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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对重庆市3个县(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检查反馈意见

2018-12-29 来源:教育部收藏

(2018年11月22日)

  为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全国教育大会要求,促进教育公平,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11月19日至22日,国家教育督导评估组对重庆市申报的3个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区)(以下简称县)进行了督导评估。本次督导评估是依据《义务教育法》《教育督导条例》和《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按照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及教育部与重庆市政府签署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备忘录》要求,本着“公平公正、严格把关”的原则,在对重庆市申报材料严格审核的基础上进行的。

  督导评估组分3个小组对3个县进行了实地督导评估,共随机抽查学校和教学点26所(个),其中小学15所,初中4所,一贯制学校2所,完全中学3所,教学点2个。督导中,核查了相关文件资料、数据;通过专用网络平台对1339人进行了问卷调查;采取随机访谈等形式,征求了公众意见。

  督导评估组对各县的督导评估意见如下:

  一、主要指标达标情况与督导结论

  按照《办法》规定,督导评估组对重庆市各县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情况、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公众对本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满意度等四个方面进行了督导评估,结果如下:

  (一)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情况

  《办法》规定,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的评估认定,应在其义务教育学校达到本省(区、市)办学基本标准后进行。各省(区、市)应根据相关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国家标准,制定既适应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又与国家标准基本相符的省级标准。重庆市结合本市实际,就办学基本标准制定了相关指标。督导评估组对重庆市3个县的各项指标进行了核查。核查结果:学校基本达到了评估标准(详见表1)。

  表1 重庆市3个县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情况表

  (二)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

  《办法》规定,对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的评估,以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每百名学生拥有计算机台数、生均图书册数、师生比、生均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生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师数8项指标,分别计算小学、初中综合差异系数。评估标准为小学、初中综合差异系数分别小于或等于0.65、0.55。计算差异系数的8项指标数据来源于国家教育事业统计数据。核查结果:3个县的小学、初中综合差异系数均达到了国家标准。其中小学综合差异系数在0.375-0.493、初中综合差异系数在0.175-0.295之间(详见表2)。

  表2 重庆市3个县义务教育学校校际差异系数表

  (三)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

  《办法》规定,对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的评估,主要从入学机会、保障机制、教师队伍、质量与管理四个方面17项指标进行,省级可适当增加指标,总分为100分,评估标准不低于85分。重庆市根据实际,在实施办法中设置了6个一级指标、14项二级指标、53项评分要点。核查结果:3个县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均达到了国家规定要求,得分在88.5至95.5分之间。(详见表3)。

  表3 重庆市3个县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得分情况表

  (四)公众满意度调查情况

  《办法》规定,评估认定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需对公众满意度进行调查,就有关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相关问题,征求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校长、教师、家长、学生等不同群体的意见。重庆市对3个县公众满意度调查结果均在85%以上,基本符合要求。我们此次也通过专用网络平台、随机访谈等方式对以上几类群体进行了调查,调查结果与重庆市调查的情况基本相符。

  督导评估组还对3个县有关教育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了解,未发现作为“一票否决”的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重大违纪违规行为。

  总体来说,此次受检的三个县认真落实重庆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列入政府工作目标,全面推进标准化学校建设,均衡配置教育资源,努力缩小城乡、校际差距,区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趋势明显。一是履行教育职责。三个县落实政府主体责任,层层抓落实,实行县级领导包片包镇包校制度,一校一策,责任到人。潼南区建立了“政府主导、教委主抓、部门主责、镇街主动、学校主创”的联动推进机制。巫山县党委和政府有关部门通力协作,发展改革委、人力社保局、财政局、国土房管局、城乡建委、编办等成员单位对资金保障、项目建设、“两证办理”、编制需求等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城口县建立市管领导干部和县属部门联系学校制度,每个领导干部和部门每年入校调研4次以上、解决学校实际困难2个以上。二是改善办学条件。据不完全统计,2015年以来,三个县累计投入39.9亿元,新建、改扩建学校164所,新增校舍面积31.8万平方米,新增体育运动场馆面积19.7万平方米,新增实验室、功能室1599间,新增教学仪器设备1.6亿元,新增图书138万册,新增计算机1.3万台。义务教育学校、特别是农村学校的面貌得到很大改善。三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统一城乡教师编制标准,优化岗位结构,有效解决了中小学教师“已评未聘”的历史遗留问题。率先推行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培养机制,持续实施“特岗计划”,落实乡村教师补助资金。巫山县将有限的编制用于教育,近三年补充教师598人。潼南区改革教育管理体制,将教师编制、调配、招聘权统一到区教委,并实施“三百三千”工程,为教育系统引进高素质人才。坚持待遇留人,艰苦边远地区农村教师每月补贴最高达到1250元。四是推进内涵发展。城口县以“红色城口·多彩教育”为发展理念,深度挖掘地域资源,形成了“书法、农耕、茶心、生态”等办学特色,校园品质全面提升。巫山县狠抓科研兴教,着眼“实用、管用”开展“三微”教研,该县的农村微型学校教育模式、三级课题研究、133生本高效课堂等,成为重庆市的典型。

  综合以上结果,督导评估组认为,重庆市3个县均达到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认定标准。督导评估组将把此次督导评估结果向教育部和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报告,提请最后认定公布。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对照国家和市定标准,根据数据审核和此次实地督导评估,3个县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

  (一)部分学校校额、班额偏大

  巫山县、潼南区、城口县均有部分学校规模过大,超过2000人,其中,巫山县、潼南区有的学校超过3000人。三个县小学超过45人的班级、初中超过50人的班级数量较多,比例较大,其中部分班级超过了小学55人、初中60人。

