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学生营养办函〔2012〕21号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学生营养办、教育厅(局)、教育信息中心: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11〕54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营养改善计划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教育部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中组织开发了《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名制学生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实名制学生系统),并将近期开展系统的数据采集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落实承担专项工作的机构及人员
实名制学生系统建设是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重要内容,也是《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地要高度重视,有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省营养办)要指定专人负责统筹协调有关工作。各营养改善计划国家试点县(以下简称试点县)要成立领导协调机构和专门工作组,具体负责数据采集、培训等各项组织和实施工作。
二、数据采集及相关要求
实名制学生系统分为单机版和网络版。单机版承担网络版上线运行之前的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相关数据的采集。
1.数据准备。各地要组织试点县及所辖学校,登录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网站(http://emic.moe.edu.cn),下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数据采集指标和数据模版,并将有关数据录入到EXCEL格式的数据模版备用。
2.单机版系统下载。8月6日后各省营养办组织试点县及学校在本省网站,下载由教育部统一下发的数据采集单机版系统和相关文件,同时将数据准备时填写的EXCEL格式数据导入单机版系统。
3.数据填报。各地采集信息时应严格按照数据采集表要求认真组织学校进行填写,并采取多种措施保证数据质量。单机版需要的信息应先行填报,其余信息可在网络版运行后及时补充填报。
三、分级培训
教育部定于8月2-3日在北京召开全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数据采集工作培训会,请各省学生营养办业务负责人和技术人员2-3人参会,并于7月31日前将会议回执发至邮箱: wanggw@moe.edu.cn。培训会地点:中国职工之家(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真武庙路1号B座),8月2日报到,8月3日培训。
本次培训会后,各省学生营养办根据统一下发的培训材料,应尽快组织本省数据采集工作培训,使试点县和学校的数据填报人员能够准确理解数据填报要求,熟练掌握系统操作。同时,要求层层确定联系人名单,建立联系人网络,做到有问题及时沟通、及时反馈。
请各地及时将本通知精神转发至省内各试点县教育局,并组织好数据采集工作。
联系方式:
全国学生营养办
滕世光 18701387505 tsg_006@163.com
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
王光伟 13811559793 wanggw@moe.edu.cn
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
赵 珊 010-66096455 zhaoshan@moe.edu.cn
全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
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
二O一二年七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