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教育部司局机构

关于报送教育系统向地震灾区捐款捐物统计汇总情况的紧急通知

教财司函〔2008〕12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各直属高等学校、事业单位:

近期,四川汶川发生特大地震灾害后,全国教育系统迅速行动起来,积极捐款捐物,支持灾区抗震救灾工作。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做好抗震救灾工作的指示精神,根据工作需要,请你单位迅速做好向灾区捐款捐物的统计汇总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统计范围及对象:教育系统内教育行政单位、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校办企业、其他教育事业单位等单位和个人的捐款捐物情况。

2、统计方法:地方以省级为单位统计汇总上报;各直属高等学校(含附属中小学、所属校办企业等)、事业单位直接上报;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负责汇总报送所属学校情况。捐赠物品的请折合成现金统计上报。

3、统计上报时间:请各单位务必于522(本周四)1600之前将《关于教育系统向地震灾区捐款捐物情况统计表》(见附件)盖章后传真至教育部财务司,同时发送电子邮件。

4、本次捐款捐物情况统计上报后,如有新的情况,请及时更新,并请于每天下午1600前汇总上报。

本通知及附件可登录教育部网站(www.moe.edu.cn),进入财务司主页下载电子版本。

地方报送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景  于鹏

联系电话:010-66014303  66097690  传真:66014303

电子邮件:cws530@moe.edu.cn 

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各直属高等学校及事业单位报送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宇

联系电话:010-66097531  传真:66097532

电子邮件:yangyu@moe.edu.cn

 

附件:关于教育系统向地震灾区捐款捐物情况统计表

 

 

 

                             教育部财务司

                           ¡¡八年五月十九日

附件 
1.关于教育系统向地震灾区捐款捐物情况统计表.xls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