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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71个硕士学位授权点评估结果及处理意见的通知

学位〔201010

有关学位授予单位:

2006年硕士学位授权点定期评估中,有关单位的71个硕士点的评估结果为存在一定问题需经整改才能合格。经过为期两年的整改,有关省级学位委员会和军队学位委员会对这些学科进行了重新评估。评估结果及处理意见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批准,现通知如下:

一、北京服装学院化学工程63个硕士点达到硕士学位授权学科的基本要求,评估结果为合格,可继续行使硕士学位授予权。

二、中日友好临床医学研究所神经病学4个硕士点经过自评,主动申请撤销学位授予权。机械科学研究院(北京机械工业自动化研究所)核技术及应用4个硕士点经评估,未达到硕士学位授权学科的基本要求,评估结果为不合格。撤销以上8个硕士点的硕士学位授予权。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二年二月九日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委员会,有关部门(单位)教育(人事)司(局),中国人民解放军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发展规划司、高校学生司

附件 
1.71个硕士学位授权点评估结果及处理意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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