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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对河南省12个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检查反馈意见

2017-01-20 来源:教育部收藏

(2016年11月11日)

  11月7至11日,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对河南省申报的12个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区,以下简称县)进行了督导检查。本次督导检查是依据《义务教育法》《教育督导条例》和《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按照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及教育部与河南省政府签署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备忘录》的要求,按照“公平公正、严格把关”的原则,在对河南省申报材料严格审核的基础上进行的。

  督导检查组分4个小组对12个县进行了实地督导检查,共随机抽查学校和教学点108所,其中小学63所,初中20所,一贯制学校8所,完全中学5所,教学点12个。检查中,核查了相关文件资料、数据;召开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校长、教师、家长座谈会共48个;通过专用网络平台组织对7350人进行了问卷调查;采取随机访谈等形式,征求了公众意见。

  督导检查组对12个县的督导检查意见如下:

  一、主要指标达标情况与检查结论

  按照《办法》规定,督导检查组对河南省12个县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情况、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公众对本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满意度等四个方面进行了检查,结果如下:

  (一)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情况

  《办法》规定,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的评估认定,应在其义务教育学校达到本省(区、市)办学基本标准的基础上进行。各省(区、市)应根据相关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国家标准,制定既适应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又与国家标准基本相符的省级标准。河南省结合本省实际,就办学基本标准制定了相关指标。督导检查组对12个县的相关指标进行了核查。核查结果:学校基本达到了评估标准(详见表1)。

  表1 河南省12个县(区)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情况表

  (二)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

  《办法》规定,对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的评估,以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每百名学生拥有计算机台数、生均图书册数、师生比、生均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生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师数8项指标,分别计算小学、初中综合差异系数。评估标准为小学、初中综合差异系数分别小于或等于0.65、0.55。计算差异系数的8项指标数据来源于国家教育事业统计数据。核查结果:12个县的小学、初中综合差异系数均达到了国家标准。小学综合差异系数在0.288-0.648之间;初中差异系数在0.305-0.526之间(详见表2)。

  表2 河南省12个县(区)义务教育学校校际差异系数表

  (三)县级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工作情况

  《办法》规定,对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的评估,主要从入学机会、保障机制、教师队伍、质量与管理四个方面17项指标进行,省级可适当增加指标,总分为100分,评估标准不低于85分。河南省对县级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的评估,沿用国家标准体系(17项),未增加指标。核查结果:12个县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均达到了国家规定的要求,得分在88.2-94分之间(详见表3)。

  表3 河南省12个县(区)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得分情况表

  (四)公众满意度调查情况

  《办法》规定,评估认定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需要对公众满意度进行调查,就有关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相关问题,征求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校长、教师、家长、学生等不同群体的意见。河南省对12个县公众满意度调查结果均在85%以上。我们此次也通过专用网络平台、座谈会、随机访谈等方式对以上几类人群进行了调查,结果与河南省调查的情况基本相符。

  督导检查组还对12个县有关教育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了解,未发现作为“一票否决”的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重大违纪违规行为。

  综合以上结果,督导检查组认为,河南省今年提出申报的12个县均达到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认定标准。督导检查组将把此次督导检查结果向教育部和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报告,提请最后认定公布。

  二、主要做法和经验

  河南省委、省政府始终坚持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坚持“科教兴豫、人才强省”战略,将促进教育公平、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作为教育发展战略宗旨,作为着力解决民生问题的重要举措。

  (一)健全机制,依法落实政府责任

  河南省成立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健全了组织领导机制;把落实均衡发展的责任列入各级政府责任目标考核,健全了目标责任机制;在全省开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先进县创建活动,每两年评选1次,健全监督激励机制;建立“培训到位、严格标准、对照整改、回访督导”的评估程序,健全了督导评估机制。2016年,12个县共补拨教育资金达9.2亿元。汤阴县实行县乡领导联系薄弱学校建设制度,协调解决薄弱学校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平顶山市新华区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列为政府工作目标,写入“两会”政府工作报告,强化督查问效。开封市顺河区由区长任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领导小组组长,定期研究解决均衡发展有关问题。

