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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关于追授王茂华同志
全国模范教师荣誉称号的决定

人社部发〔2010〕38号

2010年5月22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劳动保障局、教育局:

  近年来,全国教育系统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实施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积极推进教育改革发展,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涌现出一大批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先进模范人物。王茂华同志就是其中的优秀代表。

  王茂华,男,中共党员,1983年11月出生,生前是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慈化镇伯塘中学教师。2002年7月宜春师范学校毕业, 2004年8月起在伯塘中学任教。王茂华同志为人诚恳、关爱学生,注重修养、思想进步,工作认真负责,教育教学成绩突出。2010年3月21日14点45分,慈化镇塘伯村一村民家中,几个小孩在家玩火,不慎引起摩托车着火,火势迅速蔓延。刚回到家的王茂华老师闻讯赶到,当得知六名孩子被困在屋里,面对熊熊大火和一个随时会爆炸的煤气罐,他毫不犹豫,挺身而出,两次冲入火海,与其岳父一起救出了六个小孩,而他烧伤面积高达98%。人们见到全身被烧得焦黑,躺在地上动弹不得的王茂华老师时,他口中依然念叨着:孩子们没事就好!孩子们没事就好!王茂华同志最终因伤重不治,于5月2日凌晨l时19分在武汉市第三人民医院不幸去世,年仅27岁。

  王茂华同志在危难时刻,舍生忘死,英勇救人,用实际行动诠释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用生命谱写了大爱之歌,充分展示了新时期人民教师的光辉形象和高尚师德。他的英雄事迹可歌可泣、令人震撼、催人奋进,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赢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高度赞扬。为大力表彰和学习宣传王茂华同志的先进事迹,弘扬他的崇高精神,树立典范,彰显先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决定追授王茂华同志“全国模范教师”荣誉称号。

  全国教育系统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要以王茂华同志为榜样,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爱岗敬业、积极进取,关爱学生、甘于奉献,学为人师、行为世范,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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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