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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宁波市坚持“四化”全力打造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2024-09-03 来源:宁波市教育局收藏

  浙江省宁波市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特别是关于教师队伍建设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通过强化思想引领、优化培养体系、深化教育均衡、健全评价体系四大举措,着力培养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担负起教育强国新使命。

  强化思想引领,全面涵养“德才兼备”之师。一是创新教育机制,引导教师提高自身修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统筹推进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出台《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与学生交往行为十项准则》《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八小时以外”行为规范》等系列文件,规制教师操守准则。组织校长、书记“领雁讲堂”师德专题培训,建立师德教育宣讲团,已组织100余名专家教授到学校开展150余场师德宣讲。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弘扬尊师重教社会风尚。建立先进人物典型事迹宣讲及报告活动常态机制,健全新教师入职宣誓、三十年荣誉教师宣传表彰和教师荣誉退休等制度,增强广大教师职业荣誉感、幸福感、获得感。“十四五”以来,共宣传选树宁波市“四有”好老师和“王宽诚育才教师”1840名,为4293位教龄满30年教师颁发荣誉证书,弘扬师德正能量,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三是深化专项整治,严惩教师师德失范行为。针对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违规收受礼品礼金、侵害学生权益等行为,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建立师德失范事件日报和师德失范风险隐患防范周提示机制,避免发生严重师德失范事件,提升师德师风建设的整体水平。落实教职工违法犯罪记录入职和定期查询制度,切实做到师德违规“零容忍”。

  优化培养机制,聚力锻造“业务精湛”之师。一是重塑发展体系,协同打造成长平台。持续优化教师教育布局结构,打造“高校—地方政府—科研机构—各类学校”四位一体教师教育发展体系,构建合作共建、协同联动教师成长共同体。2024年以来,已与复旦大学等10所高校签约共建宁波市中小学教师高校培训基地,与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签约联办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企业培训基地。二是分层分类培训,精准激发教研能力。聚焦青年教师岗位适配、学科教学能力提升,组建新锐教师学科教学团队,开展名师带徒行动;围绕资深教师教科研能力、创新水平激发,开设名师面对面教育讲堂、建设名师工作室。目前,已组建100余个新锐教师学科教学团队,组织第十二届特级教师(名教师)跨区域带徒活动,201位名师带徒714人,有效提升青年教师教学能力素养。已建设53个名师工作室,开设名师面对面教育讲堂120期,不断激发资深教师教科研能力和创新水平。三是聚焦多元提升,全面强化技能素养。加强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和科学教育示范区建设,将家庭教育、心理健康纳入教师培训内容,持续培育音乐、体育、美术和科学等紧缺学科名优骨干教师。开展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培训工程,提升教师信息素养等能力。目前,已完成100多名骨干教师“心理危机识别与干预能力”提升培训,完成1353所学校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培训,38所学校入选省示范校,2个案例入选全国典型案例。

  深化教育均衡,统筹打造“城乡共进”之师。一是推进名师带徒,加快教师培养速度。开展市级名师组团式驻站指导,完成118所乡村教师专业发展基地学校新一轮驻站导师(2024─2026年)需求征集,分学科开展订单式培训,助力300余位乡村学科骨干教师推进教学改进。统筹布置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专任教师学历提升工作,压实区(县、市)责任,做实进位方案,联合市开放大学开展学历提升培训。目前,已推进80余位名师乡村带徒活动,开展带教活动200余次,提升基地学校青年骨干教师素养。二是统筹资源配置,加强城乡交流力度。建立城乡教师交流轮岗机制,推动城镇优秀教师和乡村教师交流轮岗,要求符合条件的骨干教师交流比例不低于15%,将在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全职支教)3年作为申报高级职称的必要条件。2021─2023年交流轮岗教师达5192人,其中优秀教师向乡村、薄弱学校交流轮岗1025人,骨干教师交流轮岗1170人,切实提升乡村学校办学水平,促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三是完善激励机制,拓宽人才引进广度。试点实施定向培养乡村小学全科教师计划,2021年将委托培养范围扩大至初高中,2023年委托浙江师范大学、杭州师范大学定向培养师范生125人。不断引进高学历人才充实到乡村学校,近四年累计招聘、引进本科学历教师1200余人,硕士研究生学历及以上教师近200人。在偏远乡村学校设立高级教师职称特设岗位,总数不超过学校核定高级岗位数的20%,在偏远乡村学校任教满30年的优秀教师可直接申报,有效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对长期在偏远农村学校一线任教的教师,“业绩评审”项按工作年限予以加分,近年来乡村教师副高级职称累计新增1010人,正高职称累计新增14人。

  细化评价体系,科学塑造“高效精进”之师。一是完善评价标准,推动评价范围全覆盖。完善引导教师潜心育人的评价制度,实施分类分层评价,构建“师德第一标准、教学实绩为要、专业素养为基、教育成果为重”的综合评价体系。根据不同学段,分类采用不同指标对教师进行评价,中学以学生满意度为主要考核指标,小学、幼儿园以家长满意度为主要考核指标。二是创新评价机制,推动评管聘用全监管。建立教师评聘、学校绩效分配、职称自主评审等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机制。依托中小学教师信息管理系统,将教师评优评先、骨干教师认定考核等纳入在线管理,数字赋能强化监管回溯。三是强化评价考核,推动评价结果全应用。将教师日常考核评价结果进一步与职称评审、岗位晋升、绩效工资等深度融合,将评价考核结果与教师绩效工资挂钩,按照“多劳多得、多贡献多得、多担当多得”的原则分配,激发教职工教书育人积极性。推动教师开展跨校竞聘,能者上庸者下,有效减少教师的职业倦怠,重塑教师从教热情。

  

(责任编辑:姚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