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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7213号建议的答复

教职成建议〔2023〕121号

  您提出的“关于顺应时代需求加强中职阶段护理专业 为服务‘一老一小’培育专业人才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养老托育事业发展,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等有关部门认真贯彻中央决策部署,积极协同推进“一老一小”照护人才培养培训体系建设,加大医养结合、普惠托育服务资源供给,更好实现“老有所养、幼有所育”。

  一、已开展工作进展

  (一)出台相关政策,支持人才培养培训

  2017年7月,印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63号),明确要求“公共卫生、药学、护理、康复、医学技术等人才培养协调发展”,提出要“统筹卫生与健康事业各类医学人才需求,制定卫生与健康人才培养规划,加强全科、儿科、妇产科、精神科、病理、老年医学、公共卫生、护理、助产、康复、心理健康等紧缺人才培养”。2020年9月,印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4号),强调要“大力发展高职护理专业教育,加大护理专业人才供给”。2022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第21条第3款规定,“国家采取措施,加快培养托育、护理、康养、家政等方面技术技能人才”。2023年6月,教育部等八部门联合印发《职业教育产教融合赋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发改社会〔2023〕699号),重点要求“在养老、托育、家政等生活服务业等行业,深入推进产教融合,培养服务支撑产业重大需求的技能技术人才”。

  (二)强化整体设计,完善人才培养体系

  一是主动适应养老托育服务领域发展新要求,在《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基础上增设“现代殡葬管理”高职本科专业。现设置有母婴照护、婴幼儿托育等中职专业,现代家政服务与管理、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等高职专科专业,以及智慧健康养老管理、医养照护与管理、婴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现代殡葬管理等高职本科专业,高职专科相关专业布点数已达5000余个。二是指导“一老一小”照护人才培养。研制发布新版《职业教育专业简介》,区别护理相关专业人才培养不同要求,突出“一老一小”生活护理相关专业在职业面向、培养目标定位、专业能力要求等方面的不同特点,科学规划专业课程设置,强化作为健康管理类专业的人才培养需要和培养特色。三是引导行业企业积极参与人才培养。2019年10月,教育部办公厅等七部门出台《关于教育支持社会服务产业发展 提高紧缺人才培养培训质量的意见》(教职成厅〔2019〕3号),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家政服务类、养老服务类职业院校,或与职业院校以股份制、混合所有制等形式共建产业学院,合作开设家政服务、养老服务、托育托幼等紧缺领域相关专业,加快规范培养专门人才。

  (三)加强专业建设,推进教育教学改革

  一是发挥高水平学校和专业示范引领作用。实施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简称“双高计划”),布局了2个学前教育、5个护理、4个老年服务与管理高水平专业群。实施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支持建设了2个家政学、71个护理学、13个康复治疗学、70个学前教育专业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二是推进培养培训模式改革。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研制并颁布《保育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增加婴幼儿护理、卫生保健等专业知识。推动将托育从业人员列入急需紧缺职业目录,纳入职业技能提升政策范围,给予政府补贴。分三批布局国家现代学徒制试点项目。三是减免相关专业学费。在中等职业教育阶段建立了以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为主,地方政府资助、学校和社会资助等为补充的资助政策体系;在高等教育阶段实施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费减免、学费补偿代偿、勤工助学和“绿色通道”等多元的资助体系。

  (四)深化产教融合,协同推进人才培养

  一是深入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组建家政、养老、托育服务相关职教集团,遴选包含养老服务领域在内的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联盟)培育单位,并要求各地在集团化办学的体制机制改革、招生招工一体化、培养模式创新等探索方面给予政策支持,推进职教集团实体化运作。二是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95号)。2021年6月,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联合公布首批63家包含养老服务领域在内的国家产教融合型企业、21个国家产教融合试点城市名单。三是推进提质扩容领跑行动。落实家政提质扩容部际联席会议要求,推进深化产教融合,在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领跑行动中,指导有关城市“领跑者”学校人才培养工作。

  二、下一步工作考虑

  下一步,教育部将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立足部门职责定位,为加快发展家政、养老、托育等社会服务业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撑。

  一是健全相关专业和课程体系,完善教学标准,尽快制订发布智慧健康养老服务、老年人服务与管理、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等专业教学标准,推动行业标准、职业标准、职业发展需求融入人才培养培训全过程。二是推动行业主管部门和相关专家组织定期发布家政、养老、托育等行业、产业人才需求分析与预测,协同优化人才培养结构,加大宣传行业和教育政策、岗位需求和优秀毕业生成长成才典型案例,引导有条件的院校增设家政、养老、托育等相关专业。三是深入实施“双高计划”和“双万计划”,建设一批高水平院校和专业,推进相关专业升级与数字化改造。支持各地有条件的院校发挥自身优势,面向现代生活性服务业领域广泛开展培训,提技能促就业。四是提高家政、养老、托育企业参与人才培养的积极性,研究制订具体办法,落实“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组合式激励政策,建立产教融合政策执行落地情况的监测机制,推动产教融合型企业的建设培育。五是推动各级财政部门落实职业教育投入支持,积极引导各地结合自身财力,加大统筹力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激励引导作用,支持家政、养老、托育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教  育  部

2023年8月25日

来源:教育部收藏
(责任编辑:曹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