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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对黑龙江省65个县(市、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检查反馈意见

2017-12-08 来源:教育部收藏

  (2017年10月21日)

  10月16日至21日,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对黑龙江省申报的65个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以下简称县)进行了督导检查。本次督导检查是依据《义务教育法》《教育督导条例》和《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按照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及教育部与黑龙江省政府签署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备忘录》要求,本着“公平公正、严格把关”的原则,在对黑龙江省申报材料严格审核的基础上进行的。

  督导检查组分18个小组对65个县进行了实地督导检查,共随机抽查学校和教学点571所(个),其中小学254所,初中158所,一贯制学校62所,完全中学22所,教学点68个,特殊教育学校7所。检查中,核查了相关文件资料、数据;召开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校长、教师、家长座谈会共260个;通过专用网络平台组织对26703人进行了问卷调查;采取随机访谈等形式,征求了公众意见。

  督导检查组对65个县的督导检查意见如下:

  一、主要指标达标情况与检查结论

  按照《办法》规定,督导检查组对黑龙江省65个县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情况、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公众对本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满意度等四个方面进行了检查,结果如下:

  (一)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情况

  《办法》规定,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的评估认定,应在其义务教育学校达到本省(区、市)办学基本标准后进行。各省(区、市)应根据相关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国家标准,制定既适应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又与国家标准基本相符的省级标准。黑龙江省结合本省实际,就办学基本标准制定了4个方面19项指标,包括生均校舍建筑面积、功能室使用面积、教育技术装备器材配备、生均图书册数、教师学历达标率、师生比、最大班额、辍学率等8项核心指标。检查组对65个县的各项指标进行了核查。核查结果:学校基本达到了评估标准(详见表1)。

  表1 黑龙江省65个县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情况表

  (二)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

  《办法》规定,对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的评估,以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每百名学生拥有计算机台数、生均图书册数、师生比、生均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生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师数八项指标,分别计算小学、初中综合差异系数。评估标准为小学、初中综合差异系数分别小于或等于0.65、0.55(不要求每个单项指标均达标)。计算差异系数的八项指标数据均来源于全国教育事业统计数据。核查结果:65个县小学综合差异系数在0.070至0.619之间,初中综合差异系数在0.090至0.543之间(详见表2),均达到了国家标准。

  表2 黑龙江省65个县义务教育学校校际差异系数表

  (三)县级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

  《办法》规定,对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的评估,主要从入学机会、保障机制、教师队伍、质量与管理四个方面17项指标进行,省级可适当增加指标,总分为100分,评估标准不低于85分。黑龙江省根据实际,在实施办法中增加到四个方面34项指标,总分100分,得分达到85分为合格。核查结果:65个县级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得分均在86至96分之间,达到了国家规定要求(详见表3)。

  表3 黑龙江省65个县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得分情况表

  (四)公众满意度调查情况

  《办法》规定,评估认定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需对公众满意度进行调查,就有关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相关问题,征求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校长、教师、家长、学生等不同群体的意见。黑龙江省对各县公众满意度调查结果均在85%以上,基本符合要求。我们此次也通过专用网络平台、座谈会、随机访谈等方式对以上几类人群进行了调查,调查结果与黑龙江省调查的情况基本相符。

  督导检查组还对65个县有关教育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了解,未发现作为“一票否决”的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重大违纪违规行为。

  综合以上结果,督导检查组认为,黑龙江省65个县均达到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认定标准。督导检查组将把此次督导检查结果向教育部和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报告,提请最后认定公布。

  二、主要经验和做法

  黑龙江省委、省政府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65个县努力攻坚克难,积极作为,持续发力,采取有效举措,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再上新台阶。

  (一)坚持党委政府主导,切实履行政府责任。黑龙江省坚持统筹规划,不断加大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推进力度。一是强化政府行为。65个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均建立了政府主导、部门协调、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哈尔滨市阿城区、克东县、双鸭山市四方台区、铁力市、抚远市、同江市、勃利县、宁安市、庆安县、孙吴县建立四大班子落实定点联系学校制度,定期视察,解决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难题。肇源县、依兰县印发《促进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工作责任监督和问责制度》,与各乡镇政府和涉教部门签订责任书。海林市出台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问责办法》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考核、奖惩办法》。二是强化统筹规划。密山市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纳入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和教育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巴彦县制定了《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规划》《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农村薄弱学校改造规划》等系列专项规划。三是强化督导检查。黑龙江省各级政府均建立健全督导检查制度,将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列入年度重点工作。齐齐哈尔市铁锋区建立了“三导一体”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工作体系。宾县组织43所学校校长开展督导自查拉练。

