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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贯彻《准则》《条例》司局长笔谈17

高以引导 严于约束

2016-02-03 来源:《中国教育报》收藏

中央电教馆党委副书记 李萍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在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召开前夕,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这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举,对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如果用两个字来概括学习《准则》《条例》的体会,那就是“高”和“严”。特别是《条例》,具有以下特点:

  一是此次修订体现了把纪律挺在前面。《条例》落实了从严治党、党要管党的要求,强化违纪查处,为党纪“加码”,在法律之前为党员划定纪律底线,从小错抓起,不让党纪严于国法沦为空话。

  二是《条例》把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提到了突出位置。条例明确增加了拉帮结派、对抗组织审查、搞无原则一团和气等违反政治纪律条款,把非组织活动、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等列入违反组织纪律要求中。

  三是体现从严治党常态化。《条例》将十八大以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落实八项规定、反对“四风”等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以党内法规的形式加以固化,使之制度化、常态化。

  为了将学习贯彻《准则》《条例》真正落到实处,中央电教馆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召开党委会研究学习贯彻《准则》《条例》的工作方案,制定专项通知下发。近期开展以下几项工作:

  加强学习宣传,提高纪律意识。给每位党员干部配发了《准则》《条例》单行本,组织处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教育部举行的宣讲。结合近期教育部公布的案例通报,召开大会进行传达,以身边人的案例教育党员干部。要求各党支部组织专门学习,开展专题讨论,处以上干部撰写学习体会。

  以《准则》《条例》为镜子,开展自查自纠。按照去年12月1日部党组召开的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通报会的要求,对照《准则》《条例》,对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公务接待等问题开展一次全面的检查。对于存在的问题,组织力量进行核实,区分不同情况进行处理。

  以《准则》《条例》为标尺,查找风险点和完善制度。分层级与党员干部深入谈心,与群众广泛接触,掌握党风廉政建设中的新情况。在此基础上对不同的廉政风险点进行分析研判,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根据廉政风险点排查情况,纪检部门与有关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开展约谈,督促健全完善相关制度规定,及时解决内部防控措施不到位的问题。

  形成共识,担好两个责任与一岗双责。电教馆的领导班子通过学习《条例》《准则》,达成共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不单是党委或纪委的责任,也是领导班子的共同责任。领导班子成员在民主生活会中按照党章规定,认真检查履职尽责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同时,各部门负责人也认识到,不仅要对部门的业务进行领导,还要对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担负责任,将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的压力进行层层传导。

(责任编辑:耿道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