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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贯彻《准则》《条例》司局长笔谈7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

2016-01-07 来源:《中国教育报》收藏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副主任 程家财

  通过对《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纪委对新形势下我党承担的历史责任有了更清晰的认识,对党员的义务与责任有了更深刻的理解。

  首先,切实抓好《准则》和《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印发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党委、纪委积极开展学习活动。一是领导干部带头学。中心党委委员和领导班子成员专门召开学习交流会,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开展自查自纠,认真查找本单位在队伍建设、日常管理、工作运行中的廉政风险点,狠抓立规整改。二是召开中心四个党支部的支部委员培训会议,要求各党支部认真学习《准则》和《条例》。三是中心纪委书记给全体党员干部讲了一次“守纪律、讲规矩”的党课。

  在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方面,留学服务中心党委、纪委努力在“学、思、践、悟”上下功夫。在“学”方面,要求党员干部逐字逐条学原文,把党规党纪刻印在心上。在“思”方面,要联系党员干部思想状况和党风廉政建设实际,以《准则》和《条例》为依据,查找薄弱点,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在“践”方面,要自觉运用《准则》和《条例》规范党员干部的言行。在“悟”方面,要把学习和实践转化为实际成果,积极探索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

  其次,让广大党员干部高度认识到守纪律、讲规矩的极端重要性。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更是党的事业取得胜利的重要保证。要通过《准则》和《条例》的学习,让广大党员干部全面理解、准确把握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做到心中有数,从而增强守纪律、讲规矩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再其次,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必须从严从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明责、守土尽责。

  守土有责。作为基层党委,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引导广大党员强化党章意识、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组织意识,促进依规治党和依德治党、自律和他律、高标准和守底线结合,让干事创业的环境风清气正。

  守土明责。《准则》树立了看得见、摸得着的“高线”,《条例》开列了“负面清单”,为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划出了不可触碰的“底线”。党员干部要学以致用,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守土尽责。守土必须尽责,失职就要追责。作为“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亲自研究、部署、推动,切实当好《准则》和《条例》的践行者。要牢牢把握《准则》和《条例》,加快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刚性问责机制,确保责任落地生根。

  最后,坚持执纪者先学纪,正人先正己。作为党员领导干部,一要结合工作实际学,带着问题学,学用结合,学以致用。二要带头遵守《准则》和《条例》,坚持正人先正己。为人做事一切都对照《准则》和《条例》来办,任何时候不踩红线,不触底线,自觉做守纪律、讲规矩的表率。三要带头维护《准则》和《条例》。坚持手握戒尺强化监督,坚守监督执纪问责的主责不懈怠,把纪律挺在前面,督促本单位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责任编辑:谢沂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