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至27日,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对重庆市申报的5个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区进行了督导检查。本次督导检查是依据《义务教育法》《教育督导条例》和《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按照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及教育部与重庆市政府签署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备忘录》要求,本着“公平公正、严格把关”的原则,在对重庆市5个区的申报材料严格审核的基础上进行的。
督导检查组分2个小组对通过材料审核的5个区进行了实地督导检查,共随机抽查学校和教学点48所,其中小学24所,初中13所,一贯制学校5所,完全中学4所,小学教学点2个。检查中,核查了相关文件资料、数据;召开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校长、教师、家长座谈会共20个;发放满意度调查问卷3210份,回收有效问卷3208份;采取随机访谈等形式,征求了公众意见。
督导检查组对5个区的督导检查意见如下:
一、主要指标达标情况与检查结论
按照《办法》规定,督导检查组对重庆市5个区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情况、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公众对本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满意度等四个方面进行了检查,结果如下:
(一)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情况
《办法》规定,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的评估认定,应在其义务教育学校达到本省(区、市)办学基本标准的基础上进行。各省(区、市)应根据相关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国家标准,制定既适应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又与国家标准基本相符的省级标准。重庆市结合本市实际,就办学基本标准制定了13项主要督查指标,包括生师比、学历提高、岗位结构、生均校地、生均校舍、生均体育场馆、实验室、六大功能室、图书室、生均设备值、校园网建设、多媒体设备配备、计算机。督导检查组对重庆市5个区的各项指标进行了核查。核查结果:学校基本达到了评估标准(详见表1)。
(二)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
《办法》规定,对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的评估,以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每百名学生拥有计算机台数、生均图书册数、师生比、生均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生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师数8项指标,分别计算小学、初中综合差异系数。评估标准为小学、初中综合差异系数分别小于或等于0.65、0.55(不要求每个单项指标均达标)。计算差异系数的8项指标数据来源于国家教育事业统计数据。核查结果:5个区的小学、初中综合差异系数均达到了国家标准。小学综合差异系数在0.243-0.648之间,初中综合差异系数在0.249-0.535之间(详见表2)。
(三)县级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
《办法》规定,对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的评估,主要从入学机会、保障机制、教师队伍、质量与管理四方面17项指标进行,省级可适当增加指标,总分为100分,评估标准不低于85分。重庆市根据实际,在本市实施办法中共设置六个一级指标、14项二级指标、53项评分要点。核查结果:5个区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均达到了国家规定要求,得分在92.5-96分之间(详见表3)。
(四)公众满意度调查情况
《办法》规定,评估认定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需要对公众满意度进行调查,就有关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相关问题,征求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校长、教师、家长、学生等不同群体的意见。重庆市对5个区公众满意度调查结果均在85%以上。我们此次也设计了问卷,通过座谈会、随机访谈等方式对以上几类人群进行了问卷调查,结果与重庆市调查的情况基本相符。
督导检查组还对5个区有关教育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了解,未发现作为“一票否决”的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重大违纪违规行为。
综合以上结果,督导检查组认为,重庆市5个区均达到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区评估认定标准。督导检查组将把此次督导检查结果向教育部和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报告,提请最后认定公布。
二、主要做法和经验
