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学位授予单位:
根据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关于开展2004年博士学位论文抽查工作的通知》(教研司〔2004〕12号文件)精神,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 (以下简称:学位中心) 受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委托,组织2004年度抽查博士学位论文的通讯评议工作。
请贵单位按照教研司〔2004〕12号文件规定,将被抽查的博士学位论文及有关材料寄(送)到学位中心评估处。现将报送材料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材料报送
请于2004年11月10日前将抽查材料寄(送)到学位中心评估处。报送的书面材料包括:
1.抽查的博士学位论文每篇一式八本;
2.博士学位论文简况表(附件1)、有关证明材料(见博士学位论文简况表注1)一式八份,装订成八册,分别夹放在相应的博士学位论文中;
3. 作者简况表(附件2)、指导教师简况表(附件3)每位作者各一份,并将附件2和附件3装订在一起,按二级学科代码顺序排列,单独装袋。
为了方便网上评议,请在网上提交以下电子文档:
1. 博士学位论文简况表;
2. 作者及指导教师信息汇总数据库。
以上电子文档的命名规则及网上提交方式见附件4,作者及指导教师信息汇总数据库结构表见附件5。
网上提交系统开通时间为10月25日―11月10日,网址是:http://www.cdgdc.edu.cn/txpy。系统开通后,请先登录“个人信息维护”窗口填写2004年博士论文抽查工作学校联系人信息。用户类型选择“单位联系人”,登录“个人信息维护”窗口的用户名为:ID ,密码为: ,此密码可自行修改;再登录“用户操作”窗口进入网上提交系统,用户类型选择“单位联系人”,项目选择“博士学位论文抽查”,登录“用户操作”窗口的用户名为: ,密码为: ,此密码不可更改,请妥善保存并注意保密。
二、有关说明
1. 若博士学位论文原文用中文以外的文字撰写,报送时须提供中文稿,并将中外文稿合订成册,一式八份;报送的八份材料中,须提供一份原存档论文或其复印件。
2. 对于抽查的博士学位论文,附件1中的各项成果获得的时间,均应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及获得博士学位后的一年内。
3. 涉及到学科代码及学科名称的栏目,均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国家教育委员会一九九七年六月公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的学科代码和学科名称填写。学科代码及名称可从学位中心网页“信息服务”中查阅。
本通知及数据库文件 LWCC.DBF 可从学位中心网页的“评估动态”栏目下载,学位中心网址:http://www.cdgdc.edu.cn/。
联 系 人:林梦泉 俞晓菁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王庄路1号同方科技广场B18评估处
邮政编码:100083
联系电话:010-82378809
传真号码:010-82379489
电子邮件:pgs@mail.cdgdc.edu.cn
附件:1.博士学位论文简况表
2.作者简况表
3.指导教师简况表
4.电子文档命名规则及网上提交方式
5.作者及指导教师信息汇总数据库结构表
二○○四年十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