  (二)坚持资源优化配置,努力改善办学条件。黑龙江省不断加大投入,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共享。一是探索实施联盟办学。哈尔滨市道外区组建了8个教育集团、10个协作体,共享名校优质教育资源。尚志市组建了由全市中小学校教师100%参与的6个区域教育联盟组织。佳木斯市向阳区通过区域内“大联盟”帮扶带动的办学模式,输出优质教育资源,带动了薄弱学校的提档升级。牡丹江市东安区实施了联片协作式区域教研,有效实现了城乡教育资源共享。二是合理调整学校布局。庆安县、宁安市、克东县、森工总局松花江林管局分别将义务教育学校由186所、141所、108所、50所撤并为24所、26所、25所、23所,整合资源,推动学校标准化建设。克东县、绥棱县在学校布局调整后,政府全额出资购买校车,确保农村学生上学方便。三是持续加大教育投入。哈尔滨市阿城区、宾县、鸡西市恒山区、鹤岗市工农区、集贤县、桦川县、双鸭山市尖山区、巴彦县、农垦总局北安管局、铁力市、海林市、宁安市、克东县、农垦总局哈尔滨管局、森工总局松花江林管局、依兰县、通河县、孙吴县、牡丹江市西安区、方正县近三年分别投入5.9、5.6、4.8、4.1、3.5、2.9、2.8、2.6、2.3、2.3、2.2、2.1、2.0、1.9、1.9、1.8、1.8、1.7、1.3、1.3亿元,进行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改善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

  (三)注重教师队伍建设,不断提升教师素质。黑龙江省以充实力量和加强培养培训并举,着力培养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一是积极补充教师。东宁市、五常市、巴彦县、密山市、穆棱市、集贤县、同江市近三年分别新增教师458人、418人、396人、379人、322人、233人、227人,全部补充到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二是强化教师培养。鹤岗市东山区有针对性地开展了“做四有好教师”“师德三级承诺”“说我的教育故事”等师德教育实践活动。伊春市伊春区、佳木斯市向阳区通过设立三级名师工作室等方式,构建“政府创设平台、专家引领指导、学员自我发展、团队共同提升”的长效培养机制,发挥骨干名师的辐射带动作用。三是落实教师交流。友谊县实行城市教师到乡镇学校“走教”制度,推动城乡优质教师资源共享。牡丹江市西安区把城镇教师到农村交流轮岗作为职称评聘、评优选模的必要条件。大庆市萨尔图区校长交流占比52.8%。

  (四)推动学校内涵发展,全面提高教育质量。黑龙江省坚持求真务实,稳步推进,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不断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一是强化德育工作。五常市以德育微课程为主要形式,不断巩固加强德育工作。佳木斯市前进区坚持用党建工作引领学校德育工作,推进传统文化教育。齐齐哈尔市碾子山区、桦川县、双鸭山市岭东区将军工文化、抗联红色资源注入校本课程体系,引入准军事化管理,实现双向育人。大庆市红岗区、大同区、肇州县将大庆精神、铁人精神,注入学校立德树人和校本课程中,培养优秀的新时期大庆人。二是加强信息化建设。鸡西市鸡冠区、虎林市、鸡东县、佳木斯市郊区通过积极参与“网络学习空间普及与应用模式探索” “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规模化应用试点”两个国家试点建设等方式,建设数字校园,推动信息技术与课堂教学有效融合。逊克县投入2800万元,完成了县域教育城域网建设,实现远程网络互动教学和教研。穆棱市、林口县所有学校(含教学点)实现了“三通两平台”,教学点实现了网上同步课堂。三是打造特色文化。齐齐哈尔市梅里斯区10所学校实现达语进课堂。杜蒙县创建马头琴四胡传承基地,发展布鲁、搏克等民族项目。方正县、饶河县分别让方正剪纸、赫哲族“桦树皮、鱼皮画”等非物质文化遗产走进课堂。抚远市、黑河市爱辉区、饶河县充分发挥中俄边境地域优势,开展学术探讨与校际合作、教师互派、研学旅行等丰富多彩的中俄教育交流活动。伊春市五营区、汤旺河区、乌伊岭区充分利用本地资源,拓展德育、环保、美育等教育空间,并形成了以本地资源为特色的多样化校本课程。佳木斯市前进区、牡丹江市东安区分别开设172个、186个“多元化社团”。呼玛县被评为黑龙江省百万青少年冰雪活动先进单位。

