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教育局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化“放管服”改革,按照国家、省市关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协同推进的部署,坚持问题导向,创新工作思路,综合施策、标本兼治、立行立改,务求在简环节、优流程、转作风、提效能、强服务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不断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和群众满意度。
一是精简下放审批事项,推进简政放权。按照“取消一批、下放一批、调整一批”的原则,全面梳理权责清单,取消行政审批事项2项,调整其他权力事项4项,承接山东省教育厅下放审批事项2项,将中等非学历学校审批权下放区级办理,行政审批事项由原先的11项减少为现在的6项,削减事项幅度接近50%。清理无谓证明和繁琐手续6项,并及时在局官方网站发布。清理证照年检及相关政府指定培训,仅保留1个年检事项。
二是规范审批行为,优化服务流程。出台《青岛市教育局行政审批工作规程》,对市教育局行政审批实施过程中的工作原则、职责分工、工作程序等作出具体规定。成立了行政审批事项审议委员会,对民办学历学校设立等重大审批事项进行集体审议决定。制定完善容缺受理制度、现场勘查工作细则、首问首办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服务承诺制等管理制度,加强大厅窗口的规范管理,规范审批权限和裁量权。梳理并确定84项公共服务事项、27项依申请服务事项,编制服务指南27项,服务指南全部在服务大厅对外窗口公开,方便群众关注与查询。制定市及区市教育行政审批及相关服务事项标准,统一事项名称,统一标准。
三是创新服务方式,提高审批效率。推进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全面实行“一个窗口”受理。经市编委办批准,2015年青岛市教育局设立行政审批与执法处,将全部行政审批事项和15项面向社会服务的其他权力事项入驻审批服务大厅集中办理,全面实现了应进必进。积极探索校车“全链条”审批改革,企业只需向教育“一个窗口”提交“一套材料”,就解决了教育、交通运输和公安交警等多部门审批的问题,实现“一站式”办结,让企业“办多件事,跑一次腿”大幅提高审批效率,节省行政成本。以“更好的服务群众、更高效开展审批、更快捷办理业务”为原则,对审批数量较大的申请人,开展上门审批、现场服务,受到申请人欢迎。
四是实现网上办理,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对纳入审批大厅集中办理的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事项,在“一站式”服务的基础上,积极推行审批服务网上办理,全面实现“外网受理、内网办理、全程公开、快递送达”的办事流程。33项行政审批和其他权力事项,全部开通了外网申报功能,100%实现三级以上网办深度,90 %达到四级网办深度,实现“零跑腿”“不见面”网上办理。主动将行政审批事项、进度及完成情况在政府网站、部门网站上予以公开,行政许可自作出决定生效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部门网站和“信用青岛”公示,同步录入全市统一的行政审批平台,同步将公示内容推送至“信用山东”和“信用中国”网站,实现政务服务信息资源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