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同意浙江艺术职业学院等10所高等职业学校备案的函
(2002年3月27日)
教发函〔2002〕80号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国务院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设立高等职业学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0〕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行审批设立高等职业学校备案问题的通知》(教发厅〔2001〕6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省、自治区人民政府自行审批设立的10所学校(名单见附件)予以备案。
教育部同意备案的高等职业学校名单
序号 |
学校名称 |
建校基础名称 |
主管部门 |
备注 |
1 |
内蒙古体育职业学院 |
内蒙古体育运动学校 |
内蒙古自治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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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南京化工职业技术学院 |
南京化工学校 |
江苏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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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正德职业技术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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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教育厅 |
新设民办高校 |
4 |
无锡南洋职业技术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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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教育厅 |
新设民办高校 |
5 |
钟山职业技术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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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教育厅 |
新设民办高校 |
6 |
培尔职业技术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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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教育厅 |
新设民办高校 |
7 |
炎黄职业技术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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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教育厅 |
新设民办高校 |
8 |
浙江艺术职业学院 |
浙江艺术学校浙江省电影学校浙江省艺术研究所 |
浙江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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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湖南冶金职业技术学院 |
株洲职业技术学院 |
湖南省 |
更名 |
10 |
贵州理工职业技术学院 |
贵州冶金职业技术学院 |
贵州省 |
更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