  (五)悉心关爱特殊群体,力推教育公平惠民。近年来,黑龙江省始终将关爱特殊群体作为一项长远工作和重要任务来抓。一是助学关爱贫困学生。依兰县、森工总局松花江管局近三年分别发放义务教育助学金315万元、296万元,资助贫困学生2803人、5599人。二是精准关爱留守儿童。宁安市解决了留守儿童1466人就学和生活问题。三是全员关爱随迁子女。宾县、鹤岗市南山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率达到100%。宁安市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率达100%。农垦总局北安管局为740名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读开辟“绿色通道”。牡丹江市爱民区三年共接纳外来务工子女2407人,占全区学生总数29.7%。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对照国家和省定标准,根据2016年教育事业统计报表审核和此次督导评估现场检查,65个县仍有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

  (一)义务教育资源配置和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佳木斯市向阳区、同江市、宾县、东宁市、通河县、大庆市萨尔图区、牡丹江市西安区、鹤岗市南山区、尚志市、双鸭山市尖山区、林口县部分班级班额在50人以上。肇州县、绥棱县2016年择校人数较多。森工总局松花江管局近三年省市示范高中未将招生名额分配到初中。密山市、大庆市大同区、黑河市爱辉区2014年,双鸭山市岭东区、肇州县、大庆市红岗区、逊克县、大庆市萨尔图区、双鸭山市饶河县2015年没有实现义务教育经费“三个增长”,至今没有补齐。肇源县、伊春市伊春区、伊春市五营区、伊春市汤旺河区、铁力市、牡丹江市爱民区、牡丹江市西安区、宁安市、穆棱市、东宁市、农垦总局北安管局、森工总局松花江管局没有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工资制度。鹤岗市南山区、东山区个别学校教室开门方向不规范;大庆市红岗区个别学校校舍屋顶漏水严重;大庆市大同区个别学校功能室内墙皮严重脱落;伊春市乌伊岭区部分学校操场固定运动器械下方缺少沙坑或软垫;嘉荫部分学校安全消防器材摆放位置不合理,存在安全隐患。

  (二)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有待进一步改善

  牡丹江市东安区、佳木斯市前进区、鹤岗市工农区、五常市、肇州县、牡丹江市西安区部分学校占地面积低于省定标准。通河县、佳木斯市向阳区、佳木斯市前进区、齐齐哈尔市昂昂溪区部分学校校舍建筑面积低于省定标准。牡丹江市东安区、佳木斯市向阳区、哈尔滨市道外区、农垦总局北安管局部分学校体育运动场地面积低于省定标准。双鸭山市岭东区、伊春市乌伊岭区、鹤岗市东山区部分学校校园绿化面积没有达到省定标准。密山市部分学校操场建设不规范。杜蒙县、海林市部分寄宿制学校未配置淋浴设施。五常市、通河县部分学校功能室数量低于省定标准。桦川县部分学校功能室面积低于省定标准。尚志市、绥棱县部分学校学生拥有计算机台数低于省定标准。森工总局松花江管局部分学校未建设校园网。

  (三)义务教育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五常市、林口县、哈尔滨市阿城区、尚志市、依兰县、同江市、肇州县、鸡东县、双鸭山市尖山区、巴彦县、抚远市、穆棱市、牡丹江市爱民区、集贤县、绥化市庆安县、鸡西市鸡冠区、鸡西市恒山区、绥棱县、农垦总局北安管局、齐齐哈尔市碾子山区、佳木斯市向阳区、虎林市教职工数量不足。肇州县、哈尔滨市道外区、大庆市萨尔图区、宾县教师学科结构不合理,分别缺音乐、美术、体育、外语、信息技术等学科专任教师。克东县、铁力市、东宁市、牡丹江市西安区、齐齐哈尔市龙沙区、齐齐哈尔市铁锋区、肇州县、鸡东县、勃利县、同江市、宁安市、通河县、密山市、鸡西市恒山区、林口县、嘉萌县、鸡西市鸡冠区、农垦总局哈尔滨管局、森工总局松花江管局、伊春市伊春区、大庆市萨尔图区、农垦总局北安管局2014-2016年连续三年教师交流比例低于省定标准。双鸭山市四方台区、双鸭山市岭东区、鸡西市恒山区、牡丹江市东安区、伊春市汤旺河区、农垦总局哈尔滨管局、林口县、牡丹江市西安区部分学校2016年教师培训占全校公用经费比例低于5%。伊春市汤旺河区本科学历人员占专任教师总数的比例低于省定标准。

