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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回应百姓关切

2014-09-05 来源:《光明日报》收藏

  社会各界期盼已久的《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正式颁布了,这是党中央、国务院站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高度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重要举措,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指导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纲领性文件,标志着新一轮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全面启动。

  考试招生制度是国家基本教育制度,是人才培养的枢纽环节,关系到国家发展大计,关系每一个家庭的切身利益,关系亿万青少年学生前途命运。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教育考试招生制度不断改进完善,初步形成了相对完整的考试招生体系,为学生成长、国家选才、社会公平作出了历史性贡献。这一制度总体上符合我国国情,其权威性、公平性得到社会广泛认可,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是唯分数论影响学生全面发展,一考定终身使学生学习负担过重,区域、城乡入学机会存在差距,中小学择校现象较为突出,加分造假、违规招生现象时有发生等。

  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必须坚持正确方向。坚持正确的育人方向是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第一要义。贯彻落实《实施意见》,必须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导向,坚持育人为本,遵循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成才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必须确保公平公正。促进公平是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第一要求。贯彻落实《实施意见》,必须把公平作为改革的基本价值取向,加强宏观调控,完善法律法规,健全考试招生和监督管理体制机制,切实保障考试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必须以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为重点,促进农村学生上重点大学,重拳解决中小学择校热、加分造假、违规招生等问题,让改革惠及人民。

  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必须体现科学选才。科学选才是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根本目的和基本导向。贯彻落实《实施意见》,必须通过改进招生计划分配方式,提高中西部地区和人口大省高考录取率,增加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人数,完善中小学招生办法,破解择校难题。必须通过改革考试形式和内容,完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规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加快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深化高考考试内容改革。必须通过改革招生录取机制,减少和规范考试加分,完善和规范自主招生,完善高校招生选拔机制,改进录取方式,拓宽社会成员终身学习通道。

  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必须积极稳妥推进。考试招生涉及千家万户,关乎每个学生的切身利益。贯彻落实《实施意见》,必须改革监督管理机制,加大违规查处力度。统筹规划,试点先行,分步实施,有序推进。努力建立中国特色现代考试招生制度,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健全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体制机制,构建衔接沟通各级各类教育、认可多种学习成果的终身学习立交桥。(本报评论员)

(责任编辑:王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