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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贯彻《准则》《条例》司局长笔谈1

强化“带头”意识 加强纪律建设

2015-12-25 来源:《中国教育报》收藏

  教育部办公厅主任 宋德民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颁布实施,是实现依规管党治党、加强党内监督的重大举措。办公厅(室)居于承上启下、协调左右的中枢位置,在教育改革发展稳定全局中具有特殊重要的地位和作用。要把学习贯彻《准则》《条例》与学习贯彻党章、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5·8”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起来,担当和落实好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不断提高服务大局、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

  带头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筑牢对党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在党的全部纪律中,政治纪律是打头、管总的,对党绝对忠诚是最重要的政治纪律。教育系统办公室要把绝对忠诚作为做好工作的首要政治原则,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终做到对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忠诚、对承担的政治责任忠诚、对岗位职责忠诚。要深化理论武装,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补足精神之“钙”、打牢思想基础,不断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把学习贯彻《准则》《条例》纳入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三会一课”以及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内容,组织办公厅(室)同志逐条学习、熟练掌握两部党内法规,牢记各项廉洁自律要求和党的纪律底线。加强对教育系统办公室党员干部遵守政治纪律的教育,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自觉对照“好干部”五条标准和“四有”好老师标准要求自己,把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到沟通协调、审核把关、督促落实、服务保障等各项具体工作中,使对党绝对忠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坚如磐石、不可动摇。

  带头维护党规党纪的权威性、严肃性,强化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责任意识。学习贯彻《准则》《条例》,要联系工作实际和岗位职责,把严明的纪律意识、规矩意识体现和落实到推动事业发展的实际行动中。教育系统办公室必须牢固树立高度自觉的大局意识,把工作放到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的大局中去思考定位,主动深入研究中央关于教育工作的决策部署、教育部党组的重点工作,围绕大局当好参谋助手,及时反映情况、报送信息,进一步加强教育宣传,办好来信来访,做好电子政务、安全保密等运转保障,为教育改革发展稳定和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可靠保证。把从严从实抓好落实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将各项决策的传达学习、任务的分解调度、工作的检查调研、问题的报告反馈、文件的审核把关、政策的调整完善等全部纳入抓落实范畴,确保中央政令畅通和教育部党组部署要求落到实处。

  带头恪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准则》《条例》为党员领导干部立身立行、立言立德树立了新标杆。办公厅(室)工作岗位特殊、责任重大,教育系统办公室党员干部一定要清正廉洁,保持良好的作风和形象。要加强主观世界改造,加强党性修养,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慎始慎初、慎微慎独,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工作生活中会发生人际交往,但交往要有原则、有界限、有规矩,特别是不能用办公室的牌子搞关系,决不能打着领导旗号办私事,决不能借工作之便谋私利。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教育部20条实施办法,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严格公务接待、会议费管理,按规范办文,按规定办会,按程序办事,在具体工作中把《准则》《条例》落细落小落实。

(责任编辑:李春伟(实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