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社政〔2000〕13号
按照我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计划的通知》(教社政〔1999〕10号)要求,经有关高校推荐申报、我部组织专家进行通讯评审和实地考察,现批准第三批31个科研机构列入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计划(名单见附件)。
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对于推动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事业的发展和科研体制改革具有深远意义。入选机构及所在学校,应认真按照《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计划》提出的建设标准加强建设,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
理论为指导,贯彻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原则,使重点研究基地的体制改革、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学术交流和信息资料、咨询服务等项任务得到全面落实,尽快提高重点研究基地的整体科研水平和参与国家重大决策的能力。
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计划第三批人选机构名单
经济学:
1、吉林大学中国国有经济研究中心
2、南开大学政治经济学研究中心
3、南京大学长江三角洲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
4、厦门大学会计发展研究中心
5、武汉大学经济发展研究中心
6、西北大学中国西部经济发展研究中心
国际问题:
7、中国人民大学欧洲问题研究中心
8、上海外国语大学中东研究所
9、复旦大学美国研究中心
10、四川大学南亚研究所
政治学:
11、北京大学政治发展与政府管理研究所
12、中山大学行政管理研究中心
民族学:
13、内蒙古大学蒙古学研究中心
14、云南大学西南边疆少数民族研究中心
15、兰州大学、新疆大学西北少数民族研究中心
历史学:
16、北京大学中国古代史研究中心
17、东北师范大学世界文明史研究中心
18、北京师范大学史学理论与史学史研究中心
语言学:
19、华东师范大学中国文字研究与应用中心
20、浙江大学汉语史研究中心
21、华中师范大学语言教育与实践研究中心
哲学:
22、北京师范大学价值与文化研究中心
综合研究:
23、武汉大学中国传统文化研究中心
24、暨南大学华人华侨研究所
中国文学:
25、山东大学文艺美学研究中心
外国文学:
26、北京大学东方文学研究中心
教育学:
27、东北师范大学农村教育研究所
28、华东师范大学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研究所
社会学:
29、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理论与方法研究中心
新闻传播学:
30、复旦大学信息与传播研究中心
港澳台问题研究:
31、厦门大学台湾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