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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师范大学深化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改革 激发科技创新活力

2024-12-05 来源:华东师范大学收藏

  华东师范大学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以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改革为牵引,聚焦保障机制、联动平台、队伍建设等方面,着力破除科技成果转化障碍,不断提升学校科技成果转化效能,增强服务国家重大战略、服务社会重大关切、服务产业重大需求的本领能力,助力新质生产力发展。

  完善保障机制,激发转化动力。一是深化所有权制度改革,破解“不愿转”。出台科技成果转化创新改革试点相关实施意见,实行“100%全部赋权”、“双保险”机制、明确关联成果权属、“承诺说明制”、简化赋权流程、学校收益全部用于转化等六大创新举措。实现科研人员“先赋权后付钱”,科技成果作价形成的股份全部归科研人员持有,后续创业企业发展良好情况下向学校支付赋权成果总价的30%,企业经营不善还可通过专利转回抵销债务,减少科研人员创业压力。二是优化成果转化制度体系,破解“不敢转”。修订知识产权、成果转化等管理办法,规范科技成果转化行为。建立尽职免责机制,明确在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的责任主体、责任范围、免责范围、免责方式、负面清单等事项,形成宽容失败、鼓励创新的长效机制。设立知识产权管理与运营专项资金,将科技成果转化收益的15%用于开展高价值专利培育、专利导航布局、技术转移人才队伍建设等,形成良性循环。三是强化全流程管理协同,破解“不会转”。开辟“创业绿色通道”,通过流程重组、材料合并去重等方式,构建科技处、人事处、组织部等多部门“一件事一次办”全流程闭合框架。全面梳理成果转化项目库、成果库、企业库,组建由校内外技术专家与政府、企业、投融资机构、孵化器等主体共同参与的专家库,为科研团队提供成果处置、收益分配、商业模式、企业发展等一揽子方案设计。开设科技成果“转化门诊”,邀请IP管理与运营、法律、投融资等领域专家定期来校“坐诊”,为科研人员成果转化过程中遇到的“疑难杂症”进行“一对一”深度诊断,提供定制化解决方案。2024年以来,已签订成果转化合同金额达4.76亿元。

  强化政校企联动,共建转化平台。一是对接区域产业,布局地方研究院。着眼临港新片区、长三角经济带、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海南自贸港、云贵经济圈等重点区域,与地方政府共建临港先进技术研究院、重庆研究院、海南研究院、贵州(大数据应用)研究院,深化集成电路、人工智能、新能源汽车、新材料等重点领域产学研合作,促进高校创新资源优势与政府政策优势、产业市场优势的高效叠加。成立产业技术研究院,统筹管理学校与地方政府合作设立的地方研究院。探索“民非+平台公司”的新型科研管理体制,通过学校投入、设立基金、引入资本等多种方式为早期成果配置资金,构建同科技创新相适应的科技金融体制。二是集聚优势资源,打造高质量孵化载体。推动形成大学科技园“多校一园、区校合建”新格局,实现高校校区、科技园区、城市社区“三区联动”。布局“普陀—闵行—临港”高质量孵化载体,建设国家大学科技园、“大零号湾”孵化器、临港研究院等多个孵化平台,在工业控制系统安全、磁共振成像系统、嵌入式软件、数字化教育装备等多个新兴领域建设成果转化基地,逐步构建“环华东师大科创综合体”。免费为入驻项目提供所需的办公工位和实验室空间,对优秀的项目给予“概念验证”资金支持,同时提供公司注册、政策法规、经营管理、资本对接等一条龙全方位服务。三是瞄准行业前沿,校企协同双向赋能。围绕国家战略需求,持续推动与行业龙头企业深度合作,开展重大技术协同攻关,并配备专员密切跟进合作进展,共同推动科技进步与产业升级。面向可信软件、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等前沿领域,深化产教融合协同育人,通过共建双导师队伍、住企联合培养、定制化人才培养等举措,把市场最新需求、前沿最新动态转化为教学资源,促进人才链、创新链、教育链与产业链有机衔接。

  培养技术经纪人,建强转化队伍。一是建立科技成果转化专员制度。为每个转化项目和孵化企业配备一位牵头的科技成果转化专员和一个专业化服务团队,专员主动上门挖掘有潜力、有前景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项目,及时提供包括项目路演、宣传推广、政策咨询、知识产权、评估评价、市场调研、商务谈判、技术合同认定、专利代理等在内的“超前孵化”服务。成果转化专员实施灵活准入机制,采用专职、兼职、顾问等多种劳务模式,目前47位专员来自技术转移中心、孵化平台、院系科研秘书、科研团队成员以及第三方专业化机构,已覆盖所有理工科院系,硕士及以上学历占比超90%。二是加强专业能力培训。发挥学校上海首席技术官学院优势资源,与国家技术转移东部中心联合举办“技术转移与创新领导力高级研修班”,为学校和全行业技术转移人才建设培养后备力量。首期培训班共培养技术经纪人41人,其中38人受聘为学校科技成果转化专员。定期组织内部学习、邀请专家开办专题讲座,打造一支懂政策、懂市场、懂技术的专业人才队伍。三是探索评价激励机制。探索科技成果转化专员管理、晋升制度,创新激励模式,从“华东师范大学知识产权管理与运营专项资金”中提取一定比例作为成果转化专员绩效,建立收益与业绩直接挂钩机制,将专员收益与其对成果转化工作的实际贡献挂钩,同成果完成人一样获得相应收益,充分调动成果转化专员积极性。

(责任编辑:刘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