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近日印发《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这标志着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全面启动。积极稳妥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是今后一段时期教育系统乃至全社会的一项重点任务,也是《实施意见》确定的工作主基调。积极,就是要按照“方向明、见效快”的原则,坚定不移地推进改革,看准的就要大胆实践,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切实解决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取得人民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效。稳妥,就是要充分考虑不同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差异性以及社会各方面对改革的承受能力,做好统筹谋划,分步推进,审慎操作,确保改革有序推进。
积极稳妥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必须坚持正确的改革方向。考试招生制度是国家基本教育制度,在各级各类教育之间以及教育内外部之间起着枢纽作用,并深刻影响着教师的教学方式、学校的育人生态、社会的教育观念。改革方向正确与否,关系到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大局。要按照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总要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坚持正确育人导向,通过改革,使考试招生制度更好地发挥对中小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正确导向作用,促进社会公平,提高人才选拔水平。坚持正确的改革方向,只有深化改革,才能回应群众关切、解决突出问题,更好地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促进公平和科学选才。
积极稳妥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循序渐进。改革从本质上讲是中国特色考试招生制度的完善,而不是另起炉灶的制度革命,更不是取消考试。目前,我国已初步形成了相对完整、具有自身优势和特色的考试招生制度,这一制度帮助数以千万计的莘莘学子实现了成才的梦想,为国家选拔了各级各类人才,维护了社会公平,得到了社会各方面的普遍认可。但也必须看到,现行考试招生制度还存在着一些不足,如唯分数论影响学生全面发展,一考定终身使学生学习负担过重,区域城乡间教育机会存在差距,对近年来时有发生的考试招生行为失范、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还缺乏足够的制度约束等。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在制度安排上进行完善。通过政策调整可以很快见效的,应该立即整改。对一些涉及深层次体制机制的问题或存在诸多争议的问题,要做好顶层设计,在保持制度的稳定性连续性的基础上,通过渐进改革逐步完善,切不可急于求成。一些重大改革举措,要按照学制周期提前向社会公布,形成合理预期,避免突变性改革给考生带来不必要的无所适从。对经济社会不同发展水平的地区,应区别对待,因地制宜,不能搞一刀切。对其他国家在考试招生方面的有益经验,要从我国的实际出发,在发挥自身考试招生制度优势的基础上,有选择地学习借鉴。
积极稳妥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必须坚持试点先行。高考改革是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核心,也是难点,社会高度关注。正是由于高考改革的复杂性和敏感性,其改革必须充分兼顾到各个利益相关方的不同诉求,把握住最佳平衡点,因此进行综合改革试点非常必要。《实施意见》明确提出高考要进行综合改革试点,改革科目设置,在减少统一高考科目的基础上,探索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这是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发挥高考“指挥棒”对高中学校实施素质教育的导向作用,引导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的重大举措。在少数有改革基础和改革意愿的省市进行试点,充分体现了积极稳妥的精神。试点工作将赋予试点地区较大的探索空间,充分尊重地方的首创精神,这将在最大程度上既能促进改革在难点问题取得突破,又能保证改革工作的平稳有序。
海阔风正疾,扬帆会有时。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号角已经吹响。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教育系统广大干部、校长、教师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定信心,攻坚克难,积极稳妥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本报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