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教育是教育,更是生产和生活。在国民教育体系中,职业教育与经济社会联系最密切。当前,我国经济发展已进入新常态,正经历着转型换挡阵痛的考验,新常态倒逼新举措,职业教育发展必须全面适应新常态,以新的广度、深度和力度,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要求,在依法治教、体系建设、办学活力、人才培养等各方面推出新举措,瞄准建设“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方向,服务全面建成创新型国家的重大战略。
推动依法治教,加快职业教育法律法规建设。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将《职业教育法》修订工作列入立法规划,并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职业教育法》执法检查工作,国务院法制办也将《职业教育法》修订工作提上议事日程。应抓紧推进《职业教育法》修订工作,积极推动《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条例》的研究制定工作。
引导普通本科高等学校转型发展,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在中高职衔接的基础上,采取试点推动、示范引领等方式,引导一批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向应用技术类型高等学校转型,建立以职业需求为导向、以实践能力培养为重点、以产学结合为途径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打通从中职、专科、本科到研究生的上升通道,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激发办学活力,引导支持社会力量兴办职业教育。创新民办职业教育办学模式,积极支持各类办学主体通过独资、合资、合作等多种形式举办民办职业教育。探索发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允许以资本、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参与办学并享有相应权利。探索公办和社会力量举办的职业院校相互委托管理和购买服务的机制。
完善学校治理结构,加强现代职业学校制度建设。教育部要求职业院校依法制定体现职业教育特色的章程和制度,完善治理结构,提升治理能力。建立学校、行业、企业、社区等共同参与的学校理事会或董事会。制定校长任职资格标准,推进校长聘任制改革和公开选拔试点。
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推进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开展校企联合招生、联合培养的现代学徒制试点。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标准化建设,形成涵盖学校设置、专业建设、教学标准、教师队伍、学生实习等环节的标准化制度体系。推动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对接,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毕业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对接,职业教育与终身学习对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
一系列新举措的深入实施,必将凝聚全社会合力推动职业教育改革创新,大幅提升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助推技术技能人才持续成长,为我国经济转型升级和社会发展进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做出更大贡献。(本报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