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是国家事业发展的第一资源。出台《关于正确认识和规范使用高校人才称号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于新时代重塑高校人才队伍建设的价值具有重大的指导意义。
第一,重塑新时代高校人才队伍建设的认识价值。针对高校人才称号使用过程中出现的人才称号“帽子”化等不良倾向,《意见》明确了人才称号的“阶段性”非终身化特征,人才称号的非等级性、无特权性地位,人才称号荣誉的美德性,以及人才称号的重大责任和使命担当性。
第二,重塑新时代高校人才队伍建设的育人价值。《意见》指出,“高校人才称号获得者第一身份是教师”,这表明,新时代高校人才队伍建设要加强育人价值和导向。获得人才称号的教师要更主动承担起为党育人、为国育人的使命。
第三,重塑新时代高校人才队伍建设的引领价值。《意见》提出,获得人才称号的教师要“为广大人才树立成长标杆”。新时代人才队伍建设要加强人才称号的引领价值,要在世界科技前沿、经济主战场、国家重大需求、人民生命健康和安全、关键核心技术重大突破、哲学社会科学理论创新、科教强国和文化强国建设中发挥人才称号获得者的引领作用。
第四,重塑新时代高校人才队伍建设的治理价值。《意见》明确提出要对人才称号进行岗位、招聘和引进、评估、评价和评审、薪资、使用等方面开展综合治理。在我看来,应在岗位管理上,强化合同管理和履职报告制度;在招聘和引进上,强调人才招聘和引进的岗位精准需求性;在评估、评价和评审上,坚持人才队伍质量的综合评价;在薪资上,坚持以岗定薪、按劳取酬、优劳优酬原则,实施年薪制、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等灵活多样的分配形式;在使用上,要面向所有人才的业绩和贡献进行学术资源配置。
第五,重塑新时代高校人才队伍建设的责任价值。《意见》明确指出,“高校党委要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健全党管人才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可以说,《意见》从体制上和机制上规定了高校人才及人才称号的管理责任,“高校要强化主体责任,把规范人才称号作为推进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同时《意见》还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要强调人才计划的战略性、系统性、基础性建设,将人才计划实施的重心转移到激励和引导优秀人才围绕国家重大战略、经济社会发展和教育发展,履行特定岗位职责、作出创新性贡献上来”。
总之,《意见》对于树立正确人才观,推动人才高质量发展,推进人才称号回归学术、荣誉性本质,破除“唯帽子”倾向,激励和引导高校人才队伍坚守初心使命、矢志爱国奉献、勇于创新创造具有重大的价值重塑意义。(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教育政策研究院院长 朱旭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