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主任 于世洁
2014年9月,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正式启动了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其中对于完善和规范自主招生提出了明确的目标。近日,教育部正式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进一步细化了自主招生政策调整的方向和措施,完善了相关机制。此次政策规范和调整,有如下四个方面的特点:
一、问题导向,针对性强
本轮自主招生政策的规范和完善延续了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突出问题导向的特点,明确针对以往自主招生中社会关注度较高的“小高考”、“影响中学教学秩序”等问题进行政策调整,以促进科学选才、尊重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通过科学有效途径选拔人才。政策调整前,自主招生均是高考之前进行,学生在准备高考的同时,还要准备自主招生考试,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学生的压力,影响了正常的教学与复习安排。本轮政策调整后,从2015年起自主招生考核安排在全国统一高考后进行,这一重要的时间调整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上述问题,有助于学生专心准备高考。
同时,在原来的自主招生政策中,学生主要通过中学推荐获得参加自主招生的机会,但中学往往会对学生的报名进行平衡,使得一名学生仅能选择一所大学,这影响了学生的自由选择权。政策调整后,学生自主报名和申请各高校的自主招生,可以获得多所学校的初审通过甚至认定,扩大了学生的自由选择权。而大学在高考之后进行自主招生的考核和认定,更有利于学生有效评估自身特长、潜质,做出合理选择。
二、理顺机制,国际接轨
自主招生考核安排在全国统一高考后进行是此次自主招生政策的重要变化,这不仅解决了前述中学教学秩序和学生选择权的问题,更重要的是,这一调整及相关配套政策,理顺了高考与自主招生的关系和时间顺序,迈出了考试招生制度与国际接轨的重要一步。
全球教育发达的国家,大多是先进行全国统一考试,然后再开展各大学的自主招生。这种机制的优点是可以使高中教学安排、考试准备、大学选择更为有序合理。例如美国的高考(SAT考试)一年安排多次,但大学秋季学期开学前的最后一次考试安排在当年1月,学生根据自身情况和SAT考试成绩申请大学,大学根据对学生的考核评价情况确定录取与否;东亚地区教育较为发达的邻国中,韩国高考安排在11月份进行,日本高考安排在1月份举行,学生高考后再参加各大学的选拔考试。此外,香港地区的“中学文凭考试”安排在每年3到5月份,考生可以凭此成绩申请港校、大陆高校和国外名校;台湾地区从2002年起废除联考,考生每年1月份参加“学科能力测验”,2月份起凭这一成绩申请高校,参加后续“甄选考试”。
可见,先举办全国统一考试,之后再安排各大学的自主招生考核,是全球目前较为通行的做法,此次政策调整,理顺了全国统一高考和高校自主招生间的关系,先举行统一高考,再进行自主招生考核,为此后进一步深化改革、建立中国特色的世界一流考试招生制度迈出了重要的一步。
三、规范程序,公平公正
完善申请报名和审核程序、规范录取程序和要求、加强信息公开公示等,均是此次政策调整的核心要求。自主招生是大学办学自主权的重要体现,但权力的行使必须纳入完善的制度牢笼。此前自主招生出现的一些问题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并引起了社会的担忧。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和保障,自主招生的规范和公平公正,必须得到有效的保障。
此次政策调整,突出了规范完善程序、加强信息公开、促进教育公平三方面的内容。在规范完善程序方面,对于自主招生的报名过程、中学提供材料的真实性等都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对于自主招生考试的规范性,例如考试全程录像、专家名单和面试顺序抽签随机决定等进行了规范;对于自主招生的录取、考生投档资格审查等也进行了规定。在加强信息公开方面,对于中学和大学的公示,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则需进行参加考核的考生名单、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录取考生名单及相关信息共三轮次公示,并对需要公示的具体信息也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在促进教育公平方面,明确提出向中西部地区、农村地区的申请考生适当倾斜。这些调整有力加强了自主招生的规范化,对于促进公平公正、科学有效选拔将起到重要作用,也充分回应了社会的关切。
四、完善改革,任重道远
任何一项改革都不可能一步到位解决所有问题,教育改革更是要充分考虑教育规律和中学、教师、学生的适应调整过程,有序推进,逐步完善。此次改革有针对性的解决了一些问题,理顺了自主招生政策,加强了自主招生的规范化,但也有一些问题需要在未来深化改革的过程中进一步探索完善。比如大学要在高考后的两周时间内科学公平确定自主招生的人选,这对大学是一次考验。大学适应人才选拔规律、推动科学选才的改革依然任重而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