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考试厅〔2000〕6号
为了进一步做好国家公派留学人员的选派工作,从2001年起,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的开考时间作如下调整:第一次考试定于每年6月的第四个星期六,考英语(PETS5)、法语(TNF)和德语(NTD),l=l试于笔试的次日举行;第二次考试定于每年12月的第三个星期六,考英语(PETS5)、日语(NNS)和俄语(THPg),英语口试于笔试的次日举行。现将《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报考时间安排》发给你们,请各主管部门尽快转发至有关单位,通知拟申请公派留学的人员做好考前准备。
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报考时间安排
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是为鉴定非外语专业人员的外语水平而设置的考试,其成绩主要用于选拔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每年举行两次考试,第一次考试定于6月的第四个星期六,第二次考试定于12月的第三个星期六。2001年的具体考试事宜安排如下。
一、考试日期和语种
第一次考试2001年6月23日,考英语(PETS5)、法语(TNF)和德语(NTD),口试于次日举行。第二次考试12月15日,考英语(PETs5)、日语(NNS)和俄语(TIIPЯ),英语口试于次日举行。
二、报名日期和办法
(一)报名日期:第一次考试报名2001年4月23日至27日,第二次考试报名10月15日至19日,考点可根据当地情况提前报名。考生可以函报,但必须提前20天与考点联系。
(二)报名办法:采取集体报名和个人报名两种办法。集体报名须持单位介绍信,详细写明每位考生的出生年月日和姓名等;个人报名须持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军人凭相应的身份证件)。报名时,考生须交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一张。
三、考试报名地点
英语(PETS5)、日语(NNS)和俄语(TnPЯ)三个语种可在全国各考点报名考试,考点分别是:
大连外国语学院(电话:0411-2592944)
北京语言文化大学(电话:010-82303550)
北京外国语大学(电话:010-68910115)
西安外国语学院(电话:029-5309384)
上海外国语大学(电话:021-65422002)
武汉大学(电话:027-87649910)
四川大学(电话:028-5405108)
四川外国语学院(重庆)(电话:023-65385446)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电话:020-86627595-2318)
黑龙江大学(电话:0451-6608579)
吉林大学(电话:0431-8963010)
内蒙古工业大学(电话:0471-6514466-2872)
山西大学(电话:0351-7011732)
天津外国语学院(电话:022-23285095)
新疆大学(电话:0991-2862753-2205)
兰州大学(电话:0931-8912115)
郑州工业大学(电话:0371-3887542)
解放军外国语学院(洛阳)(电话:0379-4543766)
湖南大学(电话:0731-8822823)
山东师范大学(电话:0531-2961084)
青岛海洋大学(电话:0532-5901645)
南京大学(电话:025-3593330)
江西师范大学(电话:0971-8506254)
中国科技大学(合肥市)(电话:0551-3601917)
福州大学(电话:0591-3739513)
杭州商学院(电话:0571-8066397)
贵州师范大学(电话:0851-6897143)
云南师范大学(电话:0871-5516074)
广西大学(电话:0771-3237226)
河北师范大学(电话:0311-6045342)
宁夏大学(电话:0951-2061069)
厦门大学(电话:0592-2186147)
海南省考试局(电话:0898-5874090)
辽宁省留学服务中心(电话:024-86909660)
青海省小岛文化教育发展基地(电话:0971-6300194)。
法语(TNF)和德语(NTD)报名及考试只在北京语言文化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和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三个考点举办,函报请在报名开始前与上述考点联系。
四、考试成绩及发送办法
(一)考试成绩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签发。
(二)成绩报告单一般在考试后六到八周左右,由各考点转发给有关单位或个人。
(三)考试成绩对于申请国家公费留学有效期为两年,如作为其他用途的参考由各成绩使用单位自行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