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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
2013-2014年度选派教师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教财司函〔2013〕21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财务局:

  为切实加强对“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组织实施工作的督促、指导和管理,教育部、财政部决定从2013年起联合建立选派支教教师信息报送制度。现就做好2013-2014年度选派教师信息报送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

  选派支教教师信息报送制度是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对于促进“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组织实施工作的持续健康开展具有重要作用。各地教育、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指派专人负责,按照规定要求报送相关信息。

  二、报送内容

  请各地按照附表格式(电子版可从教育部门户网站下载)填报各项信息,不得虚报、漏报、错报。

  三、报送时间和方式

  1.报送时间:2013年8月31日前。

  2.报送方式:请同时以纸质和电子版形式报送。纸质材料需同时加盖省级教育、财政部门公章。

  四、有关要求

  1.请各地严格按照《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教民〔2012〕6号)要求,选派正式在编的合格教师。

  2.请各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逐级汇总有关信息,切实加强审核,确保准确无误后,会同当地财政部门联衔上报教育部民族教育司和财政部教科文司。

  3.我们将对各地组织实施工作和信息上报情况的一致性进行抽查。

  五、联系方式

  1.教育部民族教育司

  联系人: 申健 张志飞

  联系电话:010-66097592

  电子邮箱:shengjian@moe.edu.cn zhangzf@moe.edu.cn

  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单大木仓胡同37号教育部民族教育司综合处(邮编:100816)

  2.教育部财务司

  联系人: 郭根群

  联系电话:010-66014303

  3.财政部教科文司

  联系人: 王征

  联系电话:010-68551282

  电子邮箱:jkwsjyc@163.com

  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三巷3号财政部教科文司教育二处(邮编:100820)

  附件:“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2013-2014年度选派教师情况统计表.xls

  教育部财务司 财政部教科文司

  2013年6月28日

来源:财务司收藏
(责任编辑:王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