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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对四川省31个县(市、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检查反馈意见

2017-10-30 来源:教育部收藏

(2017年10月13日)

  10月9日至13日,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对四川省申报的31个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以下简称县)进行了督导检查。本次督导检查是依据《义务教育法》《教育督导条例》和《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按照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及教育部与四川省政府签署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备忘录》的要求,在对四川省申报材料严格审核的基础上进行的。

  督导检查组分13个小组对四川省的31个县进行了实地督导检查,共随机抽查学校和教学点255所,其中小学93所,初中56所,一贯制学校26所,完全中学27所,教学点53个。检查中,核查了相关文件资料、数据;召开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校长、教师、家长座谈会共124个;通过专用网络平台组织对17306人进行了问卷调查;采取随机访谈等形式,征求了公众意见。

  督导检查组对各县的督导检查意见如下:

  一、主要指标达标情况与检查结论

  按照《办法》规定,督导检查组对四川省各县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情况、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公众对本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满意度等四个方面进行了检查,结果如下:

  (一)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情况

  《办法》规定,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的评估认定,应在其义务教育学校达到本省(区、市)办学基本标准后进行。各省(区、市)应根据相关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国家标准,制定既适应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又与国家标准基本相符的省级标准。四川省结合本省实际,就办学基本标准制定了相关指标。督导检查组对31个县的相关指标进行了核查。核查结果:学校基本达到了评估标准(详见表1)。

  表1 四川省31个县(市、区)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情况表

  (二)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

  《办法》规定,对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的评估,以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每百名学生拥有计算机台数、生均图书册数、师生比、生均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生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师数8项指标,分别计算小学、初中差异系数。评估标准为小学、初中综合差异系数分别小于或等于0.65、0.55。计算差异系数的8项指标数据来源于国家教育事业统计数据。核查结果:31个县的小学、初中综合差异系数均达到了国家标准。小学综合差异系数在0.168-0.494之间,初中综合差异系数在0.091-0.476之间(详见表2)。

  表2 四川省31个县(市、区)义务教育学校校际差异系数表

  (三)县级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

  《办法》规定,对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的评估,主要从入学机会、保障机制、教师队伍、质量与管理四个方面17项指标进行,省级可适当增加指标。四川省根据实际,在实施办法中增加了6项指标,共23项指标,总分100分,评估标准不低于85分。核查结果:31个县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均达到了国家规定要求,得分在91-98.5分之间(详见表3)。

  表3 四川省31个县(市、区)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得分情况表(一)

  表3 四川省31个县(市、区)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得分情况表(二)

  表3 四川省31个县(市、区)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得分情况表(三)

  (四)公众满意度调查情况

  《办法》规定,评估认定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需对公众满意度进行调查,就有关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相关问题,征求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校长、教师、家长、学生等不同群体的意见。四川省对各县公众满意度调查结果均在85%以上,基本符合要求。我们此次也通过专用网络平台、座谈会、随机访谈等方式对以上几类人群进行了调查,调查结果与四川省调查的情况基本相符。

  督导检查组还对各县有关教育工作情况进行了解,未发现作为“一票否决”的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重大违纪违规行为。

  综合以上结果,督导检查组认为,四川省申报的31个县均达到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认定标准。督导检查组将把此次督导检查结果向教育部和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报告,提请最后认定公布。

  二、主要做法和经验

  近年来,四川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教育,坚持补短板、促公平、提质量,各市、县按照省级要求,主动作为、真抓实干。继前4年95个县通过国家认定的基础上,今年又有31个县接受国家督导检查。

  (一)强化统筹领导,落实政府责任

  四川省各级政府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教育脱贫重要内容,做到同部署、同落实。31个县均成立了推进工作小组,定期召开工作会,组织领导得到保障。省政府与市(州)政府签署目标责任书,明确均衡发展总体思路、目标任务、改革重点、推进措施、保障机制。31个受检县工作启动早,认真落实相关责任,统筹协调、扎实推进。2016年起,省级督导部门对31个受检县进行了多轮过程督导,市(州)政府开展了多次市级过程督导,31个县以问题为导向,查漏补缺,加大投入,积极整改。

  (二)依法保障投入,改善办学条件

  全省各级不断强化“保基本、兜网底、补短板”意识,健全投入保障制度,统筹推进“全面改薄”“民族地区教育发展十年行动计划”“大小凉山彝区教育扶贫提升工程”等一系列重大建设项目。近三年,31个县累计投入204亿元,新建改扩建学校2092所,新增校舍面积350万平方米,新增实验室、功能室12600多间,新增教学仪器设备18.6亿元,新购置计算机12万台,新增图书1860万册。达州市达川区、广安市广安区近三年来共筹措15.4亿元、6.7亿元,新建改扩建学校项目223个、102个。红原县、理塘县无偿划拨土地263亩、255亩,解决学校用地不足的问题。平昌县每年投入1000万元用于购买食堂相关服务,全面完成“明厨亮灶”工程。江安县投入5亿元,建设寄宿制学校学生宿舍、教师周转房等共计291个项目。中江县、甘孜县投入6.8亿元、4.2亿元,用于改善薄弱学校办学条件。泸州市纳溪区全域内推进“区域化同步课堂”,将优质资源直播到薄弱学校和边远村小。平昌县实现“三通两平台”、教学点数字教育资源、中心校“云教室”等9个全覆盖。

