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疾控发〔2000〕414号
1992年卫生部、国家教委、全国爱卫会联合下发的《全国学生常见病综合防治方案》实施已近尾声,为考核各地学生常见病综合防治进展情况,制定新世纪学生常见病综合防治计划,我们制定了《全国学生常见病综合防治终期考评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将《方
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的要求,认真组织考评工作,并于2001年7月底前将考评结果报卫生部和教育部。卫生部、教育部将于2001年9至10月对各地考评情况进行抽查验收。
全国学生常见病综合防治终期考评方案
一、考评目的
(一)通过评价1992-2000年间全国学生常见病综合防治规划的完成情况,总结成绩和经验,发现问题和差距,推动学生常见病防治工作向更深层次发展。
(二)分析各种学生常见病在新形势下的发展特点和趋势,据此制定新的干预措施,并为各级政府制定2l世纪防病规划与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二、考评内容和指标
以1995年全国学生常见病防治规划中期考评结果为基线(若没有1995年数据,可用相近年份资料代替),以各省区市统一组织的自查为主要形式。内容包括两个部分:(1)“六病”综合防治措施执行情况;(2)2000年与1995年相比,“六病”防治各项具体指标的达标进展情况。
(一)学生常见病综合防治措施
用以下五项指标反映综合防治措施的落实情况:
l、领导小组是否发挥作用,组织结构是否健全。
2、以县(市)为单位,乡中心以上中小学中拥有专(兼)职卫生人员的学校数。
3、以县(市)为单位,乡中心以上中小学进行“六病”监测(以定期开展监测和建立防治档案为主要标志)的覆盖率。
4、以县(市)为单位,进行“六病”防治学校的覆盖率。
5、开展健康教育学校的覆盖率。
(二)“六病”防治各单项指标达标情况
用以下九个单项指标反映六种常见病的防治工作进展:
l、蛔虫感染率
2、沙眼患病率
3、贫血患病率
4、龋均
5、龋齿充填率
6、刷牙率
7、视力低下率
8、营养不良患病率
9、肥胖检出率
三、考评程序和方法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和教育厅(局、教委)联合成立“学生常见病防治终期考评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本次全国学生常见病综合防治终期考评。
2、检查人员由卫生、教育行政部门领导组成,同时抽调当地业务素质较高的专业人员参加。
3、检查内容:
1)查阅资料档案。
2)现场检查(限于省级抽查的30所学校),包括:(小学生)正确刷牙情况和(中学生)恒牙龋患情况。
4、各地以县(区)为单位进行自查,由地市级、省级卫生、教育行政部门组织逐级抽查,
结果报省级学生常见病防治终期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
5、各省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内按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分好(含省会城市)、中、差三个片(可以和全国学生体质健康调研的抽样片相一致),每片抽查10所学校(城、乡各5所)。每省、自治区、直辖市至少抽查30所学校,并将原始记分表和汇总资料上报卫生部疾病控制司。
6、卫生部、教育部对上报资料作初步评估后,组成检查组对省级考评结果进行随机抽查。
7、本考评方案涉及的学生常见病概念、检查方法、技术规范参见卫生部、教育部联合下发的《全国学生常见病综合防治方案》(1992年)和《全国学生常见病综合防治方案技术规范》(1993年)。
四、考评工作部署和时间安排
l、2000年11月,卫生部、教育部联合发文,考评工作正式启动。
2、2001年1月,举办培训班,对考评方案和方法进行培训。
3、2001年3-6月,各省自查和抽查。
4、2001年7月,省(区、市)将考评报告上报卫生部、教育部。
5、2001年9-10月,卫生部、教育部领导组成检查组对省级考评结果进行随机抽查。
6、2001年12月,召开全国学生常见病综合防治终期考评总结会,布置下一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