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教育厅厅长 徐梅
黑龙江省高度重视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制定实施了《关于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若干意见》及具体方案,取得了一定成绩。
一是把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体系。探索建立需求导向的学科专业结构和创业就业导向的人才培养类型结构调整新机制,大力推进应用型本科建设。以“大类招生”为牵引,促进人才培养向多学科融合型转变。全省所有高校都开设了创业课程,共计221门。将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列为高教综合改革重点任务,立项建设30个改革项目,形成了“融入式创业教育”新模式。建立创新创业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优先支持参与创业的大学生转入相关专业学习。在校生休学创业,学籍最多可保留8年。
二是健全创新创业实践平台体系。深入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支持项目由每年400项提高到1300项,促进其中20项落地转化。以每校100万元的额度,依托高校重点建设一批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实习示范基地,建成创业基地或孵化场所134个,场地面积6.36万平方米。90%以上的高校教研资源和实验设备向学生开放,力争3年内建设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基地1000个。举办创新创业类大赛,赛项由100个增加到200余个,累计参与学生近10万人次。
三是构建创新创业教育校内外联动体系。深入实施系列“卓越人才培养计划”,努力构建校校、校企、校地、校所,以及国际合作、科教结合的协同育人新机制,吸引社会资源投入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和社会实践。建立创新创业兼职导师库,现已入库690余人。鼓励社会力量搭建在校大学生创业实践平台,积极协调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创业园、企业等开展大学生创业项目对接。按照“互联网+”理念,以市场化方式构建一批创新与创业相结合、线上与线下相结合、孵化与投资相结合的便利化、开放式众创空间。
四是完善创新创业资金支持和服务保障体系。依托贷款担保公司为大学生提供担保支持,全省共为96名大学生提供贷款758万元。在高教强省专项中安排引导性资金,重点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等项目。各高校从教学经费中安排一定比例,作为创新创业教育专项,14所高校从专项中拿出一定比例设立创新创业奖学金。完善创业指导服务中心,为自主创业大学生提供一站式服务。
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也促进了高校毕业生就业,对就业的倍增效应和带动作用初步显现。2015年,全省在校大学生创业人数由952人增至2048人,带动就业2956人;毕业生创业由704人增至1320人,带动就业1965人。同时,黑龙江省以“双促双提升”系列活动为抓手,先后举办60余场专题培训、就业指导教学大赛和32场省级大型校园招聘活动,深入挖掘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创造的就业机会,引导毕业生到战略性新兴产业、东北老工业基地和现代农业等领域就业。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情况下,全省通过深入挖掘、综合施策,较好完成了高校毕业生就业目标任务,就业质量稳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