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28日)
9月22日至28日,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对西藏自治区申报的16个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进行了督导检查。本次督导检查是依据《义务教育法》《教育督导条例》和《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按照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及教育部与西藏自治区政府签署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备忘录》的要求,在对西藏自治区申报材料严格审核的基础上进行的。
督导检查组分9个小组对西藏自治区的16个县进行了实地督导检查,共随机抽查学校和教学点117所(个),其中小学97所,初中16所,完全中学1所,教学点3个。检查中,核查了相关文件资料、数据;召开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校长、教师、家长座谈会共64个;通过专用网络平台组织对1044人进行了问卷调查;采取随机访谈等形式,征求了公众意见。
督导检查组对各县的督导检查意见如下:
一、主要指标达标情况与检查结论
按照《办法》规定,督导检查组对西藏自治区各县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情况、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公众对本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满意度等四个方面进行了检查,结果如下:
(一)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情况
《办法》规定,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的评估认定,应在其义务教育学校达到本省(区、市)办学基本标准后进行。各省(区、市)应根据相关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国家标准,制定既适应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又与国家标准基本相符的省级标准。西藏自治区结合本自治区实际,就办学基本标准制定了相关指标。督导检查组对16个县的相关指标进行了核查。核查结果:学校基本达到了评估标准(详见表1)。
(二)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
《办法》规定,对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的评估,以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每百名学生拥有计算机台数、生均图书册数、师生比、生均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生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师数8项指标,分别计算小学、初中综合差异系数。评估标准为小学、初中综合差异系数分别小于或等于0.65、0.55。计算差异系数的8项指标数据来源于国家教育事业统计数据。核查结果是:西藏自治区16个县的小学、初中综合差异系数均达到了国家标准。其中小学综合差异系数在0.18至0.48之间;除南木林县外,其它县只有1所初中,不计算差异系数,南木林县初中差异系数为0.147(详见表2)。
(三)县级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工作情况
《办法》规定,对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的评估,主要从入学机会、保障机制、教师队伍、质量与管理四个方面17项指标进行,省级可适当增加指标,总分为100分,评估标准不低于85分。西藏自治区根据实际,在实施办法中增加了1项指标,共18项指标,总分100分。核查结果:16个县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均达到了国家规定要求,得分在88.6至94.5分之间(详见表3)。
表3 西藏自治区16个县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得分情况表
(四)公众满意度调查情况
《办法》规定,评估认定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需要对公众满意度进行调查,就有关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相关问题,征求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校长、教师、家长、学生等不同群体的意见。西藏自治区对各县公众满意度调查结果均在85%以上,基本符合要求。我们此次也通过专用网络平台、座谈会、随机访谈等方式对以上几类人群进行了问卷调查,结果与西藏自治区调查的情况基本相符。
督导检查组还对各县有关教育工作情况进行了解,未发现作为“一票否决”的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重大违纪违规行为。
综合以上结果,督导检查组认为,西藏自治区申报的16个县均达到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认定标准。督导检查组将把此次督导检查结果向教育部和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报告,提请最后认定公布。
二、主要做法与经验
西藏自治区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将其作为富民兴藏的重要民生工程,摆在教育发展的重中之重。继前三年20个县通过国家认定后,持续加大推进力度,今年又有16县区接受国家督导检查。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主体责任落实
一是加强领导。今年,自治区已先后召开十余次党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教育工作,印发了十余份重要教育文件,为推进均衡发展做好政策保障。各地市、16县党政主要领导定期议教,深入一线,查找问题,研究对策,部署落实。边坝县领导小组下设各职能部门分工负责的八个专项工作小组,具体落实各项工作任务。二是加强宣传。16县通过广播、电视、标语、手机短信等形式开展专题宣传,通过驻村工作队和双联户长进行“家访”,宣传均衡发展政策,营造社会舆论氛围。三是加强督导。逐级完善摸底调查、过程督导、自治区评估三个环节,狠抓问题整改,以评促建。
(二)加大教育投入,努力改善办学条件
一是落实经费政策。2016年,自治区再次提高公用经费、“三包”经费、交通补助经费等标准,将援藏资金用于教育的比例提高到30%,自治区财政为16县下达1.6亿元专项资金用于均衡发展查缺补漏。16县近三年对教育投入均达到上年地方财政收入的20%以上。二是改善办学条件。据不完全统计,近三年,16县共计投入22.1亿元,新增校舍面积30.2万平方米,新增功能室449个,新增图书62.2万册,新增计算机6600多台,新增教师1100多名。计算机、教学电子白板等多媒体教学设备增长较快。
(三)注重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综合素质
自治区各级政府将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核心任务,克服困难,坚持不懈,多措并举,补强制约当前西藏教育发展的关键短板。
