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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对陕西省30个县(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检查反馈意见

2017-12-08 来源:教育部收藏

(2017年11月25日)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促进教育公平,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11月19至25日,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对陕西省申报的30个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区)(以下简称县)进行了督导检查。本次督导检查依据《义务教育法》《教育督导条例》和《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按照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及教育部与陕西省政府签署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备忘录》要求,本着“公平公正、严格把关”的原则,在对陕西省申报材料严格审核的基础上进行的。

  督导检查组分8个小组对30个县进行了实地督导检查,共随机抽查学校和教学点285所,其中小学125所,初中80所,一贯制学校50所,完全中学15所,教学点15个。检查中,核查了相关文件资料、数据;召开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校长、教师、家长座谈会共120个;通过专用网络平台组织对16349人进行了问卷调查,同时采取随机访谈形式,广泛征求了公众意见。

  督导检查组对30个县的督导检查意见如下:

  一、主要指标达标情况与检查结论

  按照《办法》规定,督导检查组对陕西30个县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情况、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公众对本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满意度四个方面进行了检查,结果如下:

  (一)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情况

  《办法》规定,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的评估认定,应在其义务教育学校达到本省(区、市)办学基本标准的基础上进行。各省(区、市)应根据相关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国家标准,制定既适应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又与国家标准基本相符的省级标准。陕西省结合本省实际,就办学基本标准制定了相关指标。督导检查组对30个县的各项指标进行了核查。核查结果:学校均基本达到了评估标准(详见表1)。

  表1 陕西省30个县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情况表

  (二)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

  《办法》规定,对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的评估,以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每百名学生拥有计算机台数、生均图书册数、师生比、生均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生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师数8项指标,分别计算小学、初中综合差异系数。评估标准为小学、初中综合差异系数分别小于或等于0.65、0.55。核查结果:30个县的小学、初中综合差异系数均达到了国家标准。小学综合差异系数在0.325-0.635之间,初中综合差异系数在0.237-0.533之间(详见表2)。

  表2 陕西省30个县义务教育学校校际差异系数表

  (三)县级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工作情况

  《办法》规定,对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的评估,主要从入学机会、保障机制、教师队伍、质量与管理四个方面17项指标进行,省级可适当增加指标,总分为100分,评估标准不低于85分。陕西省对县级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的评估,沿用国家指标体系(17项),未增加指标。核查结果:30个县级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均达到了国家规定要求,得分在89-97分之间(详见表3)。

  表3 陕西省30个县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得分情况表

  (四)公众满意度调查情况

  《办法》规定,评估认定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需要对公众满意度进行调查,就有关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相关问题,征求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校长、教师、家长、学生等不同群体的意见。陕西省对30个县公众满意度调查结果均在85%以上。我们此次也通过专用网络平台、座谈会、随机访谈等方式对以上几类人群进行了调查,结果与陕西省调查的情况基本相符。

  督导检查组还对30个县有关教育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了解,未发现作为“一票否决”的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重大违纪违规行为。

  综合以上结果,督导检查组认为,陕西省此次申报的30个县均达到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认定标准。督导检查组将把此次督导检查结果向教育部和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报告,提请最后认定公布。

  二、主要做法和经验

  陕西省紧扣公平质量主题,不断创新工作机制,梯次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一)统筹协同,政府履职到位

  陕西省召开全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现场推进会,提出到2018年提前两年完成《备忘录》任务,省、市、县层层签订责任书,全面实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攻坚计划。实施精准帮扶,改薄资金向困难多、攻坚力度大的县倾斜。30个县党政领导履职尽责,做到了亲自动员过问、亲自督导检查、亲自协调解决大事难题。紫阳县、岚皋县政府主要领导主管教育,乾县问责机制到位,落实有力,洋县、西安市临潼区党政领导亲自抓创建,起步早、进展快、成效好;甘泉县、永寿县、华州区、澄城县、镇巴县党政领导包抓办学条件薄弱学校。

