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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深化高等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

  浙江省结合本省高校实际,积极推进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不断创新管理方式,优化教育服务,进一步激发高校办学活力,全省高等教育事业实现了跨越式发展。

  瞄准关键环节和突出问题,赋予高校更大办学自主权。下放专业设置权,支持高校依法自主设置专业,允许高校在制订专业规划的基础上,自行调整设置规划内的专业。把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权全面下放给高校,允许高校在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方面自定标准、自主评聘、自主发证。加强事后监管,确保管而不死、放而不乱,如下放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权之后,省级教育、人力社保部门每年随机抽取若干高校复核,对评聘工作标准把握不严、程序不规范,造成教师投诉较多、争议较大或复核中发现问题严重的高校给予黄牌警告,经整改仍无明显改善的暂停其自主评聘工作。

  开展省级教育检查评比评估事项清理工作,省级教育部门主导开展的各类检查评比事项从117项精简为62项,取消、合并占总数的47%,公布检查评比评估事项项目清单,建立长效机制,切实减轻基层负担。通过先行先试稳步推进简政放权,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支持省重点建设高校的若干意见》,首批5所省重点建设高校在经费使用、人事管理等领域试点开展改革,采取“一事一报”“一校一策”方式,向省级部门申报实施。

  综合运用现代管理方法,提升管理效率和水平。加强教育法治建设,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全省依法治教的若干意见》。建立领导班子“法治微课”制度,每季度一次在工委会、厅长办公会议之前,请法学专家讲解法律法规,并逐步向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高校推广。推动建立法律顾问制度,要求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全面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并把法律顾问制度建设情况纳入教育业绩考核。改革财政拨款方式,在测算生均经费标准的基础上,把优化培养层次结构和专业结构、加快教育国际化、降低生师比、提升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作为新增财政拨款的重要参照依据,引导高校加强内涵建设,对本科教学业绩考核排名第一的高校按生均定额拨款标准的15%给予奖励,第二名至第五名按10%奖励,第六名至第九名按5%奖励。加强信息公开,依托各类新媒体阵地,每有重大决策或规范性文件出台,通过新媒体平台开设政策文件征求意见专栏,召开新闻媒体和网民、服务对象座谈会,收集民情、听取民意,广泛吸纳公众参与公共教育政策的制订过程。

  推行“最多跑一次”改革,切实优化教育服务。按照“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的理念和目标,坚持一切以服务对象方便为工作宗旨,提升效能,优化服务,全面梳理教育厅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编制完成纳入厅本级“最多跑一次”改革的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23项、纳入全省教育系统“最多跑一次”改革的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55项,其中厅本级有95.6%的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6项实现“零上门”。强化学生事务中心建设,整合学校教育、管理和服务资源,以集中办事项目、提供优质服务、学生“少跑腿”为目标,以事务服务、学业指导与咨询交流为功能定位,充分满足学生了解信息、办理事务、解决问题和发展咨询的需求。

来源:政法司收藏
(责任编辑:忠建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