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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督导为贵州教育的春天保驾护航

2017-12-14 来源:教育部收藏

贵州省教育厅厅长 王凤友

  2016年6月15日,国务院正式发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中西部教育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37号),意见对于中西部教育的发展提出了全面的指导意见。2017年12月12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加快中西部教育发展工作督导评估监测办法》,这是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具体行动,是推动改变教育区域发展不平衡状况,缩小东中西之间差距,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的一项重大举措,为加快中西部教育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我省始终坚持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战略地位,把教育作为最长远的民生,把教育扶贫作为整个扶贫开发、扶贫助困和改变贵州、挖掉穷根的治本之策,不断加大教育投入,举全省之力推进教育跨越发展,努力走出了一条穷省办大教育、办好教育的图强之路,使贵州教育不断发出了好声音。一是教育资源不断增加。十八大以来,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累计下达我省中小学、幼儿园建设资金216.5亿元,支持我省扩增城乡基础教育资源。五年来,新建、改扩建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城市社区公办幼儿园1340所、村级(山村)幼儿园4400余所,新增农村寄宿制中小学1900余所、学生宿舍250余万平方米,完成238所学校地质灾害治理,新建、改扩建全面改薄项目4960所、城镇义务教育学校233所,新增县级特殊教育学校64所。实施教育“9+3”计划,全省投入200余亿元实施中职“百校大战”,新建、改扩建项目学校100余所。投入180余亿元初步建成清镇职教城,聚集19所优质职业院校,入驻师生10万余人。二是各级各类教育普及率提升明显。全省学前三年毛入园率为83%;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为88%;高中阶段毛入学率为87%;高等教育毛入学率为33%。2017年全省88个县将实现基本普及十五年教育。截至2016年,全省37个县(市、区)县域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通过国家督导认定。2017年有22个县(市、区)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已通过国家督导检查,将提交教育部和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认定,如果全部通过认定,全省累计有59个县(市、区)实现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占全省县数的比例为67%。三是促进教育内涵发展。推进“西部教学改革支持计划”试点省份项目。教育部立项支持贵州2所高职为国家示范骨干高职、19所中职为国家示范高职。习近平总书记亲临清镇职教城考察并给予充分肯定。四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以连续两年教师节总书记慰问我省教师为标志,师资队伍建设取得新成绩。大力实施“特岗计划”。十八大以来招聘5.3万名特岗教师到农村中小学任教,获“特岗计划”教师工资中央财政补助资金38.3亿元。大力实施“国培计划”,获中央专项资金支持4.9亿元,省级投入专项经费近3.4亿元,培训农村教师36万余人。大力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获国家资金45.8亿元,建设农村教师周转房、公租房13.8万套,惠及农村教师20万余人。五是积极扩大教育对外开放。自2008年起,外交部、教育部与贵州省人民政府已联合在贵州省成功举办了10届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周,交流周永久会址落户贵州。抓住东部8个城市分别对口帮扶贵州8个市(州)机遇,引进发达省市优质教育资源和先进教育理念。开创“京筑教育合作”、“沪遵教育合作”模式。六是实施教育精准扶贫。在全国率先全面实施以“校校有食堂、人人吃午餐”为基本特征的“贵州特色”农村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累计投入119.9亿元,其中中央资金114.8亿元,占全省投入资金的95.8%,每年受益农村中小学生达380万人以上,实现所有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全覆盖。2016年秋季学期,在全国率先实施农村学前教育儿童营养改善计划,惠及农村学前教育儿童75.5万人。全力推进“精准资助”,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助尽助”,在全国率先实行中职学校全面免除学费、率先实施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学生教育精准扶贫资助。

  习近平总书记先后四次鼓励贵州教育,给贵州教育无限的动力支持,让我们倍受鼓舞、倍增信心、倍加感恩。贵州是全国贫困人口最多、脱贫攻坚任务最重的省份,是全国脱贫攻坚的主战场。为此贵州将认真贯彻落实《加快中西部教育发展工作督导评估监测办法》,加强对中西部教育工作的教育督导,使中央的倾斜政策和经费投入落地见效,为贵州教育的“春天”保驾护航。

  一、完善督导评估监测制度,提高工作实效。

  教育督导作为法定的基本教育制度,是实行依法治教、提高教育治理能力不可或缺的重要手段,教育督导制度既是世界各国普遍认可的有效的教育监督制度,也是衡量一个国家、一个地区教育管理水平高低的重要标志。在我国,按照建立健全“决策、执行、监督”相协调的行政管理体系的要求以及实践证明,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只有决策和执行是不够的,对决策和执行情况必须严格监督,对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必须科学评估。努力办让人民满意的教育,贯彻实施国家的民生工程需要专业化、科学化的教育督导制度保驾护航。《加快中西部教育发展工作督导评估监测办法》将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中西部教育发展的指导意见》建立督导评估监测机制,为确保各项民生政策和惠民资金落地见效提供制度保障,提高工作实效。

  二、落实各级政府的主体责任,优先发展教育

  十九大报告指出“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建设教育强国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基础工程,必须把教育事业放在优先位置,加快教育现代化,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我省要把教育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督促各级人民政府切实担负起领导、管理、保障、推进当地教育改革发展稳定的主体责任,提高公共教育服务能力和水平发展。一方面,我省将认真做好接受国家评估监测的自查自评、整改等相关工作,另一方面,将积极开展对我省市、县级中西部教育发展督导评估监测工作,研究制定《贵州省加快中西部教育发展工作督导评估监测实施方案》,同时,将加快中西部教育发展工作纳入对市级、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办法的考核内容,制定对市级、县级人民政府加快中西部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监测办法,积极开展对市级、县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情况督导问责,实现督导评价市、县两级全覆盖,充分加强政府统筹领导,加强部门沟通协调,切实增强教育发展合力,着力推动教育协调发展。

  三、加大教育大数据建设,提高教育督导信息化水平

  将现代信息技术应用到教育督导工作,在督导内容上,有利于全面监控与重点督导有机结合;在督导方式上,有利于网上督导与实地督导有机结合;在督导时间上,有利于全程跟踪与定期检查有机结合,从而有效解决传统督导方式在人力、财力和时间、空间上的局限,实现科学督导、高效督导,以数据资源整合与共享为基础,建立数据填报、采集、接入、生成及兼容系统与工作机制,形成包括基础性数据、条件性数据、过程性数据、结果性数据和相关信息的大数据信息平台,实施基础评估、数据挖掘、系统分析、综合评价,构建高水平的教育督导评估信息管理应用系统,强化教育督导评估的数据支持、信息支撑、管理保障与服务决策能力,提升教育评估监测的信息化水平。我省将开发加快西部教育发展工作督导评估监测信息系统,用数据说话,监督更有力,指导更有效。

  四、强化结果运用,提高教育督导评估监测的使用效能

  充分运用督导评估监测结果,才能保证教育方针政策的有效贯彻,督导评估监测才能起到实实在在的作用。我省坚持以经常性督导为基础,以专项督导为重点,以教育质量监测信息为支撑,统筹组织实施自查自评、评估监测、实地督导、反馈意见、整改复查、发布报告的等工作,形成综合督导、专项督导、经常性督导和学校内部督导有机统一,行成教育督导评估监测工作的闭环,强化督导结果运用,督促各级政府基本解决教育主要问题,加强教育薄弱环节,提高教育督导评估监测效能。我们将进一步建立健全教育评估监测结果的奖惩机制,继续完善教育评估监测结果发布的相关制度,实现教育评估监测结果分级发布,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发挥其效能。

(责任编辑:岱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