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宜春市教育局
近年来,宜春市教育局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12年修订)》,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主要做法如下:
一、高位驱动。坚持“三个明确”,高位推动我市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开展。一是明确政策指导。《宜春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等文件中明确要求,要加强心理健康教育,配备心理健康教师,完善心理咨询室建设。二是明确任务目标。2016年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通知》,明确了全市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总目标和总任务。三是明确资金投入。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1000万元,实施“宜春市中小学生阳光心理工程”,并将其作为重大民生实事重点推进。
二、工程推动。构建“三个统一”,规范工程管理,确保有序推进。一是统一部署。成立“宜春市中小学生阳光心理工程”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工程实施。二是统一标准。统一配建一批达标的心理辅导室,覆盖中心城区43所中小学校。三是统一实施。通过建立样板校、召开推进会、制定进展图等,推动项目建设。经过一年时间,实现了中心城区达标心理辅导室全覆盖,带动全市450所中心小学以上学校配建了心理咨询室。
三、师资联动。通过“三方联动”,充实心理健康教育师资力量。一是招录补充。近两年,我市共招聘补充教师4800余名,其中心理教育专业教师近200名,充实了专业教师队伍。二是培训提高。开展了校级领导通识培训、管理人员应用培训、心理咨询师技能培训,安排专项经费支持教师参加国家心理咨询师等级考试,确保了每个项目学校至少1名专业心理教师。三是外聘应急。鼓励已持证的非专职心理教师兼职辅导,从市属学校及心理健康教育协会等机构聘请了一批专业人员及志愿者,到学校讲座或进行心理危机干预。构建一支专职兼职联合、校内校外结合的心理健康教师队伍。
四、管理促动。依托“三大载体”,充分发挥心理辅导室对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促动作用:一是课程引领。将心理健康教育纳入教学计划,鼓励学校结合实际开发校本教材。二是活动推广。结合“5·25心理健康日”,创新开展“我手写我心”、心理书籍展览等活动。三是咨询辅导。定期开放心理辅导室,为学生提供及时的心理咨询辅导。
经过一年时间,全市中小学生精神面貌得到明显改观。我们将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继续完善中小学生“阳光心理工程”,推动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