重庆市全面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基础工程”和事关社会公平的“民生工程”,摆在更加突出地位,采取一系列重大举措,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强力推进。在前两年10个区通过国家督导认定的基础上,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取得了新的进展和成效。
(一)着力顶层设计,强化政府责任落实
一是明确战略目标。重庆市坚持以“办好每一所学校”为指导思想,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全市教育工作的战略重点,确立了“以城带乡、城乡共进,重点突破、整体提升”的发展战略,结合市情,调整制定了全市县域内基本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目标,明确了各区县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刚性任务和时间表。
二是建立推进机制。2012年以来,重庆市相继出台了系列推进均衡发展的文件,建立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推进机制和联席会议制度,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履职、部门联动、社会支持”的工作格局。涪陵、北碚、长寿、大足、璧山5个区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列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实施方案,建立工作机制,狠抓责任落实,加大问题整改,推动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三是加大教育投入。重庆市建立健全财政教育投入增长机制。2014年,全市用于义务教育投入338.1亿元,占教育总投入的48.44%。涪陵、北碚、长寿、大足、璧山5个区近三年累计投入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资金200多亿元。涪陵区连续三年实现“三个增长”,全区教育总投入从2012年的16.06亿元增加到2014年的22.39亿元,三年累计达58.8亿元。璧山区三年来,教育投入超过35亿元。
四是强化考核奖惩。重庆市委、市政府将区县教育财政投入、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学生就近入学比率等三项指标,作为市里对区县党政班子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从机制和制度上调动了区县党委、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主动性和积极性。长寿区、大足区、璧山区建立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监督和责任追究机制,将均衡发展推进情况纳入区委、区政府对各部门、镇街年度目标考核,考核结果与年终考核挂钩。
(二)着力城乡统筹,促进办学条件均衡
一是统筹规划布局。重庆市根据“五大功能区”建设和区域人口变动、城镇化进程等新情况,按照“小学就近入学、初中相对集中、优化资源配置”的原则,总体上按照每2万人1所小学、每3.5万人1所初中的要求,统筹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布局。在规划布局调整中,特别关注山区孩子就学,严格控制村小撤并,办好必要村小和教学点。通过统筹规划布局,城乡义务教育布局更趋合理,资源利用率有效提高,办学条件持续改善。
二是统筹建设标准。重庆市制定了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基本标准,通过实施薄弱学校改造、主城区新建小区学校全覆盖、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义务教育学校食堂建设、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农村教师周转房建设、教育信息化及“数字校园”建设等专项工程,推进义务教育学校硬件达标,缩小城乡学校办学条件的差距。璧山区所有农村学校实现塑胶运动场、信息化“三通”、六大功能室及图书室、标准化食堂、终端直饮水设备和卫生厕所六个“全覆盖”。大足区城乡学校教师“网络教研”“联体课堂”应用模式全国推广,多次在全国交流发言。
三是统筹资源配置。全面实施农村中小学“对口帮扶”“领雁工程”“校校牵手”等项目,城乡学校结对捆绑发展实现“全覆盖”。各区县广泛开展委托管理和学区制管理试点,通过“名校+分校”等方式,推行集团化办学,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涪陵区实施名校带新校、名校带弱校、名校带民办学校、名校带农村学校的“四带战略”,扎实推进合并、托管、合作办学“三种模式”。北碚区2001年就建立了“联片教研、教研帮扶”制度,采取“强弱捆绑”或“镇域一体”的方式实践捆绑帮扶发展,全区9个优质教育集团实现“优质、共享、均衡、共进”的集团化发展。璧山区借力名校培育优质资源,“牵手互助”合作办学的品牌效应和社会效应已经辐射全区63所学校。大足区试点“九年一贯制”“校际联盟”“托管办学”等办学模式。
(三)着力素质提升,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一是农村教师队伍不断充实。在按国家要求实施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基础上,2012年起实施“重庆市中小学特色学科教师配备计划”“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培养计划”。累计为农村学校补充教师11000多名。2015年,小学全科教师培养计划招生达到2930名。近三年,全市每年新招聘中小学教师均超过8000人,其中70%充实到乡镇及以下农村学校任教。长寿区实施村点校定点招聘办法,直接把招聘指标落实到村点校。
二是农村教师素质有效提升。建成37个师资市级培训(实践)基地,构建了“国培做示范、市培抓重点、区县保全员、校本重教研”的教师培训体系。近4年来,国培计划培训农村教师12.6万人、市级培训教师20.1万人次,培养认定农村学科带头人22名、农村市级骨干教师3146名、农村区县级骨干教师上万名,有效地提高了农村教师整体素质。北碚区建成 “12个乡村教育特色岗位工作室”和“1所农村教师发展学校”。
