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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社科司、财务司关于举办《高等学校哲学社会
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培训的通知

教社科司函〔2018〕6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高校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深化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科研管理改革,提高科研经费使用效益,现定于4月23日在京举办《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培训。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要内容

  1.财政部教科文司、教育部社科司和财务司有关负责同志以及高校专家学者作专题辅导报告;

  2.对更好贯彻落实《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交流研讨。

  二、会议时间地点

  会议时间:4月23日(星期一),会期一天,京外参会人员4月22日14:00开始报到;

  会议地点:北邮科技酒店;

  具体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10号;

  前台电话:010-52810888。

  三、日程安排

  1.4月23日09:00-12:00全体会议;

  2.4月23日13:30-15:30分组讨论;

  3.4月23日15:40-17:00大会交流发言。

  四、参会人员

  1.各省(区、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社科研究管理部门负责同志;

  2.部属高校财务处、社科(科研)处负责同志。

  五、其他事项

  1.本次培训已列入《2018年教育部干部培训班次计划》,请各单位按照要求组织人员参加;

  2.请各省(区、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高校认真总结梳理承担的管理和服务职责履行情况,重点包括:内部管理办法制定情况、内部防控机制建设情况、设立科研财务助理情况、科研管理信息平台建设情况、项目资金使用公开情况等,并形成《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落实情况报告,报告要求有具体情况、有相关数据、有意见建议,同时将本单位制定的相关管理办法以学校(单位)文件形式报送我司备案。4月13日前将word电子版发送至mengxy@bnu.edu.cn,纸质件寄送至:北京市新街口外大街19号北京师范大学社科管理中心科技楼C区1001室;

  3.请报名参加培训的人员认真填写回执,4月13日前将回执传真至:010-58803011,电子版发至mengxy@bnu.edu.cn;

  4.培训期间食宿统一安排,并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干部培训的相关规定;

  5.本次培训不安排接送站,请参加培训的人员自行安排,培训人员往返交通费用由所在单位承担。

  联系人及电话:

  孟祥宇:010-58809876,010-58803011(传真)

  陆颋浩:010-66097563

  附件:1.培训工作回执

     2.酒店交通路线

教育部社科司 教育部财务司

2018年4月2日

来源:社科司、财务司收藏
(责任编辑:刘潇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