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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快形成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新机制

2013-12-19 来源:《中国教育报》收藏

教育部综合改革司司长 宋德民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的部署推进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是教育工作的主题主线。如何才能将描述的蓝图变成现实?我们认为关键是要进一步完善推进教育改革的新机制,加强部门协同和上下联动,形成中央统筹部署、地方组织实施、部门相互配合、社会积极参与的教育改革局面,最大限度凝聚改革共识、集成改革合力。应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细化工作部署。学习贯彻三中全会精神,重在抓好各项改革任务的细化、具体化,提出未来几年特别是2014年教育改革重点工作安排,形成清晰的时间表和路线图,逐项明确重大教育改革清单。应进一步明确与教育相关各部门的职责,细化国家、地方、学校3个层面的改革任务,将任务层层分解。需由国家层面统一实施的,地方不许抢跑。应由地方和学校为主推进的,要进一步突出地方和学校的主体作用,准确定位教育改革重心。

  第二,加强科学决策。在改革推进中,应加强重大政策的可行性研究和合法性审查,进行必要的风险评估,完善公开征询意见机制、专家咨询机制,广泛听取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意见。充分发挥教育咨询委员会和各类教育学会作用,广纳群言,广集众智,将科学民主决策制度化。

  第三,实行分类推进。在坚持正确改革方向、全国“一盘棋”前提下,充分考虑各地各校差异,因地制宜,采取差异化的推进策略,避免“一刀切”。

  第四,加强宣传引导。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需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加强政策宣传解读,让广大人民群众知晓中央关于教育改革的决策部署,形成全社会理解教育改革、支持教育改革、参与教育改革的良好局面,尽可能减小改革阻力。在宣传导向上,应加强正面宣传,围绕重大教育改革任务,及时宣传改革进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让全社会了解教育改革带来的新气象、新变化,最大限度争取各方面的理解和支持。同时,还应通过编发教育体制简报等方式,积极搭建各地各校教育改革信息的沟通交流平台,大力宣传好的改革典型,体现政策导向性,引领改革方向。

  第五,建立激励机制。过去几年,在改革推进中我们面临的一大问题就是一些单位缺乏改革动力,地方和学校作为改革主体的积极性主动性没有充分调动起来,许多改革政策措施难以真正落地。之所以存在这个问题,既有认识层面的原因,也有激励机制不够完善的原因。下一步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应考虑建立和完善改革激励机制。对教育基础好、管理规范、发达程度高且改革积极主动的地区,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支持先行先试。对改革成效显著的地区,可考虑给予特殊支持政策,在资源配置方面予以倾斜。总之,要千方百计打消改革者的顾虑,营造解放思想、大胆探索的良好氛围和制度环境,让改革活力竞相迸发,持续释放改革红利。

  第六,强化评估督查。教育改革的方向对了、路径对了,如果执行不力,落实不到位,改革的蓝图也难以变成现实。为此,必须强化评估督查。如发现问题,应妥善处理和进行动态调整。在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统筹领导下,可考虑建立教育改革重点督查制度,落实改革目标责任制,定期对各地各校改革工作进展及成效进行考核。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督查,引导各地各校树立改革导向的政绩观,强化改革责任意识,形成各级领导干部真正重视教育改革、亲自推动教育改革的格局。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我们将努力抓住历史机遇,把思想和行动切实统一到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凝聚改革共识,完善改革设计,形成改革合力,及时研究出台配套政策措施,扎实推进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确保取得实效。

(责任编辑:于晓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