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业务主管各慈善组织(基金会)及其挂靠单位:
按照《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民政部登记的慈善组织(基金会)2021年度年报年检工作的函》(民办函〔2022〕10号)要求,现就做好我部业务主管慈善组织(基金会)年报年检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慈善组织(基金会)要充分认识年报年检工作的重要性,对照有关要求认真填报年度工作报告,按要求提交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和专项信息审核报告等材料,确保所提交材料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二、各挂靠单位要切实履行管理职责,做好对所挂靠的慈善组织(基金会)日常活动的监督和指导,对慈善组织(基金会)年报年检材料进行严格审核把关,确保材料齐全、填报内容真实,并根据党组织建设、遵章守纪及活动开展等情况对其年报年检材料出具书面意见。
三、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提倡减少现场办理年报年检业务,尽量通过邮寄的方式递交材料。确需到现场办理的,请电话预约、事先咨询了解有关情况。未认定为慈善组织的基金会于2022年3月22日前、慈善组织于5月18日前通过EMS将材料邮寄至教育部社团管理办公室,所有材料的电子版(扫描为PDF格式)存入以“慈善组织(基金会)全称+2021年年报年检材料”命名的文件夹,在寄送纸质版材料的同时发送至邮箱stb@moe.edu.cn。
四、报送材料清单
1.年度工作报告(含财务会计报告,一式两份);
2.年度审计报告(一式两份);
3.年度专项信息审核报告(一式两份);
4.《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复印件(一式两份);
5.教育部业务主管慈善组织(基金会)信息情况表(见附件2,一式两份);
6.教育部业务主管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情况表(见附件3);
7.全国性教育类慈善组织(基金会)挂靠单位审核意见表(见附件4);
8.其他应当提交的材料。
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单大木仓胡同37号教育部社团管理办公室。
教育部机关党委联系人及电话:庞加欣 010-66097710。
教育部社团管理办公室联系人及电话:
依磊、张翔, 010-66096460、66097735。
附件:1.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民政部登记的慈善组织(基金会)2021年度年报年检工作的函(民办函〔2022〕10号)
教育部办公厅
2022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