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教育厅副厅长 张卓玉
高中阶段教育的普及,意味着高中教育基础性质的加强。应进一步强化高中教育的基础性,有些培养目标、教学内容要下移,如过分专业的职业技能训练,或面对少数学生的精英性教育。对高中阶段的精英性教育,要探索政府、社会、家庭多方分担机制,从而保证公共财政支出的公平性、基础性。
既然是基础教育,高中教育必须考虑到社会进步的基础。在强调培养人才的同时,必须考虑到兜底线——社会进步的底线。要追问高中教育对保障文明底线的贡献率,包括减少犯罪率、提高道德底线、提升家庭幸福程度等。
从小康社会到中产社会,全社会的文明程度、国民素养将上一个历史性台阶。高中的有些培养目标、教学内容要上移,要探讨作为中等水平国家的国民素养要素,以此提出高中教育的新要求,如个人教养、公民参与、基本创新能力等。
要预设小康社会下,各级政府在财力上对高中教育支持力度的提升空间。在此背景下,考虑高中教师配备、运转经费、个性化装备条件的新要求。
针对我国高中阶段教育的发展现状,在建议方面,一是建议国家有关部门明确高中经费保障机制。
二是建议加大高考语数外学科命题改革力度。任何试题考出好成绩的,都是相对稳定的一部分踏实学习的学生。试题对高中教育的导向作用很重要。建议大量增加定性评价试题,增加实践性试题,增加试题长度。
三是建议关注、评估、指导省级学业水平考试命题和评卷工作。要凸显学业水平考试的性质特征,体现水平考试的基础性导向。鼓励地方探索,一定程度上鼓励多样化。
四是建议探索社会实践活动的评价办法。建议组织试点,探索综合评价与高校招生录取的关系。这是落实立德树人任务的重要且可行的突破口。
五是建议建立对地方政府高中发展工作的评估机制。影响高中事业发展的许多因素在地方政府,如办学方向、应试压力、建大规模高中、校际投入差距过大、校长任免不规范等。可以借鉴义务教育发展的一些做法,适时开展对地方政府的督查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