三是校长教师交流形成机制。按照《重庆市中小学领导干部及教师交流工作指导意见》和《关于深入推进中小学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指导意见》,全市逐步推开区(县)域内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目前,全市试点区县校长教师交流轮岗人数占符合条件人员比例达10%,各类优秀教师、骨干教师等交流比例近20%。涪陵区通过差别化待遇、职务评聘和改善生活条件等激励政策,推动优秀教师服务农村学校。长寿区形成义务教育阶段任现职满10年的校级领导必须交流制度,近三年交流40名。
四是教师待遇地位逐步提高。通过全面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设立边远农村学校教师特殊岗位津贴、实施乡村教师岗位生活补助、开展表彰奖励等,极大地调动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涪陵区为全体教职工购买校方责任险,每两年组织一次教职工免费体检,每年投入200万元奖励经费。长寿区在实施乡村教师岗位生活补助的基础上,还结合实际,设置农村学校教师津贴和乡镇工作补贴。
(四)着力内涵发展,推动教育质量提高
一是立德树人创新开展。利用重庆特有的红岩革命纪念馆、三峡博物馆等教育基地,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创新开展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的社会实践活动,全面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涪陵区创新开展中小学文明礼仪和禁毒教育“进课堂、进校园、进家庭、进社区”的“四进”活动,收到“教育一人,影响一家,宣传一片”的效果。
二是课程改革纵深推进。重庆市以启动二轮课改为契机,先后实施“卓越课堂”五年行动计划、实践大课堂“1+5”行动计划,着力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北碚区早在2001年就成为国家级首批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试验区。全面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北碚模式”享誉全国。2013年,该区被教育部确定为国家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实验区。
三是办学特色亮点纷呈。坚持以“建设百姓身边好学校”为抓手,着力打造“一校一品”“一校多品”的办学特色,全市建成300余所市级体育、艺术、科技等特色学校和1200余所区县级特色学校。全市有300所学校成为国家级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北碚区通过“地域文化衍生、优势学科发展、特色项目深化”的方式建设学校特色课程文化。大足区充分挖掘地方文化内涵,开发校本教材280套,大足石刻已编入3本国家级教材;“鲤鱼文化” “火烧龙文化”等非物质遗产根植校园;棕编、豆贴画等民间艺术深入课堂,全区12所学校特色课程选入中央电教馆精品课程特色网络社区。璧山区“一校一品,百花齐放”的办学格局基本成型,文化建设正朝着课程文化、行为文化等纵深推进。
(五)着力公平惠民,关注特殊群体教育
一是流动人口子女全接纳。坚持“两为主”、“两纳入”原则,切实保障随迁子女在入学、编班、资助等方面享受同城待遇。全市1645所公办学校接收随迁子女和转户居民30.9万人,占义务教育学生数的10.2%。涪陵区将进城务工子女纳入义务教育经费保障范围,实现进城务工子女应读尽读。
二是农村留守儿童全关爱。建立完善留守儿童关爱体系,积极探索代理家长、寄宿之家、托管家园、亲属代管等教育管理方式。全市89.6万名留守儿童基本实现 “学业有教、监护有人、生活有助、健康有保、安全有护”的目标。北碚区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教育网络机制。长寿区实施“校、村(社区)联动”模式,建立社会化的教育机制和监护机制。
三是残疾儿童教育全保障。市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特殊学校改善办学条件。2015年,残疾儿童生均公用经费标准达到5000元,部分区县达到6000元。全市95%以上特教学校达到中小学标准化要求。涪陵区残障儿童生均公用经费按普通学生5倍标准执行。大足区形成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以普通学校设立特教班和随班就读为主体的特殊教育格局。
四是困难家庭学生全资助。在落实“两免一补”的基础上,提高了小学、初中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全面实现义务教育“零收费”。同时,加大资金投入,扩大覆盖面,全市实现了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全覆盖。
(六)着力督导推进,确保均衡目标实现
一是推进依法督导。今年4月1日重庆市人大通过的《重庆市教育督导条例》,从法律和制度层面上强化了督导机构、督导职能、督导体系、督学配备、督导结果运用等,明确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作为督政的重要内容,依法保障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督导。
二是制定督导标准。2012年,重庆市政府印发了《重庆市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区县督导评估实施办法》指标体系,构建了“办学基本标准+政府履职情况+校际差异状况+公众满意度测评”的督导评估模型,全面启动了“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区县”创建的督导评估工作。