  (二)强化保障,着力改善办学条件

  河南省实施系列教育工程,着力改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近三年累计投入140.9亿元,统筹实施“全面改薄”项目;投入626.9亿元,实施扩充城镇义务教育资源工程;投入75亿元,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投入179.9亿元,实施教育扶贫工程。近三年,汤阴县投入6亿元,漯河市召陵区投入4.04亿元,洛阳市洛龙区投入4亿元,用于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扩建。范县投入7.4亿元,扩容城区学校,缓解入学压力。西峡县仅2015年就投入2.4亿元,用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专项资金。

  (三)提升素质,优化配置教师资源

  河南省政府印发《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在教师培养、培训、交流等方面出台规定,努力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不断优化结构配置。将招聘“特岗教师”列入“十件实事”民生重点工程,近年来,省财政投入20多亿元,招聘特岗教师8.9万名,受益范围覆盖全省108个县、7000多所农村学校。三门峡市陕州区推出基于教师专业需求的“菜单式、订单式”培训模式,建立了10个教育教学实践基地,实现教师培训形式的“六结合”。范县2009年以来,县财政每年拿出150万元,对全县所有滩区教师每月发放500元生活补贴,每两年组织全县教师免费体检一次,对每年评出的优秀教师发放奖金1000元、“最受学生欢迎的教师”发放奖金5000元。光山县近三年来,共招聘教师1514人,全部定向农村学校任教。漯河市召陵区大力开展教学论坛、课题研究等活动,提高教师整体素质,教师培训全年参训率达95%以上。新县建立城乡教师双向流动机制,有效促进了全县师资水平的均衡。

  (四)深化改革,优质共享教育资源

  河南省作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省,坚持系统设计、试点先行、重点突破、点面结合,不断创新义务教育体制机制,推行学校联盟、对口帮扶、集团化办学、学区化管理等办学模式改革,加快信息化教育建设步伐,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平顶山市新华区积极开展城乡学校帮扶活动,持续开展名师、名校长送课下乡,每年向农村学校订单式送课600余节。光山县投入2千万元用于学校信息化建设,所有农村中小学均建成多媒体教室或信息技术远程教育教室。洛阳市洛龙区建立校际联盟,积极实施“名校领跑、片区结盟、弱校跟进”教研计划,实现了校际间的管理互促、质量同进。

  (五)推进公平,全力构建帮扶机制

  河南省高度重视特殊群体子女的义务教育工作,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均设立专门服务大厅(或窗口),简化手续,统筹安排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入校学习。实施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和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工程,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儿童入学率已达86%。孟津县开展了教师与留守儿童“手拉手”活动,成立了3000余名“爱心妈妈”志愿者队伍,关心帮助留守儿童。洛阳市瀍河区落实特教学校生均公用经费5000元的标准,“三残儿童”入学率达到92%。西峡县2015年对辖区内10296名(占学生总数的50.8%)外来务工子女统一安置,与城区学生统一编班,接受统一教育。革命老区新县坚持“精准扶贫、不落一人“的原则,机关干部、教师与特困留守儿童结对帮扶,实行包保责任制。

  (六)注重内涵,全面提升教育质量

  河南省注重中小学生的德育工作,在全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示范区和示范校创建活动,以新课程理念为指导,努力探索建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教师不断提高和课程不断发展的评价体系。洛阳市瀍河区在全区开展特色学校星级创建活动,扶持了一批德育和体育特色学校。开封市顺河区以社团文化为主线,创建58个“一校一品特色社团”,打造特色教育。三门峡市陕州区依托当地丰厚文化底蕴,大力开展国学教育,形成了极具地域特色的校园文化。孟津县教育局和县电视台联合制作了“孟津家庭教育大讲堂”,构建了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教育网络。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对照国家和省级标准,根据2015年教育事业统计报表审核和此次督导评估现场检查,12个县仍有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

