务的通知

2014-09-30 来源:基础一司收藏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保证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简称全国学籍系统)于2014年8月10日24时对所有非毕业年级中小学生正常升级进行统一操作,教育部印发了《关于做好全国中小学生统一升级准备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司函〔2014〕50号) ,要求各地各校在2014年7月30日之前完成所有毕业年级学生的在办业务处理。经过各地努力,全国毕业年级学生在办业务数目已大幅减少,但截至8月3日24时,部分省份仍有少量毕业年级学生在办业务没有完成。

  现将未完成业务明细表(附件)反馈各省,请各省份将未办业务逐条下达至相关责任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督促办理。2014年8月10日24时前没有办完的业务届时将由系统自动恢复至初始启动状态,升级完成后需重新发起办理。教育部将区分责任向社会公布未完成业务的责任教育主管部门和责任学校名单。

  联系人:

  张  鹏 010-66096341,zhangpeng@moe.edu.cn

  王光伟 010-83988970-820,wanggw@moe.edu.cn

  附件:毕业年级学生未完成业务情况明细表(截至8月3日24时).xls

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 教育管理信息中心

2014年8月4日

  

    


 

(责任编辑:任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