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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贯彻《准则》《条例》司局长笔谈13

严守党规党纪 依法依规开展教育督导

2016-01-28 来源:《中国教育报》收藏

教育部教育督导团办公室主任、党支部书记 何秀超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重要成果;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加强纪律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依法依规开展工作,才能确保教育督导不踩线、不逾规,充分发挥为教育事业保驾护航的作用。

  一、强化组织领导,保障学习《准则》和《条例》认识到位。我办高度重视《准则》和《条例》的学习贯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形成“办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处室负责人抓落实”的领导与分工机制,要求党员干部将学习《准则》和《条例》,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组织意识,切实把党的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执行起来,切实把党的纪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充分认识到《准则》重在立德,树立了党员干部道德和行动的高标准;《条例》重在立规,划出了不可触碰的“底线”。同时,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充分认识《准则》和《条例》对党中央开创全面从严治党新境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大意义。

  二、依法依规实施教育督导,保障贯彻《准则》和《条例》执行到位。教育督导各项工作涉及的部门和学校多,参与的督学和专家多,我办将贯彻《准则》和《条例》以及中央“八项规定”,认真履行权责,将党规党纪始终贯穿于教育督导全过程。一是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教育督导紧紧围绕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关于推进教育督导的重大部署,以《准则》为标准,以《条例》为戒尺,将出台一系列办法和规程,切实做到教育督导有规可依、有规必依。二是进一步加强督导队伍建设和管理。在督导工作中做好督学的遴选、聘任和培训工作,引导督导人员遵守《准则》,自觉在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等方面高标准严要求;对于不守纪律、不讲规矩的行为,严格按照新修订的《条例》执行,进一步强化约谈问责机制,突出纪在法前、纪严于法。三是进一步加强资金使用监管。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管人、管钱、管事的制度体系,加大对内控制度执行的检查力度,加强事中事后督导检查,筑牢反腐倡廉防线。

  三、建立长效机制,保障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常抓不懈。一是进一步丰富学习形式和方法,扩大覆盖面,增强影响力。二是进一步梳理教育督导各项工作违反党规党纪的风险点,继续完善相关规定,使廉洁督导制度化。三是进一步加强监督,通过召开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专题研讨会等,加强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提醒谈话,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

(责任编辑:耿道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