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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同意建立山西工程技术学院的函

教发函〔2014〕147号

山西省人民政府: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申请正式设立阳泉工程学院的函》(晋政函〔2013〕121号)和《山西省教育厅关于阳泉工程学院(筹)校名问题的请示》(晋教发〔2014〕13号)收悉。根据《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和《教育部关于同意筹建阳泉工程学院的通知》(教发函〔2013〕109号)以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六届三次会议的评议结果,经研究,同意在太原理工大学阳泉学院(资源)基础上建立山西工程技术学院,学校标识码为4114014527。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山西工程技术学院系本科层次的普通高校,学校以实施本科教育为主。

  二、学校由你省领导和管理,学校发展所需经费由你省统筹安排解决。

  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6000人。

  四、学校本科专业的增设问题,应按我部有关规定办理。同意首批设置6个本科专业,即采矿工程、测绘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土木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五、为支持学校建设和发展,你省承诺“学校建设初期五年内,在常规经费之外每年再给学校安排资金3000万元,支持学校改善办学条件、加强学科专业建设、购置教学仪器设备和引进高层次人才”,阳泉市人民政府承诺“学校建成初期五年之内,每年筹措支持资金3000万元,共计15000万元,主要用于学院教学、科研等基础设施充实完善和高层次教学科研人才引进”的措施,须落实到位。

  六、我部将适时对学校办学定位、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情况进行评估。

  望你省加强对该校的指导和支持,结合优化区域高等教育结构布局的需要,引导学校按照办学定位,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加强学校发展战略规划研究,加强内涵建设,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培养社会需要的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学生就业率,促进学校办出特色,办出水平,为山西省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作出更大贡献。

教育部

2014年5月27日

来源:教育部收藏
(责任编辑:公开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