  (一)大班额现象仍然突出

  本次受检县中有部分学校不同程度存在大班额问题,特别是一些城区学校大班额比例偏高。开封市顺河区、平顶山市新华区、洛阳市洛龙区、孟津县大班额问题比较严重。洛阳市瀍河区、漯河市召陵区、光山县等也不同程度存在大班额问题。

  (二)办学条件仍存在薄弱环节

  开封市顺河区、孟津县、洛阳市瀍河区、洛阳市洛龙区、平顶山市新华区、三门峡市陕州区、西峡县、光山县、新县部分学校占地面积不足。开封市顺河区、孟津县、洛阳市瀍河区、洛阳市洛龙区、平顶山市新华区、漯河市召陵区、西峡县、光山县、新县部分学校生均教学与辅助用房面积不足。开封市顺河区、洛阳市瀍河区、平顶山市新华区、漯河市召陵区部分学校学生拥有计算机台数未达到省定标准。孟津县、洛阳市瀍河区、漯河市召陵区部分学校体育运动场地面积不足。汤阴县、范县、西峡县、光山县部分学校未建设校园网或未实现“班班通”。范县部分受检学校体音美器材配备未达到省定标准。汤阴县个别学校功能教室配备不规范。

  (三)教师队伍建设有待加强

  部分县存在教师有编未补现象。教师年龄结构和学科专业结构不合理、交流机制不健全的问题较为普遍。开封市顺河区、孟津县、洛阳市洛龙区、汤阴县、漯河市召陵区、三门峡市陕州区、光山县、新县有多所学校缺少音、体、美、外语、信息技术等学科专业教师。西峡县教师编制没有实现动态调整。洛阳市瀍河区、洛阳市洛龙区教师存在有编未补现象。开封市顺河区、孟津县、洛阳市洛龙区、平顶山市新华区、漯河市召陵区、三门峡市陕州区、西峡县教师交流比例偏低。孟津县、平顶山市新华区、三门峡市陕州区部分学校教师培训经费落实不到位。

  四、督导意见

  河南省要以本次督导为契机,针对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对照国家和省定标准,认真研究对策,切实部署整改,督促各县逐校整改到位。同时,要举一反三,对尚未达标县加强过程指导。

  (一)进一步加大义务教育经费保障力度

  各级政府应认真落实“三个增长”及各项教育投入政策要求,一方面,有关县(市、区)要确保追补资金合理安排并落实到位;另一方面,各地均应持续加大教育投入力度,保证“全面改薄”县级配套资金落实到位,并优先投入农村学校、薄弱学校,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二)进一步改善中小学办学条件

  要进一步加快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步伐。要对应城乡一体发展规划及人口变动趋势做好生源预测,进一步优化学校布局,统筹城乡寄宿制学校和小规模(教学点)学校,积极扩充中心城区教育容量,着力化解大班额问题,下大力气办好农村学校。要坚持“抬高底部”,把薄弱学校改造作为重要任务,在农村办好每一所必须保留的小规模学校(教学点)。对教学仪器、信息化设备、师生生活条件方面的缺口,要及时予以补足。

  (三)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要按照《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求,进一步完善教师编制动态管理机制,落实“缺编即补”的要求,不断加大新教师补充力度,严格禁止使用代课教师。要进一步完善各项激励政策,推进教师交流,吸引优秀教师向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流动。要积极解决农村教师学科结构不合理问题,快速提升薄弱学校教师整体水平。要以素质教育为理念,以课程改革和联盟办学为平台,加强校长和教师专业化能力建设,培养名优校长和骨干教师,构建合理优质的教师梯队。要努力提高乡村教师待遇,切实关心乡村教师生活,加强教师周转房及生活设施建设。

  (四)进一步加大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进力度

  河南省要对照备忘录和省政府规划目标要求,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工作进度,确保如期实现全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目标。已经达标的地方要做好动态监测工作,不断提升水平;未达标的地方要强化目标责任,及早谋划实施。

  督导检查结束后,请河南省进一步研究,及时布置整改工作,在三个月内将整改情况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责任编辑:李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