  (二)积极应对,均衡配置资源

  陕西省每年安排6亿元用于新建改扩建100所县城以上城区义务教育学校,破解城镇化进程中出现的“大班额”等问题。2017年,省财政共落实11.12亿元支持县城以上城区中小学建设。同时,省级有关部门制定小规模村小和教学点“八项评估标准”,优化整合农村义务教育资源,引导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快速发展。30个县共新建学校141所,改扩建学校2285所。其中,雁塔区新建24所、横山区新建8所、灞桥区新建5所、临渭区新建5所、渭城区新建4所、华州区新建2所,逐步化解大班额问题,成效显著。

  (三)加大投入,财政保障到位

  今年受检的30个县,自2015年以来累计投入149.1亿元改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其中,雁塔区投入27.37亿元解决大班额问题,乾县投入7.5亿元改扩建学校158所,临渭区投入12.29亿元、周至县投入7.79亿元、横山区投入7.5亿元、渭城区投入7亿元、紫阳县投入6.67亿元、城固县投入6.5亿元改善办学条件。30个县新增教学仪器设备值28.5亿元,新配备计算机15.64万台。完全小学以上学校基本消除了土操场,淳化县、甘泉县、清涧县、子洲县、岚皋县等学校操场基本实现了塑胶软化。

  (四)梯次推进,提高均衡水平

  陕西省沿着基本普及、基本均衡、优质均衡、“双高双普”、教育强县的路线图,不断推动县域教育向更高水平发展。子洲县抗灾保教,铜川市印台区、佳县、吴堡县、镇巴县、紫阳县、周至县、永寿县、旬邑县、淳化县等贫困县在全力完成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攻坚任务的基础上,积极争创“双高双普”县。省级教育督导部门坚持“两个全覆盖”(覆盖县域所有学校、覆盖学校各个方面工作),采取“双随机”方式进行音体美等薄弱学科质量评估(随机抽取学校、随机抽取班级和学生),确保创建工作成效。

  (五)面向未来,强化信息应用

  陕西省建立了教育大数据应用中心,网络覆盖到全省所有县市、区。岚皋县坚持建、配、管、用、研整体推进,教育信息技术覆盖率达到100%,完全小学以上学校全部实现光纤接入和WIFI全覆盖。城固县、洋县、临渭区、华州区、澄城县等县实现“三通两平台”,教师可进行网络授课,城乡学校可同步开展课堂教学。

  (六)加大培训,完善交流机制

  陕西省从师德建设、补充机制、培训提高、交流轮岗等多方面不断提升乡村教师整体水平。近三年,雁塔区补充教师1443名,临渭区补充837名,周至县补充641名,府谷县补充539名,城固县补充543名,不断优化教师结构。同时,采取城乡结对、教育联盟、优质与薄弱结对等多种形式,推行大学区管理制,学区内教师统筹安排任教。30个受检县近三年共交流教师校长1.7万余人,灞桥区、乾县、汉台区、城固县、岚皋县教师交流比例均达到30%以上。

  (七)促进公平,提升质量内涵

  陕西省义务教育学生资助政策实现了全覆盖,实施了教育脱贫攻坚工程。泾阳县、礼泉县、澄城县、子长县、洛川县等控辍保学工作落实了县长、乡镇长、村长、局长、校长、家长、师长“七长”责任制,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无一辍学。同时,在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中,陕西省坚持一手抓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大力改善办学条件;一手抓学校管理,规范办学行为,完善音体美学科评估测试制度,不断提高教育质量。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对照国家和省定标准,根据2016年教育事业统计报表审核和此次督导评估现场检查,30个县仍有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

  (一)大校额大班额问题依然存在

  部分县城区义务教育资源紧张,存在大校额、大班额问题。西安市灞桥区、周至县、礼泉县、渭南市临渭区、澄城县、子长县、榆林市横山区、汉中市汉台区、城固县大校额学校数量较多,周至县等个别县有5000人以上的学校,规模偏大。西安市雁塔区、西安市临潼区、铜川市印台区、咸阳市渭城区、泾阳县、永寿县、旬邑县、淳化县、洛川县、府谷县、佳县、吴堡县、清涧县、子洲县、洋县、镇巴县、紫阳县、岚皋县不同程度地存在大班额问题。