  (二)学校办学条件依然存在缺口

  潼南区、城口县、巫山县均有一定数量的学校占地面积不足、体育运动场地面积不足、校舍建筑面积不足。三个县均有少数学校功能室不足,有的学校教学仪器设备配备未达到市定标准。

  (三)教师队伍建设仍存在不足

  潼南区按照核定编制存在一定数量的教职工缺口。潼南区、巫山县、城口县均有部分学校教师学科结构不合理,缺音乐、美术、体育、外语、科学、信息技术等学科教师。潼南区近两年教师外出培训不足。城口县近三年交流教师中从城市到农村交流的比例偏小。巫山县县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城乡分布不均。

  (四)学校管理仍存在不足

  所查学校中,有部分学校安保人员年龄偏大。有的学校食堂大宗食品采购无正式采购合同。有的学校围墙建设不符合要求。有的学校周边环境差,影响学校的空气卫生。少数学校校园文化建设水平不高,缺乏整体规划,结合当地文化不足,特色不明显。少数教学点教师的信息技术技能水平较低,学校教育信息化水平不高。

  三、督导意见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重庆市各级政府要以本次督导为契机,针对督导评估中发现的薄弱环节,以及市级督导评估和区县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对照国家和市定标准,认真研究对策,采取积极的措施,切实加以整改。

  (一)不断夯实均衡发展推进机制

  重庆市各级党委、政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准确把握教育事业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全面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坚持改革创新,坚持教育公平,促进区域、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一是加大资金保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结构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的意见》(国办发〔2018〕82号)要求,完善城乡统一、重在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确保义务教育公用经费执行标准不低于市级制定的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确保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确保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二是提升发展水平。要及时总结经验,健全推动有力、监督到位、考核严格、奖惩分明的推进机制,突出强化政府统筹、教育牵头、部门协同的工作格局,在确保2019年全面实现区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目标基础上,按照均衡发展的新标准、新要求,推进全市义务教育向更为均衡、更加优质、更有质量迈进。三是强化教育督导。依法加强教育督导机构建设,充实教育督导力量,加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政工作,做好区县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将督导结果作为义务教育资源配置、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

  (二)不断优化义务教育资源配置

  要结合重庆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以及各区县自然条件、经济水平、人口变化趋势等多方面因素,做好新时期义务教育的总体结构设计,进一步提高城乡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水平。一是优化城乡学校布局。一方面,根据城镇人口增长趋势,努力扩充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容量。要制定并落实好新建居民区共建配套中小学校的政策,实现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和同步交付使用,努力化解存在的大校额、大班额问题。另一方面,要办好乡村中小学校,提高乡村学校办学水平,有效分流城区教育人口,缓解城区学校压力。还要坚持办好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在投入、师资、教学设施、课程等方面予以保障,尽最大努力为孩子们创造公平的受教育机会。二是努力补齐学校短板。从最困难的学校、最薄弱的工作环节抓起,保基本、补短板,着力解决好生均占地、生均校舍和生均体育场馆面积不足的普遍性问题。要不断提高仪器设备配备标准,适应新的人才培养要求和课程改革需要,建设数量足够、功能齐备的专用教室。三是努力拓展优质教育资源。充分发挥优质教育资源的辐射带动作用,已经开展的集团化办学、对口帮扶、学校联盟、学区化管理等多种联盟办学模式,要认真做好,务求实效,努力缩小县域内学校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的差距。要加强信息化建设,在提速降费、网络建设方面给予特别照顾,通过信息化手段为乡村学校提供更多优质教育资源。

  (三)不断提升教师队伍建设水平

  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要求,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新时代高素质义务教育学校教师队伍。一是切实解决农村学校教师结构性短缺问题。以“特岗计划”为主,采取多种措施加大教师补充力度,重点满足农村学校音乐、美术、体育、英语和综合实践等紧缺学科的需求,保障开齐开足规定的课程课时。二是积极创新教师配置机制。不断完善“县管校聘”工作机制,完善教师校长交流机制,完善多种激励政策,吸引更多优秀教师到农村地区、边远地区任教。三是强化农村教师全员培训。针对性地开展农村骨干教师培训、薄弱学科教师培训、农村校长专项培训等,提高农村教师的专业化水平。四是认真落实农村教师待遇。落实农村地区、边远地区教师补助政策,在工资待遇、职称评聘等方面实行差别化倾斜政策,增强其教书育人的吸引力,让广大农村教师在岗位上有幸福感、事业上有成就感、社会上有荣誉感。

  (四)努力构建全面育人的教育体系

  要把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教育扶贫攻坚的重要任务,作为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任务,作为培养更多适应高质量发展的各类人才、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要任务,加快发展进程,使人民群众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中有更多的获得感。一是着力坚持立德树人全面育人。要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要将促进全面发展作为培养学生的基本原则,要将实施素质教育作为义务教育的中心任务。要全面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在培养学生的理想信念、爱国情怀、品德修养、知识见识、奋斗精神、综合素质几个方面下功夫,努力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形成更高水平的人才培养体系。二是着力抓好惠民公平。严格执行“划片招生、就近入学”政策,完善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深化留守儿童关爱机制。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逐步提高营养改善标准,提高营养膳食质量,切实改善学生营养状况。加强特殊教育,提高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全面提高康复、教育、职业培训等方面的水平和质量。三是着力深化课程教学改革。全面构建国家课程、地方课程、校本课程体系,适应学生发展需要,丰富校园活动,广泛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大力提高校园文化建设水平,促进学校内涵发展,增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高全面育人质量。

  督导评估结束后,请重庆市进一步研究,及时布置整改工作,在三个月内将整改情况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责任编辑:忠建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