三是强化质量监测。重庆市成立了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先后5次组织实施了全市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确保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质量。
四是创新挂牌督导。重庆市在全国率先实现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全覆盖,建立督导责任区420个,配备中小学责任督学1389名,在全市4699所学校悬挂了责任督学公示牌。同时,在2938所中小学校设立了学校督导办公室。大足区设立了7个教育督导责任区,聘任专职责任督学26人,全区100%普通中小学实施了挂牌督导。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个别区教育投入达不到要求
北碚区、长寿区2013年义务教育经费未实现“三个增长”,针对目前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需要,还存在一定的资金缺口。
(二)部分学校办学条件还需进一步改善
涪陵区、长寿区部分班级班额较大。涪陵区、北碚区、大足区部分学校校地面积不足。涪陵区、北碚区、大足区、璧山区部分学校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不足。大足区部分学校校舍面积不足。涪陵区、长寿区部分小学没有专用的心理咨询室。大足区个别学校还未完成厕所改建。
(三)教师队伍建设有待加强
涪陵区、长寿区、璧山区音、体、美、科学、信息技术等专业教师数量不足,存在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不对应的情况。北碚区、璧山区教师年龄偏大。长寿区、大足区部分学校近三年教师交流比例偏低。
四、督导意见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重庆市各级政府要以本次督导为契机,针对督导检查中发现的薄弱环节,对照国家和市定标准,认真研究对策,切实加以整改。
(一)进一步完善经费投入机制
一是要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法》,充分考虑教育事业发展需求,强化公共财政预算管理,依法依规持续加大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力度,构建保障义务教育经费的长效机制,确保义务教育经费实现“三个增长”。
二是要加强对经费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相关区要尽快追补欠拨资金,确保落实到位;对于追补的“三个增长”欠拨资金,要明确使用方向,确保足额用于义务教育。
三是在项目和资金安排上要坚持雪中送炭的原则,重点向农村地区和薄弱学校倾斜,为整体提升资源配置水平提供有力保障。
(二)进一步改善学校办学条件
一是要根据重庆市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切实加强标准引领和规划指导,继续强化“抬底部、补短板”的原则,采取一校一策的办法,不断优化教育资源配置。
二是要做好人口变动预测,结合城镇化进程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规划,加快中心城区学校扩容步伐,同时通过联盟办学等方式,促进周边薄弱学校提升水平,有效缓解中心城区的入学压力。
三是要在做好学校布局调整、薄弱学校改造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学校的标准化建设,着力解决城区学校大校额、大班额、面积不足、学位不足的问题,以及农村小规模学校办学条件缺口。
(三)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一是要统筹城乡教师配置,建立健全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制度,不断完善激励政策,吸引教师,尤其是骨干教师向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流动,有效解决目前存在的中小学教师局部数量不足、结构性短缺等问题。
二是要重视研究并切实解决少数地方教师队伍结构性短缺的问题,加大音体美等学科教师的培养和补充力度,同时注重名优校长和骨干教师的培养,优化教师队伍整体结构,形成合理教师梯队。
三是要结合新课程改革,不断完善多形式、多渠道、多层次的教师培训体系,不断创新培训方式、培训内容和培训模式,整体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四)进一步加快推进均衡发展
一是在研究制定“十三五”规划中,要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摆在更加突出位置,要进一步强化政府主体责任,加强统筹管理,履行各自职责,建立健全推动有力、检查到位、考核严格、奖惩分明、公开问责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进责任机制,确保如期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目标。
二是要进一步强化督导,建立健全监测复查制度。对已实现基本均衡目标的区做好动态监测,巩固提高均衡水平;对未达标区县要加强督查,指导做好查漏补缺工作,制定分阶段目标,推动均衡发展目标如期实现;对本次接受国家督导认定的区,要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具体的整改方案,加大工作力度,不断提升均衡发展总体水平。
三是要把均衡配置资源与提高质量有机结合,推动优质均衡发展。要进一步加大市级统筹,不断总结好的做法和经验,完善已有政策,保持工作推进的相关机制和态势,推动区域城乡、校际教育教学资源均衡配置。同时,要深入推进素质教育,深化课程改革,规范办学行为,努力解决义务教育热点、难点问题,更加注重内涵发展和质量提高,实现义务教育在更大范围、更高水平、更高质量的均衡发展。
督导检查结束后,请重庆市进一步研究,及时布置整改工作,在三个月内将整改情况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