一是拓宽教师补充渠道。多年来,西藏结合区情,探索实施了公开招录、人才引进、组团式援藏、志愿者任教、定向培养等多种教师补充机制,通过保证编制配给、发放安置补助、设立优惠政策等,疏通补充渠道,吸引优秀人才,补强师资短板。今年到目前已招录教师3214名,组团式援藏教师800名。近期还将再次加大补充力度。二是改善教师待遇。全面建立完善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制度,全面加快教师周转房建设,全覆盖建设教工之家,全面实行乡村教师职称评定优惠政策,全面加大艰苦地区教师表彰奖励力度,通过以上措施,引导教师向艰苦地区、高寒边远地区流动,安心从教。三是加大培训力度。16县注重提升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水平,在参加国家、自治区、地市等培训的基础上,努力开展县级培训和校本培训。岗巴县、琼结县、隆子县、工布江达县等组织“走出去、请进来”,积极开展本地教师与内地教师交流培训。
(四)强化控辍保学,关爱特殊群体
一是强化控辍保学。16县继续将控辍保学工作纳入对乡镇、学校的考核范围,通过改善办学条件、提高食宿质量、丰富校园文化生活等方式增加学校对学生的吸引力。16县义务教育阶段巩固率均达到90%以上。二是保障特殊群体。坚持“两为主”和“全纳”教育,对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实行就近、免试入学。16县通过党员帮扶、结对认亲、送教上门、教育系统大包干等方式,积极开展关爱帮扶留守儿童和残疾儿童少年工作。拉萨、日喀则、山南、那曲、昌都五个地市特殊教育学校招生规模不断扩大,“三残”儿童入学接受正规特殊教育的机会不断增加。班戈县落实孤儿资助资金11.46万元。
(五)规范办学行为,促进学校内涵发展
一是坚持德育为先。各学校按照自治区要求,结合西藏实际,广泛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民族团结教育,注重学生养成教育、感恩教育、法制教育、安全教育,努力提高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强化常规管理。16县积极组织教研人员到学校蹲点指导,努力规范学校常规教育教学管理。林芝市建立“9+2”教研帮扶模式,并成功运用到波密县各乡镇学校实际教学活动中。三是着力打造校园文化特色。16县各学校注重“第二课堂”建设,开展民族文化进校园,广泛开设了书法、音乐、美术、体育、棋牌等多种兴趣班。康马县将南尼“果谐”和嘎拉“谐庆”、琼结县将“宾顿白面藏戏”和“久河卓舞”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全县民族传统文化“三进”活动主题。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对照国家和自治区标准,根据2015年教育事业统计报表审核和此次督导评估现场检查,16个县仍有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
(一)办学条件仍存在薄弱环节
南木林县、仁布县、琼结县、加查县、隆子县、索县、班戈县、噶尔县、措勤县等部分学校功能室不全、仪器设备不足或未及时安装。班戈县、边坝县、康马县等仍有不同数量的在建工程尚未完工。南木林县、仁布县、加查县、班戈县、措勤县、工布江达县、波密县均有部分学校未建设校园网、信息化建设水平相对较低。加查县、索县、班戈县、噶尔县等一些学校消防设备老旧、配备不到位,存在安全隐患。
(二)教师队伍建设仍有薄弱环节
各县普遍存在教师队伍专业化结构问题,体、音、美、信息技术、外语、双语教师不足。拉孜县、班戈县、南木林县、加查县、隆子县、波密县等问题较为突出。边坝县小学、初中教师总量不足,缺80人。索县有6所学校师生比未达到自治区标准。林周县、拉孜县、措勤县等近几年教师交流比例偏低,不到5%。南木林县、拉孜县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师比例偏低。林周县、仁布县、噶尔县等县有部分学校未将5%的公用经费安排用于教师培训。
(三)学校常规管理水平不高
各县普遍存在学校常规管理和教育教学管理水平不高的问题。许多学校实验室管理不规范、教学仪器使用率较低。有的学校信息化、多媒体设备使用情况较差。有的学校图书室部分书籍不适合学生阅读,借阅率不高。仁布县个别乡中心小学卫生条件差。一些学校学校校园文化建设水平不高,办学特色不够显明。学校教研工作开展不够,教研工作服务课堂教学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较差。
四、督导意见
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西藏自治区各地市、各县区应针对本次检查中、以及市县自查和自治区级评估中发现的薄弱环节和问题,对照国家和自治区标准,认真研究,提出方案,部署整改。
一是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标准化建设。要结合西藏各地实际,认真做好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要认真落实国家和自治区要求,扎实推进薄弱学校改造工程,继续加强教育信息化建设,加快教育项目实施和仪器设备配备进度。要加强学校安全状况排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要立即采取措施加以整改,确保师生人身安全。要坚持“抬高底部”的原则,采取一校一策的办法,认真查找薄弱环节,对标准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逐一加以解决。
二是进一步加强校长教师队伍建设。要始终把校长教师队伍能力水平提升和师资均衡配置作为工作重点。要在不断完善教师队伍稳定和待遇保障相关政策的基础上,采取“精准补充”的办法,完善教师学科结构。要继续加大对长期在高寒边远地区工作教师在职称、待遇、培养等方面的倾斜力度,营造拴心留人的良好环境。要进一步完善教师交流制度,发挥名优教师的辐射引领作用。要继续加强教师培训,完善培训体系,创新培训模式,提高培训实效,整体提升教师专业化水平。
三是全面提高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水平。要始终坚持硬件软件并重的原则,在不断提高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水平的基础上,把工作重心放在内涵发展上。要加强学校常规管理,完善相关管理规章制度;全面规范教学常规行为,努力打造有效课堂、高效课堂;广泛开展教科研工作,提升学校内在发展动力,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要注重加强校园文化建设,以全面育人为目标,努力打造内容丰富、具有西藏特色的育人文化。
四是进一步健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长效机制。对照自治区政府与教育部签署的备忘录中明确的任务和目标,今后的工作依然艰巨。各级政府要认识到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长期性、动态性,对已实现基本均衡目标的县要做好动态监测,巩固成果,提高水平;对未达标县要加强督导检查,指导做好查缺补漏工作,制定阶段任务,推动均衡发展目标如期实现;对本次接受国家督导认定的县,要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具体的整改方案,加大工作力度,不断提升均衡发展总体水平。同时,要深入推进素质教育,深化课程改革,规范办学行为,更加注重内涵发展和质量提高,推动西藏教育更好更快发展。
督导检查结束后,请西藏自治区进一步研究,及时布置整改工作,在三个月内将整改情况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