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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财政支持学前教育发展重大项目

2012-09-03 来源:教育部收藏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支持各地特别是中西部地区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年9月,财政部、教育部印发《关于加大财政投入支持学前教育发展的通知》和《支持中西部地区利用农村闲置校舍改建幼儿园的实施方案》等7个项目方案。“十二五”期间,中央财政将安排500亿元,实施4大类7个项目,重点支持中西部地区和东部困难地区发展农村学前教育:

  一是“校舍改建类”,包括3个项目:利用农村闲置校舍和其他富余公共资源改建幼儿园,在不具备独立办园条件的行政村利用农村小学富余校舍资源增设附属幼儿园,在人口分散的农村偏远地区开展学前教育巡回支教。二是“综合奖补类”,包括2个项目:支持地方扶持普惠性、低收费民办幼儿园发展,扶持城市集体、企事业单位和部门办园和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园。三是“幼师培训项目”,主要是实施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对中西部农村幼儿园园长和骨干教师进行培训。四是“幼儿资助项目”,重点是支持地方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对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入园给予资助。

  “校舍改建类”项目资金由中央和地方分地区、按比例分担。“综合奖补类”和“幼儿资助类”由地方先行实施,中央财政根据各省(区、市)实施情况给予相应奖补。2011年中央财政下达专项经费97亿元,2012年扶持资金达15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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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宋成龙)