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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响应举报诉求 教育部监督举报中心提三点建议

2013-08-16 来源:新华教育收藏

     新华教育消息(记者 商亮)记者日前从教育部获悉,教育部于2012年9月设立统一监督举报电话邮件受理系统,并获得社会公众的理解与支持。

     为了做好举报受理工作,受理中心耐心聆听诉求。通过业务培训、建立台账、话务质检等手段,受理中心努力减少误差,力求准确判断。可受理的举报诉求,即请机关司局安排办理,办结后备案处理结果。作为教育部窗口单位,受理中心是“公众眼中不下班的教育部”,咨询各类教育政策的来电也很多。为此,在机关司局和新闻办指导下,受理中心努力做好疏导政策咨询工作。通过教育部门户网站在线解答典型问题,策划开通便民服务。高考期间,门户网站及时推出高考服务区系列专题,达到了预期疏导效果。

    为了更好更快的响应举报诉求,受理中心通过新华教育向举报人分享三点建议:

    一是,坚持实名举报。实名举报是受理来电来邮的基本条件,也是后续查办落实的必要信息。请如实告知真实姓名、身份证号,保持手机畅通。特别提醒通过邮件举报的同志,要在邮件里注明举报人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

    二是,准备举报材料,请将举报事项的时间、地点、涉及人员、情况概述,以及您搜集到证据资料准备妥当,然后再拨打举报电话或发送邮件。

    三是,向属地教育部门先举报。建议举报人利益受损时,尽快向所在地教育部门举报。如果对方不作为或您对结果不满意,请拨打教育部统一监督举报电话。届时,我们也需要您提供曾向属地举报的情况,特别是属地的答复意见,这些信息将有利于我们帮您解决问题。

    教育部统一监督举报电话:

    010-66092315

    010-66093315

    教育部统一监督举报邮箱:

    12391@moe.edu.cn

(责任编辑:王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