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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审批 优化服务 打造教育行政审批和服务新模式

  福建省教育厅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里“放管服”改革要求,大力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优良工作作风,围绕群众办事“一趟不用跑、最多跑一趟”,充分发挥互联网优势,加快改革步伐,推行“集中审批、四级四同、一窗办理、一网通办”的一体化行政审批新模式,方便学校和群众办事,助力福建教育改革事业发展。

  一、加大简政放权,实行集中审批

  一是简政放权力度大。近年来,我厅先后开展5轮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工作,通过取消、下放、合并等措施持续简政放权,与2013年相比,权责事项精简61%;行政许可事项精简42%。截至目前,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保留行政许可事项仅有4项。二是真正实现行政审批事项集中审批。成立政策法规与行政审批处,将原分散在各处室的行政许可审批职能调整到政策法规与行政审批处,统一行使行政审批职责。职能处室职能转向政策研究和监督检查,制定事中事后监管措施。三是成立教育厅行政服务中心。成立了省教育厅行政服务中心,为厅属正处级事业单位,8个编制,并在交通便捷的厅办公大楼腾出300平方米,专门建设一个设施齐全、敞开式的服务大厅,有14项与群众密切相关的行政权力、26项公共服务事项和47项内部管理事项全部进驻中心,接受咨询、受理和办理。中心每年办理上万件,群众满意率达百分之百,被授予福建省省级“青年文明号”称号。

  二、推进标准化建设,实行“四级四同”

  一是动态梳理权责清单。对标教育部权责清单目录,梳理并公布我省、市、县、乡四级教育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和实施目录清单,做到权责事项“四级四同”(即省、市、县、乡“四级”,名称、依据、类别、编码“四同”)。二是实行标准化审批。制定我省《关于深化行政审批标准化改革的实施意见》,对全省教育系统行政审批窗口建设、审批业务、服务行为、服务场所、监督评价等规范统一,对所有进驻行政服务中心的事项实行标准化建设,明确事项名称、设定依据、申办条件、申报材料、审批时限和收费情况。三是规范审批服务。制定审查实施细则和行政许可审批实施办法,编制服务指南手册,规范行政审批和服务行为。

  三、改进办事模式,实行“一窗办理”

  一是实行“一口”受理。事项进驻行政服务中心后,原职能处室不再受理具体事项业务,由中心按照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的模式办理业务。二是简化办事环节。即办事项实行“一审一核”即办制,符合条件的当场办结,截至目前办件即办率90%以上;承诺事项实行限时承诺办理制,办理环节全部压缩到3个环节以内。三是压缩办理时限。经过几年努力,目前所有办理时限全部压缩至法定时限的50%以内。

  四、精简办事材料,实行“最多跑一趟”

  一是精简办事材料。开展办理事项的全流程科学设计,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申请材料一律取消;对能够由行政机关调查核实的申请材料一律取消;对各种奇葩证明材料、循环证明材料一律取消;对电子证照库能查询共享的证照和批文,一律取消纸质材料;把各种办事材料一律精简为3份以内,截至目前,平均每项事项已精简材料50%以上。二是自加压力,规定凡我厅可以提供的涉及各类办学许可证、办学项目批准书、学校筹备设立批准书、招生花名册、介绍信等材料,群众无须提供,取消登报遗失声明等环节。三是按照“一趟不用跑、最多跑一趟”的标准规范,倒推设计事项流程,把办理流程整合为“受理、审查、决定”三个环节,实现事项的“瘦身提速”。截至目前有81%的事项实现“一趟不用跑”,4项高频办理事项已实现“最多跑一趟”。

  五、充分利用互联网,实行“一网通办”

  一是充分利用福建省政务网实现审批服务“一张网”,群众办事可通过“一张网”办理所有审批服务事项,实现“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二是网上全面公开与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通知公告、办事指南、审查细则、常见问题、监督举报方式和网上可办理程度,以及行政审批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机构名录等信息。三是所有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进驻网上办理。从申请的受理,到内部办理流程,再到证照电子化的入库,都在网上运行。四是推进5项事项全流程网上办理。五是依托闽政通APP实现“一端服务”,向群众提供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的信息查询、网上申报、即时办理、预约登记、咨询投诉等功能,实现政务服务简单明了。

来源:政法司收藏
(责任编辑:刘潇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