  四、督导意见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战略任务。黑龙江省各级政府要以本次督导检查为契机,针对督导检查中发现的有关问题和薄弱环节,对照国家和省定标准,认真研究相应对策,切实部署加以整改。

  (一)进一步完善经费保障机制,加大教育投入。一要借力经济发展,增加经费投入。要充分发挥黑龙江作为国家 “‘一带一路’倡议向北开放重要窗口”的区位优势,在推进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更加突出义务教育的基础性地位。要进一步加大义务教育投入,持续释放改革红利,让经济发展成果惠及人民群众。二要落实政策法规,及时拨付资金。要认真落实相关政策法规,确保义务教育经费实现“三个增长”,确保配套资金及时拨付到位,足额用于义务教育,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三要拓宽筹资渠道,提高使用效率。要进一步完善以政府投入为主的多渠道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探索教育资金筹措和管理新机制,重点向农村地区、薄弱环节倾斜;推进经费管理信息化,探索教育资金管理新机制,提高资金管理和使用效率,统筹解决发展难题。

  (二)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标准化建设水平。一要合理规划布局。要根据学龄人口变化趋势和中小学建设标准,结合城乡一体化改革发展和城镇化进程加快实际,从规划建设、教师交流、学区划分等方面多措并举,科学调整学校布局,逐步解决城区学校大校额、大班额、面积不足、学位不足的问题。二要加快“全面改薄”项目建设进程。在保质保量的前提下,加快学校在建工程进度,着重改善乡村中小学办学条件,办好必要的教学点,保障村小和教学点的基本办学需求,确保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入学。三要用足用好各类义务教育项目。要继续用足用好国家和省市县各级各类政策项目,积极主动争取上级政策和资金支持,全面改善办学条件,提高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水平。

  (三)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升教师专业化水平。一要精准补充教师。要继续深入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编制的合理制定和动态调整。要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对小规模学校及教学点按班师比配备教师编制,满足教育教学需要,进一步解决农村学校教师学科结构、年龄结构不合理等突出问题。二要扎实开展培训。要注重师德师风建设,继续发挥模范教师的榜样教育作用,提升教师队伍的思想品质。要进一步发挥名优教师辐射和引领作用。要拓宽乡村教师尤其是农村偏远教师的受训面,全面提高乡村教师队伍素质。三要加大交流力度。要完善相关政策,强化激励机制,切实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校长和教师城乡之间、校际之间交流轮岗,积极促进骨干教师和优秀学校管理人才合理向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流动。要更加注重对交流教师的关爱和引导,避免工作“走过场”,进一步提高交流工作质量。

  (四)进一步完善推进机制,不断提升均衡发展水平。一要进一步强化教育督导。要完善督导体系建设,保障教育督导经费支出,加强教育督导队伍建设,提高教育督导的权威性和专业性,充分发挥督导职能,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监测复查制度,确保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目标保质保量如期完成。二是要更加注重内涵发展和质量提高。要充分结合黑龙江作为边境地区、革命老区的实际,深挖特色资源,提炼精神内涵,更加注重环境育人、文化育人。要深入推进素质教育,深化课程改革,规范办学行为,努力解决义务教育热点、难点问题,力求优质均衡发展。三是要进一步加大省级、市级统筹管理。要不断总结好的做法和经验,完善已有政策,保持工作推进的相关机制和态势,推动区域、城乡、校际教育教学资源均衡配置,为推进由基本均衡向优质均衡发展夯实基础,实现义务教育在更高水平、更高质量的均衡发展。

  督导检查结束后,请黑龙江省进一步研究,及时布置整改工作,在三个月内将整改情况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责任编辑:岱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