  (二)学校标准化建设存在薄弱环节

  部分县存在校舍面积、校园面积、体育运动场地面积不足的问题。西安市雁塔区、西安市临潼区、周至县、渭城区、乾县、礼泉县、旬邑县、泾阳县、铜川市印台区、渭南市临渭区、渭南市华州区、吴堡县、佳县、汉中市汉台区、镇巴县、紫阳县、岚皋县部分学校不同程度地存在占地面积、体育运动场地面积不足的问题。乾县、周至县、咸阳市渭城区、子长县、旬邑县、洛川县、渭南市临渭区、澄城县、子洲县部分学校基建项目尚未完工。西安市临潼区、铜川市印台区、泾阳县、乾县、佳县部分学校教学设备配备使用率不高。

  (三)教师队伍资源配置还不够均衡

  教师结构性缺员问题仍然存在。镇巴县、榆林市横山区、佳县、清涧县、子洲县存在有编不补,使用临聘人员代课的问题。西安市灞桥区、礼泉县、城固县、洋县学科专业教师不足。甘泉县中高级职称教师比例偏低。清涧县、咸阳市渭城区、渭南市临渭区、永寿县、澄城县、泾阳县近三年交流比例偏低。

  (四)部分学校内部管理和周边环境治理还存在问题

  开发区部分学校管理体制没有完全理顺。礼泉县、子长县、洋县、榆林市横山区、西安市雁塔区、西安市临潼区的普通高中招生名额分配到县内各初中的比例偏低。西安市灞桥区、西安市临潼区、周至县、澄城县部分学校图书利用率不高,图书复本量偏大。渭南市华州区、渭南市临渭区、周至县、铜川市印台区、府谷县个别学校管理不精细。部分县“三防”设施配备不齐。西安市灞桥区、西安市临潼区、洋县部分学校周边环境治理不到位。

  四、督导意见

  陕西省要按照十九大关于优先发展教育事业的总要求,高度重视农村义务教育,努力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要以本次督导检查为契机,针对检查中发现的薄弱环节和问题,对照国家和省定标准,认真研究对策,切实加以整改。

  (一)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

  要按照城镇化规划和常住人口规模,编制城镇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规划,预留足够的学校用地,统筹新建改扩建学校。要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教师编制标准、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基本装备配备标准,改善薄弱学校办学条件,办好必要的小规模学校和教学点。要合理制定闲置校舍综合利用方案,提高义务教育资源利用效益,避免出现“边建设、边闲置”现象。

  (二)持续完善经费保障机制

  要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法》及中央各项教育投入政策,依法依规继续加大教育投入力度,形成教育经费投入的长效机制。省级督导、审计、财政等部门要对教育资金补拨及使用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检查,建立完善义务教育经费评估监测制度,确保补拨资金合理安排并真正用于改善办学条件。要坚持“雪中送炭”的原则,重点向农村地区和薄弱学校倾斜。

  (三)均衡配置城乡师资力量

  要建立城乡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统筹配置机制和跨区域调整机制。按照班额、生源等情况,充分考虑乡村小规模学校、寄宿制学校和城镇学校的实际需要,统筹分配各校教职工编制和岗位数量,着力解决乡村教师结构性缺员和城镇师资不足的问题。要始终把校长教师队伍能力水平提升和师资均衡配置作为工作重点。要改革乡村教师待遇保障机制,合理设置乡村学校中级、高级教师岗位比例。进一步提高教师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完善教师交流制度,重点交流中高级职称和骨干教师,发挥名优教师的辐射引领作用,实现城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制度化常态化。

  (四)进一步提高学校教育教学管理能力

  要加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逐县、逐校建立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台账,全面改善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要把工作重心放到内涵发展上,不断提高学校常规管理水平,完善管理制度。规范办学行为,开齐开足国家课程,开好地方课程,开发校本课程,减负增效。广泛开展教科研工作,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要注重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提升学校办学品位。

  (五)不断加大教育督导工作力度

  要全面落实中办国办《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和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化教育督导改革转变教育管理方式的意见》要求,优化整合教育部门内部相关职能,完善教育督导体制,建立完善督政、督学和教育质量监测体系。要促进教育督导机构独立行使职能,切实加强各级督导队伍和机构建设。要加强督学培训,运用好督导评估结果,充分发挥教育督导保驾护航的重要作用。

  督导检查结束后,请陕西省政府进一步研究,及时布置整改工作,在三个月内将整改情况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责任编辑:谢沂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