  (三)充实师资力量,稳定教师队伍

  31个县高度重视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不断完善教师补充、交流、培训、待遇保障制度。巴中市恩阳区通过公开招考、考核招聘、争取特岗教师等方式,累计补充义务教育阶段教师1112名,净增64.6%。富顺县建设1343套设施齐全的公租房满足2000名年轻教师、农村教师的住房需求。会理县建设教师周转房570套、经适房1411套,每年投入300万元表彰名优教师。色达县每年在全县范围开展“寻找最美教师”评选活动。大竹县从2015年起新增财政资金2.2亿元发放教师目标考核奖及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宁南县采取城乡学校对口援助、乡镇教师联校走教、名师带徒等形式,实行“带岗带编交流”。

  (四)关爱特殊群体,促进教育公平

  31个县健全完善随迁子女、留守儿童、残疾儿童、贫困学生关爱帮扶体系,保障他们享有平等、优质的受教育机会。理塘县解决了74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问题,同时解决非本县户籍学生就学1046人。黑水县组织教师对留守儿童进行一对一、点对点的关爱帮扶。洪雅县对义务教育阶段436名“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实施“专人、定责、保质、常态化”精准帮扶。全省实施特殊教育提升计划,特教学生生均公用经费水平达到6000元以上,采取随班就读、特教学校就读和送教上门等形式,使三类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0%以上。

  (五)丰富教育内涵,激发教育活力

  一是课堂改革有成效。中江县积极推进“高效课堂”“智慧课堂”“生态课堂”三种新型课堂模式。自贡市贡井区形成“125”“141”等课改模式,创建市课改示范校11所。二是校园建设有特色。泸州市纳溪区着力推进“四育合一”研学旅行模式,师生自主创作学校特色。松潘县健全以语言、歌舞、习俗等为核心的民族文化传承阵地。荣县打造国家级“国际象棋特色学校”3所,“全国校园足球特色学校”6所。三是学校管理有创新。富顺县在全省率先实行学生食堂自办自管,教师、家长、学生共同监督。南充市嘉陵区学校食堂统一由食药监局组织配送食材并实时监管。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对照国家和省级标准,根据2016年教育事业统计报表审核和此次督导评估现场检查,31个县仍有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

  (一)办学条件仍然存在薄弱环节

  部分县校园占地面积不足,如:达州市达川区、中江县、会东县、荣县、平昌县、黑水县等。部分县生均体育场馆面积不足,如:达州市达川区、内江市市中区、蓬安县、冕宁县、巴中市恩阳区、泸州市纳溪区等。部分县功能教室不足,如:大竹县、泸州市纳溪区等。荣县部分学校厕所蹲位不足,部分有寄宿生的学校缺少淋浴设备。部分县个别学校功能教室管理和使用不够规范。

  (二)教师队伍建设存在不足

  部分县专业教师不足,如:甘孜县、江安县、会理县、巴塘县、南充市嘉陵区、理塘县、广安市前锋区等缺少音、体、美、英语、科学和信息技术等专业教师。色达县教师交流不足,交流期限过短。自贡市贡井区教师培训经费占中小学预算内公用经费比例未达规定要求。部分县部分教师运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的教学能力不强。

  (三)大班额问题仍然存在

  本次受检县中仍然有部分县、部分学校不同程度存在大班额问题,如:富顺县、大英县、广安市广安区、南充市嘉陵区小学55以上班额的班数占比较大;大竹县、会东县初中60人以上班额的班数占比较大。个别县大班额比例超过一半。个别县个别学校存在超大班额,如:广安市前锋区、会东县。

  四、督导意见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四川省各级政府要以本次督导为契机,针对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认真研究,切实整改。

  (一)进一步加大教育投入,健全保障机制

  各级政府应认真落实国家有关义务教育投入的法律、政策要求,切实保障义务教育经费逐年增长,相关县对追补的欠拨资金要确保合理安排并全部用于义务教育。在资金拨付和项目安排上,要坚持雪中送炭,重点倾斜薄弱学校、农村学校。在保障学校硬件建设的基础上,要逐步加大对教师专业发展和学校内涵发展的专项投入力度,为均衡配置义务教育资源、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提供有力保障。

  (二)进一步强化标准意识,提高办学水平

  要根据四川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分析研究校际差距成因,切实加强标准引领和规划指导,坚持“抬底部、补短板”的工作原则,采取一校一策的办法,不断优化教育资源配置。要进一步加大对贫困地区、民族地区投入倾斜,重大建设项目继续重点倾斜支持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要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确保如期完成。要在四大片区实施教育精准扶贫计划,支持基础薄弱寄宿制学校改善条件。

  (三)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提升教学质量

  各级政府要认真落实国家有关统一城乡教职工编制标准的要求,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编制的合理制定和动态调整。要研究建立适应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教师补充机制,均衡配置城乡教师资源,特别要注重加强音、体、美、计算机、英语、综合实践活动等学科教师建设,优化教师年龄结构和学科结构。要不断完善激励政策,吸引教师,尤其是骨干教师向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流动。要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计划,结合新课程改革,不断完善教师培训机制,打造合理教师梯队,整体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四)进一步强化督导力度,保障均衡发展

  要根据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文件要求,完善教育督导体制,促进教育督导机构独立行使职能,不断充实教育督导力量,落实好督导评估、检查验收、质量监测的法定职责。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督政体制、督学体制和教育质量监测体系,切实发挥好督导评估在教育事业发展中不可或缺的保障作用。

  督导检查结束后,请四川省进一步研究,及时布置整改工作,在三个月内将整改情况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责任编辑:谢沂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