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安区区长 姚任
近年来宝安区委区政府贯彻落实《教育督导条例》,深化教育督导改革,推动了教育均衡优质发展。
一、贯彻“一个理念”,提升教育督导地位
作为非户籍学生多、民办学校多的教育大区,我区把强化教育督导作为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教育综合改革的突破口。2014年就把督导改革列入区委重点改革项目,连年作为区政府民生实事,着力破解学位紧张、结构不合理等难题。
我们按照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化教育督导改革转变教育管理方式的意见》要求,成立了区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分管副区长为主任,28个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单位,教育局出政策、定标准,教育督导室督执行、促问责,构建了政府教育工作“一体两翼”“双轮驱动”的管理模式。
二、实现“两个独立”,完善教育督导机制
按照“决策、执行、监督相协调”的改革要求,我区完善教育督导机构,明确区督导室为正处级建制,与区教育局平级,督导室主任作为法人代表行使法定职权,列席区政府教育工作相关会议。在简政缩编的情况下仍增设督政科、督学科,核定行政编制7名;加挂成立责任督学事务中心、各学区责任督学办公室,建立了20个督学责任区,利用校外公共物业设立了14个联络服务站;依托区教科院成立了教育质量监测中心,在区督导室指导下承担教育质量监测工作,形成了“一室两科两中心”相对独立的组织架构。督导室列为区一级预算单位,2016年经费预算2883万元,形成了“预算单独编制,经费单独核算”的财务运行机制。
三、强化“三大职能”,促进教育均衡优质发展
机构、财务的独立,全面强化了我区督导机构督政、督学、评估监测三大职能。开展了教育工作“1+5”文件落实情况专项督查、义务教育均衡优质街道、学习型示范社区评估,有效加强了对职能部门、街道、社区三级机构的督促指导。实行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坚持经常性督导,两年来接受咨询投诉1160件,发出整改通知书128份,约谈校领导56次,10余名校领导因督导评估结果调整岗位。开展了区优质化民办学校评估、教师家长培训“双优”学校评估等,构建起自主与委托相结合、管办评相分离的评估监测机制。
教育督导的改革与实践,全面推动了全区教育投入、教育结构、资源配置和考核评价的优化。近3年完成了23项新改扩建工程、新增公办学位3.2万个;组建了三大公办教育集团、引进了2所大学、设立了城市学院、开办了特教学校,家庭教育、“三生”教育、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等特色彰显,被认定为广东省首批“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区”,获“全国社区教育示范区”荣誉称号。
下一步,我区将根据本次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督学队伍和督导制度建设,加大教育统筹及督导问责力度,完善教育质量评估监测机制,争创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区,争当教育督导改革排头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